捷運機廠拆到我家
新店十四張居民要安置

2011/09/01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新北市長朱立倫競選期間力推的「三環三線」,其中「第一環」的「環狀線第一階段」正在施工中,不過環狀線中的「十四張站」及「南機廠」面臨拆遷居民居住的問題仍然無解,8月31日,十四張自救會前往新北市議會,要求議會在審議中的《拆遷補償條例》,比照台北市,加入「安置」的條文;新北市交通局長趙紹廉出面說明時表示,台北市對拆遷戶的「安置」,是拿「國民住宅」來作為居民承租的標的,不過「現在已經沒有國民住宅了,將來也不會再蓋」,不同意將「安置條款」納入。

6099153997_10b6b50d00_z.jpg十四張溪邊寮居民要求新北市在《拆遷補償條例》中,比照台北市,加入「安置」的條款。(攝影:孫窮理)

十四張的居民,可以分成兩部分來看,其一是在新店溪河運時期,發展出的「店仔街」與古厝群聚落,目前居民與民間團體透過訴訟、到監察院陳情,以及發動「請拯救十四張劉家古厝群」網路連署等方式,希望保存文化古蹟;而另外一部份,就是31日到市議會提出「安置」訴求的,是以沒有土地所有權「溪邊寮」的居民為主,新北市文史學會夏聖禮說,這些居民,大多是40、50年代,在新店溪開採砂石的年代,因為有工作機會,從雲林、彰化移入的,當時跟一位地主租地蓋房子,地主過世後,土地成為國有,而居民維持這樣的居住狀態,已經有四、五十年以上的歷史了。

6102737229_82299a7389_m.jpg新店溪畔遮天蔽日的捷運小碧潭站的「美河市」是兩千多戶的大社區,去年(2010),監察院曾經對台北縣、市府與內政部提出糾正,指其「漠視都市計畫之願景,致投資者得藉聯合開發之名,溢出細部計畫實質計畫之規劃目標,仍核發其建照」(相關報導)。(圖片來源:美河市廣告)

從十四張再往新店溪的上游去,捷運小碧潭站接連16棟、高度超過100公尺、容納2,000多戶,遮天蔽日的超級建案「美河市」,也就是未來座落「溪邊寮」的捷運環狀線「南機廠」的未來圖像。假借「交通建設」之名,由政府取得土地、銀行連貸124億,與建商進行「聯合開發」,結果是大部分的土地,不是拿來作捷運設施,而是變成住宅,現在完工之後的美河市一坪40萬以上的價格,最小坪數40坪的房子,一戶要價1千5、6百萬,為建商賺進了數百億的利潤。「美河市」的建案在被徵收的原地主組成自救會抗議、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撤銷徵收、監察院提出糾正案…問題層出不窮。

在與自救會會長洪仁鐘質疑「捷運機廠用地只有2公頃,為什麼要徵收14.33公頃、要蓋3、40層的大樓?」,趙紹廉說「蓋多高的大樓我現在不知道,但是大樓是蓋在機廠的上面」,顯然對於「美河市」以高比例的土地提供興建住宅圖利廠商、監察院的糾正的前例,有所忌憚,但是「要蓋大樓」這件事情是確定的,洪仁鐘說,現在「溪邊寮」的拆遷戶,不過就3、40戶,為什麼不能獲得安置?

趙紹廉只是強調,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的規定是拿出「國民住宅」來給居民安置,但是「現在不管是台北市或新北市都沒有再興建任何的『國宅』,即使是台北市,現在也都是以90萬的安置費來做處理」。

「國宅政策」已經成為歷史,但是眼前炒得正熱的「社會住宅」或者「合宜住宅」呢?不管是馬英九、郝龍斌或者朱立倫,從上一次五都選戰前丟出來的話題,在「居住正義」的大纛下,看起來想到大刀闊斧的硬幹,甚至爆發如林口機廠捷運A7用「預標售(相關報導)」的方式,強徵、強賣民地,那麼「社會住宅」、「合宜住宅」這些東西是做什麼用的呢?(相關討論請見華光社區的相關報導)類似華光社區、十四張…這些尤其是無土地所有權居民的安置問題,其實正是馬、郝、朱等人「居住正義」說辭的一面照妖鏡。

在包括出面協調的許正鴻、劉哲彰等國民黨籍市議員也認為「安置」一定是要去思考的方向,而是不是以「社會住宅」、「合宜住宅」作為方案,讓居民優先承租,趙紹廉也同意「這是值得研議的方向」。

不過新北市議會目前正在進行《拆遷補償條例》的修法,就官方以「沒有國民住宅」的說辭來來塘塞,就算最後如同台北市一樣,把以國宅作為安置方案的條文入法,居民的希望仍然無法獲得實現,而捷運環狀線目前已經陸續動工,新北市政府要求7月31日拆除地上物的期限已過,十四張居民的未來的落腳處,恐怕還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回應

豈止二等公民對待..
根本就是不入流政府...
九品中正門閥社會之外...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6225
滅村事件!十四張自救會反對拆遷條例惡改!

50 views
類別: 人權 土地徵收
新北市新店十四張自救會(31)日來到新北市議會,在議會審議「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前,向議員抗議;要求條例比照台北市加入安置居民方案,讓居民不必擔心沒有房子居住的問題;希望議會審議過程能研擬對策,對房屋後徵收的居民提供良好的安置補償條例,並非每戶20-30萬;每年上限90萬的補助金額;居民要的是一個能住的安全的居住安置條例。

每戶20-30萬,租房子可以租多久,生活不安定,又能如何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