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勞委會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家庭照顧假進行研議,在資方大陣仗的強烈反彈之下,勞方團體所表達的不同意見完全未被採納,最後勞委會與資方達成共識的內容,全國產業總工會表達非常的遺憾!依照此一原則的層層設限,事實上勞工要請得到這種「有薪家庭照顧假」是非常困難的,恐怕幾年才會出現一次,且僅有少數勞工能夠符合資格,對於目前雙薪家庭的年輕父母以及單親家庭來說根本毫無幫助。
原本我們期待這次會議是要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全面性的家庭照顧假進行討論,結果會議重點卻僅僅針對颱風天停課不停班時的狀況討論,而且此次勞委會的會議中並沒有邀請任何的家長團體代表出席,以致於完全無法針對勞工家長面臨的問題適當的處理。
日前因南瑪都颱風發生「停課不停班」的情形,導致現代核心家庭缺乏奧援、家庭成員照顧需求的問題被突顯出來,當時馬總統十分明快的指示要讓一般勞工可以比照公務員,享有可支薪的「家庭照顧假」。而出身婦女運動的王主委也立即呼應馬總統的指示,要研議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媒體並大幅報導:「因少子化已成國安議題,她希望目標能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讓勞工每年七天的家庭照顧假中,至少有五天可以支薪。」勞工對此一消息充滿了期待,以為政府終於看到這些家庭的困難,釋放出如此利多的政策。
沒想到最後勞委會端出來的修法原則,卻設下種種的限制:第一,必須是遇到天災「停課不停班」;第二,必須是12歲以下子女非得勞工親自照顧不可的狀況,12歲以上的國中生,父母就只能任其到處閒晃;第三,必須是父母雙方皆為受僱者;第四,事業單位如提供托育措施或設施,勞工也得千里迢迢、冒著風雨載著幼小子女一同去上班。上述種種限制,使所謂的「有薪照顧假」根本就難以請得到,原本馬總統照顧現代雙薪家庭的美意可說已遭到腰斬。
家庭成員的照顧需求已經是當前社會的一個重要問題,除了颱風天以外,近日腸病毒疫情擴大,許多學校班級陸續停課,家長同樣被迫要請假照顧子女。而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的內涵,包括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都可以請假。現在勞委會端出來的修法原則卻排除了照顧長輩、配偶、12歲以上子女等家庭成員的種種需求,為了兼顧家庭與工作經常蠟燭兩頭燒的核心家庭夫妻,實際上幾乎沒有受到任何的助益。
人命是等值的,但是公私部門的待遇卻是不平等的,颱風天公務人員可以依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停止辦公,不用出勤也不會扣薪,對於公務人員的子女一樣保護周到,該辦法第10條規定高中以下學校停課時「公教員工家有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子女或國民中學以下子女乏人照顧,其本人或配偶得有一人由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止辦公及上課期間,以照顧子女。」以上這些都不算是請假,完全不會動用到公務員本身的有薪家庭照顧假。
全國產業總工會表示,家庭照顧假的立法本意既然是要讓勞工能夠安心工作,應該要全國一致,弭平公私部門勞工請假的不公平待遇。我們主張:
1.少子化已是國家社會面臨的重大困境,有薪家庭照顧假對於以雙薪核心家庭為主的現代社會,是一個重要議題,颱風天停課不停班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部份,勞工要的是全面性的有薪家庭照顧假。
2.平衡公私部門的不平等待遇,同時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勞工請假規則》,比照公務人員有五天的有薪事假。
3.比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一時的停止生產,致使勞工無法出勤給付勞動力以及需照顧子女等情形,均屬不可歸責於勞工之因素,不可扣薪。
4.對於企業而言,適當的給予家庭照顧假讓有需求的勞工能夠好好照顧家人、安心工作,可以避免生產過程的不良率或潛在的職業危險等隱藏的風險,最終為企業帶來的益處是無法用成本考量的。
新聞聯絡人:秘書長謝創智0932-64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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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總統,這不是我們要的有薪家庭照顧假
當消息一出,資方對我說:不要老是讓妳先生請假,妳可以偶爾帶小孩來公司.
我不懂的是政府到底瞭不瞭解勞方的難處在哪?有這麼不食人間煙火嗎?
帶小孩上班也要看小孩願不願意,勞工真能兩全嗎?
想把孩子放在安親班,安親班也以人事行政局公布不上課所以也不上班,而父母又怕丟了工作或是資方不友善的態度只好硬把孩子轉給其他人帶,不然就是請假.
試問,政府真為勞方做了正確的安置嗎?
只能說這項政策只是表面敷衍了事,我還寧願孩子在學校上課,要嘛就上班上課,不然就是停班停課,最起碼扣除上下課路程孩子是安全的,而不是隨意交付他人只為了保一口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