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0年6月31日止,全國公、私立義務單位計1萬4,995家,未足額進用之單位計1,605家(約占10.7%);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4萬9,434人,實際進用6萬4,407人,共超額進用1萬4,973人。未足額名單中,公立單位計71家、私立單位計1,534家。各類單位中,公立單位仍由國家安全局、司法院、最高法院蟬聯「三冠王」;而民營事業機構計1,476家,連續半年(100年1月至6月)皆由科技大廠臺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拿下未足額人數最多的前3名(如表1)。
反觀,如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單位,法定進用人數高達150人以上,仍可足額、甚至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足為各企業落實社會責任典範。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
定額進用制度係法律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重要機制,勞委會除積極推動公民營單位依員工人數進用一定比率之身障者外,同時,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規劃相關獎勵雇主僱用、職務再設計及就業服務等措施,更與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共同努力,持續督促各義務機關(構)積極進用身心障礙者。
勞委會表示,各義務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有困難時,可洽所屬各區就業服務中心,相關求職徵才訊息亦可進入「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 )查詢。勞委會在此呼籲,期待各義務單位皆能重視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權益,大家一起來,成為足額甚至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單位,讓身心障礙者於工作中受到肯定。
勞委會今日於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網站(http://www.evta.gov.tw/) \即時新聞\身心障礙人士專區公告全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公、私立義務機關(構)名單(100年6月最新資料)。
《表1:100年1月至6月公、私立義務機關(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排名前5大單位》
|
名次 |
單位 |
平均每月未足額人數 |
公立單位 |
1 |
國家安全局 |
6 |
2 |
司法院 |
5 |
3 |
最高法院 |
4 |
4 |
立法院 |
4 |
5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3 |
私立單位 |
1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199 |
2 |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3 |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93 |
4 |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34 |
5 |
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