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09/28 針對反對文山工業區開發自救會及烏日溪南農鄉聯盟會陳情案,臺中市府都市發展局今(28)日特提出說明。都市發展局強調,相關案件均尊重民意取向及地方發展為重,各都市計畫區段徵收開發案皆考量地方發展特殊性及需要,妥予規劃適宜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以帶動地方整體發展。
都市發展局說,文山工業區細部計畫案係自99年起,依臺中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發展局評估工業用地發展需求及地方意願調查,接續辦理擬定細部計畫規劃作業,惟期間收獲地方居民陳情意見迄今約百餘件,該局亦已彙整歸類,現由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議中。
都市發展局表示,其中反對之訴求較為地方關注「高污染甲種工業區」議題,將於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限縮僅供低(無)汙染之業別為主,並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竣並獲致具體結論,預計將提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另有關配地方式及徵收價格,由市府地政局於區段徵收中參採辦理。
都市發展局指出,另有關「擬定烏日(溪南)產業發展特定區計畫」案,因計畫範圍9成以上為辦竣農地重劃之特定農業區,辦理期間已陸續接獲民眾反對開發之意見,前經市府100.8.4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共識,綜合考量中央農地政策趨勢、農民及地主反對意見,建議撤銷本案維持原非都市使用分區及使用地編定,經提臺中市100.9.7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次決議,准予撤銷本案,本案後續都市計畫變更將不再推動。
都市發展局表示,而「擬定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附近特定區計畫案(草案)」依行政院79年8月10日台內字第23088號函示,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是故,原臺中縣部分草案先後規劃大雅秀山村周邊地區及中科園區附近為新市區,皆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惟經意願調查後發現當地民眾參與意願不高,故改配合現狀規劃秀山村周邊地區部分為住宅區,另中科園區附近仍維持公開展覽草案內容,規劃為農業區,並視未來產業動態需求再予開發為園區事業專用區或產業專用區。本案原臺中縣市轄區皆完成市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將報請內政部繼續審議。(9/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