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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明日(10/6)上午來自彰化溪州、埤頭、竹塘、二林、田中、北斗等鄉鎮近千名農民,將在行政院大門口集結,抗議搶水滅農的中科四期調度農業用水工程。現場將揭露此工程官官相護、相互踢皮球的六大違法事項,農民並將對政府提出護水保糧的三大提問,要求違法工程立即停工,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此工程違法事項以及中科四期開發案的適宜性,會後農民代表也將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時間:10/6(四) 上午10點20分 地點:行政院大門口
流程: 10:20-10:30 學者代表 (政大地政系徐世榮、環境律師詹順貴) 10:30-10:40 農民代表發言 (反中科搶水自救會長謝寶元、青年農民陳元振、蔡麗月) 10:40-10:45 祈福儀式 (施放數百顆護水氣球升空) 10:45-10:50 農民提出護水保糧三大問題 10:55-11:00 行動劇:拒絕中科四期搶水工程 (將大型氣球丟向行政院) 11:00 農民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正式提起訴訟
新聞聯絡人: 反中科搶水自救會 吳音寧 0931-531160 陳慈慧 0916-199122 台灣農村陣線 許博任 0986-611914
搶水滅農 馬政府六大違法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違法強奪農業用水
違法一:違法出賣農業用水‧依據《水利法》十八條:農業用水優先於工業用水!‧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章程》:只有節餘水,才能移撥他用。→農委會《彰化農田水利會用水管制中心工作站水稻及旱作灌溉實際取水量》資料顯示,南彰化早已處於嚴重缺水的狀態(48%農田缺水灌溉)。同時依據農委會委託淡江大學所做之《農業水資源管理策略與灌溉管理業務檢討》報告,賣水去給中科四期使用,將造成1,000 萬到3,000 萬噸的缺水量。◎在農業用水不足時仍賣水給中科,不但影響沿線18550公頃的台灣糧食生產、以及22050個農家的生計,也違反了水利法農業用水優先原則、與農田水利會組織章程! |
違法二:沒有長期水源,準備違法調度到永遠?
→水利署、國科會、中科管理局至今無法回答中科四期確切長期水源來自何處、調用農業用水要到何時。◎中科四期沒有長期水源,國科會無法說明短期調度農業用水要調多久?已經違反水利法與農業用水調度作業要點的暫時性調用原則。 |
違法三:沒有主管機關‧依據中央社08/05報導:「水利處(按:農委會水利處)說明,國科會要求農委會擔任該工程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只是該專管工程並非作為農業用,農委會不適合擔任;但國科會自己也不願意擔任,因為會使得該工程納入中科四期計畫內,衍生必須送環評審議,新增作業門檻問題。」‧依據立報2011/08/22報導:「楊文科(按:中科管理局局長)強調,中科只是出錢……不是主管機關。」→出錢的國科會、管理中科四期的中科管理局、以及農委會都不願意擔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機關闕如,無父無母,將來出事誰負責? |
違法四:環保署未依法環評
→彰化農田水利會總幹事林永傳已於立法院協調會坦承會在夜間6小時取水6.65萬噸,換算每秒將抽3.078立方公尺的農業用水,依法應環評;同時,本工程將開挖13.9公頃的沉砂池,也應依法環評。然環保署引用農田水利會(賣水者)、中科管理局(買水者)的資料聲稱不需環評。◎應當環評事實明顯。但環保署不但未經查證便下判斷,甚至指稱若援引資料有誤,是別人的責任。明顯卸責裝傻! |
違法五:發包程序不法
→中科管理局尚未合法委託彰化農田水利會代辦,農田水利會就搶著違法招標。且發包過程,涉及不當限制競爭。發包過程中問題重重,至少廢標三次(99/4/12取消採購、99/6/23廢標、99/8/10廢標。)◎發包程序不法,過程限制競爭、涉嫌圖利特定廠商,根本就是一個違法黑工程! |
違法六:違法圖利農田水利會
→農田水利會以每噸3.3元的價格賣與中科四期,每年最多可以透過販賣農民賴以維生的灌溉用水,淨賺1億5658萬龐大金額。(3.3*130,000*365(天)=156,565,000)◎政府根本就是透過這個違法工程,犧牲多數農民,圖利農田水利會! |
主題:
活動日期:
2011/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