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嫖皆罰 性交易政策退縮
性勞盟籲兩黨勿密室協商

2011/10/08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樓乃潔

7日性工作者現身說法,表示自己客人多是老人或身障者,沒有去酒店消費的能力。性勞盟指出,娼嫖皆罰將使底層性工作者更加弱勢。

2009年時,大法官釋字666號解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的「罰娼不罰嫖」違憲,並於今年11月6日失效。為避免執法空窗期,立院日前將朝野共三個版本的修法草案逕付二讀,企圖以黨團協商的方式,趕在11/6日前完成修法。由於目前兩黨將以「娼嫖皆罰、地方政府另訂專區者除外」的政院版為基礎進行協商,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以下簡稱「性勞盟」)10月7日赴立院拜會黨團,表達「娼嫖不罰」訴求。性勞盟並呼籲:兩黨停止密室協商,讓修法回歸公開審查的程序。

目前社維法有關「罰娼條款」的三個修法草案分別是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版的「娼嫖皆不罰」、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版的「罰嫖不罰娼」以及行政院版的「娼嫖皆罰,地方政府特許除外」,3個版本立場迥異。適逢年底立委與總統大選,立院會期提早在12月結束,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質疑,國民兩黨立委是否為了投入年底選戰,壓縮審查法案審查時間、而以逕付二讀、黨團協商方式速決修法。她強調,正因3個版本有歧異,才更應公開審查,讓人民看到哪些立委支持、反對。

由於黨團協商將以政院版本為基礎,因此今日性勞盟特別拜訪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潘維剛,以及民進黨黨團總幹事長蔡煌瑯。鍾君竺轉述,蔡煌瑯接見聯盟時表示,民進黨贊成「不罰娼」,是否罰嫖則尚未取得共識。另一方面,國民黨則表示將持續聽取各方意見,而「沒有表態」。

現場並有身障人士、性工作者與嫖客疾呼「娼嫖皆罰、底層雪上加霜」。身障者劉哲彰表示,身障者追求親密關係的難度較一般人高,一些重度身障者,甚至無法以手淫方式,解決自己的性需求,因此需要有人協助。然而,身障者的家人或安養機構人員,卻往往漠視這樣的性需求。「如果(性交易)有法律制裁與道德汙名,我們的性需求,完全被壓制下來。」

性勞盟指出,過去台北市每年取締性交易件數約1000件,其中800件都是流鶯,然而這些底層的性工作者,人數卻只占了市場的5%,酒店、三溫暖等八大行業,即便暗藏春色,因為後台權勢而幾乎完全不會被取締。另一方面,底層性工作者除了面對警察釣魚,遇到搶劫或白嫖,也因性交易非法化無法報警,而缺乏公權力的保障,造成底層性工作者愈加弱勢。鍾君竺直言:「性交易非法化就是階級歧視!」

性交易政策走向退縮

行政院版《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點: 1.從事性交易或在公共場所意圖性交易而拉客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且交易雙方均予處罰;但符合第91條之1第1項至第3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修正條文第80條) 2.媒合性交易,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但媒合符合前條第1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修正條文第81條)。 3.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另本次修正條文施行前已依自治條例管理之性交易場所,得於原地址,依原自治條例繼續營運。(條正條文第91條之1)。

依09年大法官釋憲,「罰娼不罰嫖」有失公平原則,因此違憲(相關報導);然而,大法官對於性交易是否合法,卻不置可否,僅以「法律或授權訂定法規命令」,為日後修法留下空間。今年7月,行政院通過社維法修正草案並送立院審查,確定原則上性交易「雙方均與處罰」,但地方政府可設置性交易專區的原則,鍾君竺質疑如果中央禁止,「地方怎麼可能主動規劃?」

回顧兩年以來,性交易政策擬定的走向,由劉兆玄任行政院長時「原則上除罪化、除罰化」,以及「是否設立專區,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期間內政部陸續召開公聽會與專家會議;去年10月,內政部長江宜樺提出「性交易不設專區」、「採個體戶或小型合作社方式」經營後,引起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首先發難,指責不設專區,將造成「春成無處不飛花」,以及勵馨基金會等婦團,以「無法限縮性產業」為由反對。今日政院版「娼嫖皆罰」的原則,兩年以來,政府性交易除罪化的政策走向,實質上是往後退縮的。

鍾君竺指出,性交易政策方向這兩年的轉折,反映當政府被逼著去面對一個具爭議性的社會議題時,選擇跟隨「民意的尾巴」,卻不是更進步的態度,面對性產業的現況。「性產業早已存在於台灣社會,這些性產業存在的地方,對社區居民有無影響?如果有,要如何溝通與協調?政府應就現存性產業模式,務實地與這些社區溝通。」她強調性交易政策應攤在陽光下談,以既存性產業模式為基礎討論,才是務實。

回應

我們陳大公子哥是公眾人物,都難忍性慾,老婆滿足不了還要去外面快活。我們這些單身漢呢?發情就開始練掌力嗎?高官貴顯用消費滿足慾望的例子多如牛毛,軍、警、公教高層買春的例子也是無數。照現況來看,新聞一篇篇貼貼出來會很丟臉的。
我們騎豪邁125就是把不到妹阿。不像人家吳大委員有錢開X5,老婆不夠用可以到外面釣小姐。
一個月2萬多付不起外籍新娘仲介費阿,不然政府也撥條外籍配偶補助款吧!
不用在那邊裝清高,有老婆的都會外遇,卻要單身漢禁慾。這沒道理。
如果某人說,因為風化區開放,她就會管不住老公,請先檢討自己是不是老穿著阿罵牌大內褲,或是嫁了人就打死不化妝。
男人不一定都要幼齒的,男人要的通常只是一種放鬆、溫存的感覺。不是妳做得不夠多,而是你們配合得不夠好。不要把外遇的罪怪到風化區頭上,而通常男人真正外遇的對象也不會是風塵女子。

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動員與此案相關的所有人士(供需雙方、MT、HT等),
去聲援、關說鄭X文的「娼嫖都不罰」版,
畢竟很多平時默默「做」,但不能也不願浮上檯面的人也是此案的「利益團體」!

不過個人倒是希望未來若是黃X英版主張的「罰嫖不罰娼」萬一真的通過,
第一個被活逮的就是黃X英她老公、兒子
或這一票女人身旁的男性親友,
就像當年阿扁大張旗鼓地說要掃黃(以便能夠收到進貢?),
然後他們家阿中後來卻跑去嫖妓一樣,
到時候再看看這些假道學的人會怎樣自圓其說!

大家如果都長的跟偶像男明星一樣,走在路上就有美眉自動靠過來,幹嘛去花錢呀!

如果未來娼嫖都罰且嚴格執行的話,可能會造成更多性侵、墮胎、棄養,以及因為可以選擇性辦案以便收取更多私人利益而誘惑更多執法人員墮落(別說沒有這樣的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是千古不變的道理)等社會問題。

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清高特權知道一般阿兵哥休假最常去哪裡嗎?以後要這些人放假就去行凶作案嗎?現在不必設軍中樂園就是因為有很多民營選擇可以替代,未來還要因此重設831嗎?

當然如果法律通過只是像建管法規處理違建一樣,擺著好看,純做宣誓作用以便再次降低政府威信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所以如果以後權貴子弟或是都會新貴到夜店把到一夜情沒事,
中低產階級純粹解決生理需求,以免製造更多社會問題卻有事,
大家可不可以告行政院或不肯設專區的地方首長,
階級歧視以及社維法違憲啊?

從德國、荷蘭的經驗證明,性交易是否違法與國家是否強大、社會是否進步完全無關。就像早期票據法一樣,想要用法律來強加某些違背人性的道德觀在民眾身上,終究是徒勞無功,反倒是造成更多無辜受害者和社會問題。想要用法律來維護殘破的婚姻也必是緣木求魚。所以真正的文明社會是不會把特定人士的道德觀用法律的手段加諸在人民身上的。

性工作者提供正常社會必要服務,獲取合理報酬,也應該有其工作權和基本人權。而這些性工作者的報酬看似頗高,但其實就像現今的運動明星一樣,其實職涯壽命很短,風險又很大,就像投機性的股票操作一樣,高風險伴隨著高報酬,本來就是合情合理的。更何況,她們的收入和對社會的負面影響,是遠不及在電視上搬弄是非的名嘴和股市老師,更別說是貪污或比之更可怕的執行錯誤政策的愚蠢政府公僕了。

權貴子女或林志鈴之流會選擇以此為業的人應該是極少見吧?多數性工作者都是因為家庭因素,不得已才選擇此行業。而這些家庭問題,很多都還是其異性配偶或家長所造成的困境,卻反倒讓這些非問題製造者去承擔、解決這樣的困境。如果犧牲自己去幫忙解決家庭問題有事,而原始問題製造者卻徒享好處又完全不必承擔任何責任,社會的不公不義莫過於此!

所以,法律若真是要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最應該處罰的是放高利貸、販毒、販賣人口、逼良為娼的人,而非這些兩情相願的性交易雙方。

從全球、全世界的最高級文明經驗證明,鴉片交易是否違法與國家是否很最最強大、社會是否非常特別進步完全無關瞎貓碰到死豬。就像早期纏足法一樣,想要用低等人的法律來強加某些完完全全違背人性的道德觀在無知愚蠢民眾身上,終究是徒勞無功撞壁死死好的,反倒是顛倒邊造成更多無辜高級和不很高級人士受害者和社會傷天害理問題。想要用痴呆愚蠢法律來維護全人類殘破不堪完全破功的昏庸婚姻也必是海枯石爛緣木求魚天方夜譚永垂不朽。所以真正的全宇宙文明不明生物社會是不會把小貓三隻特定人士的不知啥是道德觀用下三濫法律的白痴腦袋是饅頭不加肉鬆手段加諸在愚蠢無知白痴死人民身上的。

鴉片交易者提供正常善良高級文明社會必要服務,獲取合理報酬,也應該有其工作權和基本人權。而這些鴉片交易工作者的報酬看似頗高,但其實就像現今的運動明星一樣,其實職涯壽命很短,風險又很大,就像投機性的股票操作一樣,高風險伴隨著高報酬,本來就是合情合理的。更何況,鴉片交易者們的收入和對社會的負面影響,是遠不及在電視上搬弄是非的名嘴和股市老師,更別說是貪污或比之更可怕的執行錯誤政策的愚蠢政府公僕了。

大官虎權貴深宮貴婦子女或富可作敵國來打戰曹尼瑪之不入流下三濫烏龜王八羔子烏龜地痞大亨流氓角頭會選擇以此為業的人應該是極少見眼睛脫窗吧?全宇宙界多數鴉片交易工作者都嘛是因為家庭的不知道啥因素,不得已才選擇此慈善宗教行業肉包子打狗。

第一位訪客.你有沒有同情心><唉真可悲

在你用鴉片類比性交易之前,最好先弄清楚他們的差別。

應該讓無能偽善假道德之名迫害弱勢的政府及政客下台。政府及立委不應該利用法律來制造階級制度。

解鈴還需繫鈴人,娼嫖政據的修正,期待偽善的政客是不可能的。只有請大法官會議再度解釋,宣告娼嫖的處罰皆是違憲,才有可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