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勞資處新聞稿-勞委會嚴正呼籲太子汽車負責人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儘管借貸亦應優先償還積欠勞工之薪資

2011/10/24

太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企業員工因積欠工資遲未獲資方善意回應,今(24)日上午前往行政院及立法院陳情一事,勞委會表示,本案雖經該會及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多次斡旋、調處,惟迄今仍未能解決,深表遺憾;今勞方因資方未能履行承諾,無奈以遊行表達訴求之憤怒,除感同身受外,再次嚴正呼籲太子汽車公司及其負責人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對於員工及其家屬生活賴以為繼之薪資,應善盡其能力給付,若暫時無法支應亦應以借貸方式優先處理。

勞委會表示,「誠信」為勞資爭議解決之鑰,資方應以誠實態度面對勞工訴求,實踐承諾。勞委會亦表示,日前已先多次努力斡旋勞資雙方(工會及公司),同時於勞資協商期間,督促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查處,並要求該公司儘速返還積欠工資,卻仍未獲資方善意回應。為加速處理本爭議案,勞委會已於100年10月19日邀集經濟部、勞保局、勞委會相關單位及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研議處理基準,並將於ㄧ週內邀集上開單位及勞資雙方再次研商後續有關太子汽車公司相關企業積欠工資處理方案,並於兩週內邀集相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法務部、經濟部等單位研議協處方案。

勞委會表示,員工犧牲青春、貢獻專業,在公司財務危機時亦全力相挺,迄今卻未見資方實現承諾,勞委會將盡全力於行政機關權限範圍內,保護勞工權益。勞委會再次嚴正呼籲太子汽車公司及負責人應善盡責任,應優先償還積欠勞工之薪資,實踐其對勞工之承諾,除能避免再拖延處理時間,失信於勞工,造成嚴重社會問題外,也能對於其社會形象之損害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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