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夜市擾民 都發局承諾改善
居民反嗆:違法商家就該退出!

2011/10/27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師大商圈錢景一片大好,不久前,與師大夜市知名燈籠滷味合作的泡沫紅茶店,遭到法拍,小小一間店,居然也賣到5,220萬,不過長久住在附近的居民卻苦不堪言,噪音、油煙、垃圾、消防安全與治安問題日益惡化,對原本寧靜、單純的居住環境造成了嚴重干擾。喊著「違法商家 退出我家」,26日傍晚,由師大商圈附近居民所組成的自救會,高舉著抗議標語,自泰順街一路喊口號遊行至辛亥區居民活動中心。今晚,應「泰順街50巷居民自救會」的請託,台北市議員李新將在此主持一場公聽會,邀集政府各層級有關單位及鄰近師大夜市的三位里長,就師大商圈過度擴張問題,針對在場居民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捍衛文教區 居民抵死不讓商家「就地合法」

近年來,原本就極具人氣的師大夜市在觀光局與文化局的推波助瀾下,被積極行銷、打造為人文與雅痞風味濃厚的台北市明星觀光景點,店家也從三、四年前原本的兩百多家飆竄至現今的七百多家,甚至許多直接進駐到住三區或防火巷中營業,還不知自己已違反了都發局土地分區的使用法規。

面對師大路的改變,住在附近的古風、古莊、龍泉居民的感受最為深切,公聽會當天參與民眾踴躍,不但座無虛席,人潮甚至一度擠爆至門外,似乎大家都有許多不吐不快的怨氣需要吐露。在場有人抱怨自己家前後都被業者的廚房包夾,每天吸油煙吸到要得肺氣腫;有人抗議家中小孩被吵得無法唸書,嚴重到想跳樓自殺;有人晚上被霓虹燈閃得睡不著;有人家門口前被攤販佔據,難以出入;有人說下班回家之路已被夜市人潮堵住;甚至還有人目睹幫派械鬥的槍戰場面....古風里里長孔憲娟說,每天的受理電話不斷,居民甚至發起連署要求她出面解決。

兩個半小時的公聽會,不見居民的疲憊,反而越開越熱烈,許多人最後甚至連聽到「夜市」、「商圈」都覺得刺耳,不停強調「我們不是夜市,我們是文教區!」,也有民眾表示,並不是見不得商圈繁榮,但「要運動總不能跑到教室裡來吧!」。 在場民眾要求凡超出「商一特區」以外的違法商家一律拆除,不可就地合法,北市府也應就拆除時間、進度、負責單位有清楚交待,否則「就請郝龍斌下台」。

商業處處長劉佳均起身發言,首先避開違法問題,僅表示「無論有無拿到商業登記」的店家都應符合其他相關法令,因此將會依法要求業者改善消防、油煙等擾民問題,此話一出,引起極大眾怒,群眾高呼「違法就是違法!」,認為沒有營利登記證就不該營業,對此,劉佳均則無奈表示,要所有違規店家撤出有執行面上的困難,「總不能犯法的一律拖去槍斃吧!」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丁育群也說,違法情況氾濫的問題無法一蹴而就,只能循序漸進來解決,要求居民先給他兩天時間,清查違建、非法廣告及防火巷違規使用情況,將勒令違法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強拆。不過在場不少居民強烈表示,他們要的是不法商家「退出」,而不是「改善」。

針對攤販問題,警察局大安分局局長張傳忠則表示,今年的1月~10月已努力取締攤販共1035件,但抓不勝抓,許多小販在羅斯福路與和平東路上的兩個派出所轄區間躲來躲去,造成警方辦案不易。警察局局長黃升勇則說,會努力克服轄區問題。

至於面對民眾反映每次檢舉的油煙、噪音問題,都被環保局派來的人說成是「查合法」,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現場承諾居民會加強取締,要大家放心。

台北市議員李新最後總結以上,表示針對師大商圈浮濫開發問題,政府會儘速組成專案小組,擬妥計畫,也呼籲里民團結,加入地方自救會,並選出監督委員,以遠離黑道威脅。

商業登記與管理脫勾 導致違建叢生

師大商圈住民自救會表示,讓商家得以快速擴張的關鍵,在於「商業登記」與「商業管理」的分家。民國78年以前,「營利事業登記證」尚未取消,商家登記營業須經有關單位的現場會堪,確認無虞以後才有證可拿,如今登記與管理分屬不同單位負責,導致許多店家在商業處取得證照以後,就以為一切合法,結果佔用到居民的防火巷,成為了違建物還不自知,等到裝潢的錢都已投資下去時,才遭居民檢舉,已經難以回頭,政府也不會鐵碗拆除,而是給予商家罰款處之。

為避免這種店家、里民的雙輸情況,自救會要求政府應恢復回商業登記與商業管理的合一制度,確認會堪合法店家才予以發證,以防止違法在先。至於目前位於泰順街50巷前段(包含正在施工)的店家已確定違法,有關單位應要求業者立即停工、歇業,退出50巷。古風、古莊、龍泉三里的其它巷道也應比照辦理。

里長兼夜市推手? 居民建議檢調介入勘察

由於當天到場的龍泉里里長龐維良同時也是當初「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的催生者,令許多民眾對他極為不滿,質疑推動師大觀光發展不遺餘力的「夜市達人」,不會與居民站在同一陣線來反對師大商圈開發,而雖然一開口就數度遭到打斷,龐維良仍再三表示自己也很反對師大的過度開發,他知道在場很多人根本不想聽他講話,但他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只是還是有人對著他嗆聲連連,直說他是騙子、撒謊。

龐維良解釋,有關師大商圈過度擴張導致的違建問題,幾年前他就有跟都發局反映過要求改善,但都發局卻向他表示「已全面違法,所以無法可管」,讓他感到相當無奈,強調自己跟居民絕對是「站在同一立場」。

不過還是有民眾跳出來說,曾聽聞有違法業者與龐維良打交道,換得龐維良一句「只要沒人檢舉你就沒事」的開店保證。因此希望檢方介入調查,確認師大商圈開發背後是否有「政商合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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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可以說是一種鄰比效應吧!我總愛跟朋友去逛那熱鬧的夜市
但是我真的很怕這樣的熱鬧每天在我的生活中出現....

師大居民抗議的是在政商夾擊之下,地方歷史遭人竄改,此區域史上確實無夜市。

是故,公車站牌乃師大、師大一兩站,從未出現師大夜市之名。

時至今年三月才在無人知會的情況下,冒將師大一變更為師大夜市,此等官商合謀的命名暴力才導致當晚會上的抗議。

目前的商一特區域,原是在地居民與大學週遭的生活圈,原先的面貌與規劃絕非夜市。

師大商圈和師大夜市是新東西、新創造,龐維良不僅促生「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同時也催生「師大夜市自治會」,也被地方認為是首位喊出師大夜市和師大商圈者,他在任內豎立師大夜市與商圈掛牌,帶來地方首度認識的嶄新名詞,對地方而言是完全不符合地方事實與利益之舉。

衛生局去抓油煙的時間竟然是下午兩點到四點,當然是「查合法」!!!

按報載龐維良在今年三月區里發展座談會上針對住三內商家違法營業乙事,與都發局局長丁育群共同提出如何讓商家就地合法的討論,甚至出現修正都市計畫法,以讓現有商家合法化的說詞。

http://www.ptt.cc/bbs/Daan/M.1300960407.A.356.html
大安區龍泉里里長龐維良昨天在區里發展座談會,呼籲台北市長郝龍斌,正視師大商圈現實處境,商圈繁榮,不少商家、住戶卻被檢舉開單,不符都市計畫法,盼市府檢討規畫。

內政部規定土地使用分區,住三只能開小吃店不能開商店,目前師大商圈大多為住三,因此不少商店是違規,店家有時會接到罰單。北市都發局局長丁育群說,會研擬解套方案,讓商家能符合法令。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1年3月24日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230996.shtml

浦城街這裡也開始有商家漫過來
真的很困擾
雖多是餐廳,但用餐的學生或年輕人多半有個毛病
就是群聚在店門口拍照、聊天、抽煙、喧嘩
讓家中有長輩想早早休息,或是辛苦工作一天的上班族
回家後也是不得安寧
台灣人容忍度也太大,一、二件違法事糾出來說是不近人情、大驚小怪
忍到幾百件又想就地違法變合法
果真鬼島= =

台北市需要繁榮商圈,為何要讓這個一戶難求的文教住宅區承擔?

目前師大內超過六百家外來商家,皆來自全台各地,不乏分店,原本提供師大生活的老商家卻反遭排擠,顯見台北市府欠缺規畫,理應有計劃規畫商業區,輔導師大違法店家至其他地理空間有其餘裕處,發展繁榮的商圈,而非放任外來商家違法侵吞優良住宅區土地,再將住宅區改名為商圈夜市。

就是 那間1885啦,吵都吵死了,生意不錯,不知有沒有開發票咧~

兔子兔子油煙味極為誇張 距離20公尺也聞的到

龐維良...不管他是哪一黨的
面對他里內的違法違建...一概視而不見
依法論法...他應該被彈劾

當年師大有多少具有文化氣息的店
不是最大的美食街...也是處處有得吃
現在....連蘭陽米粉羹都被高房租趕到公館
一點飲食店...被趕光光
回家的路上...機車被限制不能走
在家附件找不到可以停機車的空位
憑....什....麼?????

後悔到不行
當年韓良露推的南村概念被我們譏笑...
到如今....
師大商圈
根本是五分埔的下一站....
濫透了...
我們是文教區啦....我們不要當文叫屈

龐維良長期是國民黨某女士議員的下線
以前還常看他教踏車四處騎...現在人影看不到一個
是準備選議員了啦

全面拆除正在改建的
已蓋成的分兩年...拆除
將住宅區安寧還來~~!!

同意同意同意~~~
最近暴增的速度...1週開十家新店
我家隔壁的房東一直要我門把爹娘搬走
把房子也租出去當商店
仲介還公然寫信來要我門賣房子....憑什麼她們能要到我們全家的資料
憑什麼
這個政府...根本...
推翻算了~~!!

感謝各位的指教,我虛心接受!!不過針對大家的建議與看法,本人在此提出澄清與說明:
1.根據文獻探討"早期師大路周遭攤販林立,師大夜市的範圍擴及整條師大路及和平東路口,在黃大洲市長時期攤販相當多,人潮十分熱絡,是個相當熱鬧的夜市,規模之大不輸士林及饒河等夜市(王振霄,2003)的論文提出的觀點,師大到底有無夜市可以公評!!
2.公車站牌由"師大一"更改為"師大夜市"是由龍泉里黃姓里民今年三月提出經市議員與公車處共同會勘的結論,當時會同意是認為為謂"師大一"這名詞沒有任何文化意義,師大八或師大十的代表為何?既然"師大夜市"是大家會來且了解的地方為何不標示清楚,這並不是鼓勵遊客要來,而是希望消費者既然要來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來,如此可以減少機車或是汽車停車的問題!
3ˋ"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是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成立的,並非成立八年,當初是由商業處建議希望師大商圈店家先能組織起來,有一各對口窗口,這各協會成立的目的並非為了發展店家,而是希望由政府的輔導及要求解決夜市店家在社區經營所產生的環境清潔.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油煙問題.停車空間等問題,讓店家可以共同參與一起來解決問題.如果沒有這各協會市府也無從協助與要求店家改善.所以今年開始才會有環保局在入口處和協會共同設立垃圾桶來解決環境問題.消防局也在今年和店家進行兩次的消防演練及消防設備的檢查.沒有這個協會市府無法來協助商圈解決問題!!
4.針對三月份在100年度大安區區里發展座談會的真實內容(這份公文在區公所可查),當天第六個提案由我為提案人,內容為"師大商圈人潮不斷湧入,導致社區環境清潔,噪音擾民,消防安全,停車空間,流動攤販問題嚴重,建請相關單位協調處理"這是我的提案內容,市長郝龍斌當時的裁示為"針對公安問題加強稽查,並請商業處積極輔導".商業處也於今年五月六日召開"師大商圈店家過度擴張衍生諸多問題"的會議,結論為要求事業主關機關提高公安稽查標準,'如店家未能遵行,本府相關單位視個案情況逕依權管法令予以裁罰!請問一下到底誰應該被譴責!誰應該去執法確不執行!!大家對象應該搞清楚,我的態度到目前為止沒有改變"我反對師大商圈過度發展"
5.蘭陽米粉羹的老闆娘是我表姐,我連我表姊的店都無法照顧讓他經營下去,反而變成服飾店,請問里長真的有能力讓誰做或不做嗎?這一切都是一樓貪婪的里民及黑心的房仲與無能的政府所造成的惡性循環!!
6.至於我個人到目前為止無黨無派,有人說我是"國民黨某女性議員"的下線,請直接公開名字說吧!好讓我去跟他收助理費!!我如果有收到一定一半分給你謝謝!!

都發局表示「已全面違法,所以無法可管」
都發局真沒用!!!!沒用沒用沒用!!!!!
當初有用的話,就該先管管,等到違法商家就地合法,
等到要事情很嚴重時
卻一副「已全面違法,所以無法可管」
你說這政府到底在幹嘛?!

龐里長您好,很高興看見這則回應。

您說的沒錯真理越辯越明!

1.王振霄20003年由臺北市市場管理處搭配台北市觀光出版出出版的讀物中出現的這則敘述,敘述的乃是師大一帶尚未經歷八零年代都更的街廓。
如您所言,當時傳統的流動攤販聚集在整條師大路及和平東路口,亦即未進巷弄!

巷弄當中沒有夜市只有住宅區,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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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民國七十六年黃大洲市長接納地方居民的建議,以及維護當時台北市都市計畫需求,便已經清除所謂的師大路及和平東路口的「師大夜市」。
此後二十餘年師大夜市已成絕跡,是不是!!!

請不要拿台北城還是鄉村的時期,來正當化夜市的存在,過去三四十年的台北是都市,不是鄉村!!!

照您的說法,過去師大一帶都是矮平房,我們是不是也都要通通改建去住矮平房!!!

我們不要走回頭路,不要一廂情願讓師大住宅區中的居民跟您一起走回頭路!!!

2.師大如果如您所言,一直是熱鬧喧嘩的夜市,站牌又怎麼會長期叫做「師大一」。
師大如果始終是夜市為什麼直到三~五年前才有人知道這裡有夜市,需要到2011年才由所謂的黃姓里民,擔心外來遊客不知道怎麼停車而改站牌名稱?

您不是說師大夜市很老很舊全台北都知道嗎?

誰知道?!!!

在地五十年的老里民告訴您,師大沒有夜市,師大過去三十年有的是幾個小小供應在地需求的小店家,而且多數店家都是住在師大的居民。

師大不需要對外發展,也不應該對外發展,這裡不是觀光景點,我們為什麼要吸引遊客?

3.原本供應在地居民需求的老店家老生活圈,面臨來自全台各地六百多家外來商人的入住,出現排擠效應,現在師大夜市內的店家皆為外來客,為什麼師大這塊土地要吸納這群外來商人?

這群外來客就算不在師大也能生存,這群外來客提供的商品在地居民幾乎不需要。

主要店家變成外來商家,主要消費者變成外來遊客,您口中的「師大夜市」沒有個性,可以直接搬遷到台灣任何一塊土地。

再問一次,您口中的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師大夜市」關師大什麼事?

4.今年三月的區里會議上您說了什麼,歡迎調出會議記錄替自己作證,如果認為受了委屈,三月時您看見聯合報導怎不向全里里民以及聯合報抗議?

如若認為聯合報報導失實,請向聯合報去討公道。

不要給在地里民您是牆頭草的印象!

既然是和居民站在同一陣線
那就讓大家拭目以待貴里交出的里民自救連署書

你的問題非常奇怪!! 1.師大是校名,不是地名2.師大夜市的產生當初是由於師大學生的日常生活需求所衍生出來的,早期最多的店家有冰果店.自助餐.牛肉麵店(最有名的是大碗公牛肉麵)等,現在在合法商一特師大商圈的店家絕大多數都是二三十年傳下來的店,她們也不是無中生有的,師大商圈這五年因為"捷運站的開通"(台電大樓站及古亭站)交通便利"美食節目的報導"(如食尚玩家)及年輕創業等三因素讓師大商圈在這幾年爆紅,現在的問題在於突然一下子過多的店家在此開設不斷蔓延原因有三"一樓房東的貪婪""⋯⋯黑心房仲的不斷遊說"及"市府漠視不願處理第三種住宅區開設店面的事實"讓師大商圈呈現失控狀態這是我今年就已經提出來的呼籲,所以才會有"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的成立,這各會是希望整合市府店家及里民共同來面對問題解決包括消防安全.環境清潔.油煙噪音等公共安全問題,至於土地分區管制不準在住宅區開設店家的主管機關是都發局,我也找過他談過(今天下午四點我還約他談),真正的問題在都發局要有作為與管制,夜市不斷開店的亂象才可以解決.在這裡我還是重申我的態度,我堅決反對師大商圈過度擴張更多
至於龍泉里民的連署多寡,我只能盡力公告出去,請大家主動來連署,我也無權強迫,連署書的多寡也不應反映我是否和居民站在同一陣線的指標,依法行政,做里長職權能做到的事我會盡我全力!!

看到大家最近一直在吵、也不知道在吵什麼。在我看來只是一群看人賺錢就眼紅的人在那邊叫叫叫的人。那天無意間看到50巷貼著長長的布條上、竟然全是頂樓加蓋。嚇了我一大嚇。有人把頂樓搞成自家花園、還有人隔成房間租人賺錢、最後還在公聽会上叫叫叫叫、説什麼要好的環境。真虚偽、明明收了租金還不報税。違法商家和頂樓加蓋和搞違建的人全部一起拆吧!最好連我的房東也倒楣!!

租屋族觀察正確!

師大一帶原本多為自宅,自從居住品質下降之後,紛紛出租或出售,出現許多留籍出租的奇怪現象。

爸媽小孩受不了吵鬧,乾脆把房子租出去,小孩保留學籍,依然在這裡學區內學校就讀,人卻住到鄰近其他地方。

師大現在亂象之一就是房子住不下去,紛紛隔成小套房,出入變得很複雜,居民結構轉變,租屋族一多,亂七八糟的事情都發生了。

至於頂加,這裡的很多頂加是民國不知道七十幾年前還是幾百年前的不是違建的頂加啦,當時整個台北都流行頂加潮。不然你去檢舉建管處就會告訴你了。

沒人想要搬進來,還有房仲乾脆大喇喇賣留籍出租的房子,專門賣給想當房東的。

師大的亂象就是商店逼走自宅族,毀滅單純住宅區。

不是每個人都想當房東,你被房仲天天按門鈴騷擾看看,這裡真正賺錢的是二房東和房仲。你以為真的有房契的房東收的有比二房東多又容易嗎?

應該找人來研究一下,商業化如何讓自宅族,被逼當房東,或者拱手讓出打理幾十年的住家。

要不是有那些商家房仲聯手炒作,還租得到房子嗎?
租屋族真的要好好感謝商家。

我們不是一群看人賺錢就眼紅的人在那邊叫叫叫的人.....而是低調的受害住民.....因為你們太過分所以要趕走你們....懂嗎?

請問樓上的低調受害住民、請問你是没有頂樓加蓋或是房子隔好幾間租人的低調受害住民嗎?如果你家也有違法、那就乖乖閉嘴。還有你最好不要曽去師大夜市逛過或吃過、不然你就是得了便宜又賣乖的人......講人家前先自省...懂嗎?我也是因為常逛夜市、有受到它的好處、因為它対我來説就是方便、才也不敢大聲説希望趕出違法商家。一点也不過分的租屋族。

我這條巷子房子比較新整條沒有頂樓加蓋,出租的也是整層租給大學教授,沒有你那邊遇到那麼亂的情況

前面被夜市弄得住不下去的,還不是整層租給家庭也沒人要,只好隔成學生套房,才有人肯租,很可憐啦

當房東誰會想房租要跟五六個人租,很累,還要管水電瓦斯網路

要不是沒人肯住,不會有房東願意把房子變成這樣,很悲哀,跟貧民窟一樣,這裡是大安區噎,變成一個不三不四三教九流的地方

師大夜市沒有變成夜市之前,本來就是居民生活的地方,沒有居民消費,根本沒有那些老店

要不是師大現在變得這麼亂,大安文教區鍍金門牌年年翻漲,怎麼會淪落到出租給出租客

出租客也很可憐啦,環境這麼差,也要住在這裡,難道是在這邊賣東西

誰要閉嘴?

看看是誰把師大居民原本優良的環境變成夜市的,那個人最沒有資格講話

還有遊客,如果沒有遊客,外面來的店和攤販就不會有利可圖

這些人喔,敗壞文教區,最該閉嘴,就是這些人讓師大文教區治安變得這麼差,講出去是大安區還沒有人信

三五年前哪有夜市,都是人為炒作的

跑來的都是永和中和板橋那些人在這裡擺攤

要擺攤不會去永和中和喔,這裡是大安區是師大,想要夜市不會去自己家門口擺喔

幹嘛要跑到別人家門口擺攤,被趕還有臉叫囂

沒水準的人帶著夜市滾出大安區

頂樓加蓋有他的相關法規,老違建早已合法,新違建請不爽的人去報建管處。排隊等候拆除

這邊一碼歸一碼

氾濫的夜市本來就是違規,講什麼便利,你的便利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你書讀哪去了,連基本的修養都沒有嗎

租屋客!

做小吃餐飲賺很大,少繳稅、不繳稅,操,髒亂留給一般大眾承受,炒房的就是這些假貧戶啦,但話說回來,懶惰的台灣人,喜歡丟錢給人賺,又有甚麼辦法呢

要賺幹嘛不去中永和板橋這些地方賺
大老遠跑到台北市大安區裡擺攤
買的也是大老遠從中永和板橋來的客人
這些地方的人想要夜市就整碗端過去
不要汙染文教區

商一特區的範圍是?

我想知道哪些商家不該去。

許多社青都常去那裡消費,社運圈該發起自律運動吧。

呼籲一樓房東收回店面:
要你們抗拒黑心房仲捧著白花花的鈔票真得很難,
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不是你們該賺的拿得也很心虛吧!

要政府出面解決問題無疑是緣木求魚,
如果一樓房東不出租,
店家自然就減少了!

另外依觀察,入侵到較狹小巷弄的店家,
倒店率其實滿高的,
如果遇到天候不佳,生意並不好,很冷清(話說:東北季風要來了!)
想開店的年輕人想清楚,
別一窩瘋,沒賺到錢反倒賠錢收場!
已開店的仔細算一算,高房租下報酬率真的高嗎?
不賺錢的趕緊找你房東聊一聊,少輸為贏阿!

一個偉大的城市會進步,
很大的力量是來自偉大的市民,
雖然這呼籲.....非常天真,
還是祈求"一樓房東"覺醒吧!

(自救會居民,加油!!繼續監督)

我逛過 師大夜市 星期五 好天氣 滿滿的人潮 , 阿諾可麗餅 排隊排到 要發號碼牌 把街道都塞住了根本 逛不下去,要是有火災發生,肯定是 逃不出去(恐怖),去過一次,就不想去了。

樓上很適合賣保險

但事實上就是這樣

只有等到這裡出事,鬧出人命,市政府才真正會處理違法地點設立商家的問題,現在只講「輔導管理」,等於完全放棄執法

這裡不是沒有火災過,龍泉街與雲和街交叉口的頂樓,約十年前就發生過火災,當時的雲和街上沒有什麼店家,消防隊已經只能車停師大路,用接駁方式來滅火,現在的模樣還可能嗎?

這裡的商一特,是北從師大圍牆,東到龍泉街、西到師大路、南到雲和街,僅有這一塊

其餘都是住三的住宅區,住三按照現行法規在六米以下道路是不能營業的,幾乎什麼業都不能營,居民早年的容忍終於讓商區坐大,到現在只要一看到有一樓在裝潢大家就神經繃緊,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可不可以用圖示畫一下呢?
部份"人文"店家不知道在不在裡面?

師大夜市,這麼壅擠,大家都還要逛,真是怪,跟我家附近的樂華夜市相比,還是樂華好,路大寬敞,東西便宜好吃。

因為潮啊,妹多啊,帶妹逛爽啊,青春啊,有九把刀的FU啊

看到前面有些留言真是令人心寒髮指!!!
租屋客有什麼不對?
本人從抽不到台大宿舍後,扣除出國留學,就一直在這區租屋.
算算也快20年了.
師大這一區原本就是學生跟清廉的老師們的聚居處(講白了,就是過去住不起他處)
台師大學生抽不到宿舍,在學校附近租屋有什麼違反善良風俗的嗎?
有那裡"社會觀感不佳"嗎? 有違法嗎?
憲法保障人民居住的權利,可沒保障"限制他人住居"的權利
整層租給教授就比較高級嗎?並沒有,
教授跟品行良好可是獨立事件.
就跟----一隻嘴罵龐里長,一隻手又蓋章給他一樣.
說跟做完全是兩碼事.

這些里長也是里民選的,
去年底不是剛選里長嗎?
以龍泉里來說,另外一位候選人票數根本沒幾票.這都是中選會查得到的.
在這裡留言,有投票權又選給龐里長的住民們,
請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里長是自己選的,講得好像自己沒半點責任一樣.
租屋而居的學生或是良民百姓只要乖乖付房租,
就有權利住在這裡.
店家也是一樣!

如果要說鄰居有多貪婪,請看看自己的嘴臉,
古諺"物以類聚"
自以為清高的住民,其實你們在狠狠指責外來租屋時者(不管是純住居或店家)
有沒有想過其實你們並沒比較不貪,
只不過貪的是"名",
貪的是自以為是的"文教區優越感"?

頂加當然是一回事,
這邊一大堆舊公寓,四樓沒電梯坪數又小得可憐,
真的很宜有小孩的自宅居住嗎?
很宜老伯伯老奶奶自宅居住嗎?
真的是未必.

但這裡可是"大安區"唷!
老建物建蔽率沒人管,大家拼命撐著不重建不更新.
當房屋的不合你的生涯需求,
也只能搬走,將房子出租啊~
不然你捨得賣嗎?這裡是門牌鑲金的大安區喔~
嫌房仲煩的人大可賣掉,就不會有人煩你了.
(謎之聲)什麼?你小孩要唸明星國中小,戶籍得卡在這,所以不能賣呀?
這不就對了,是你自己的選擇(你得到戶籍與租金)
憑什麼要租屋族得感謝這樣的人們?
不就只是各取所需而已嗎?!

緊鄰學校,本來就會有租屋需求
師大台大北師大等等等可不是前幾才天開張的吧?
有學生需要住房吃飯
相信住在這的人應該早就有清楚的認知
只是商圈變得範圍這麼大,
一樓毫無節制地展店,
這不是龐里長向商業司爭取發展為重點商圈的成果嗎?
龐里長誰選的?
沒戶籍的學生跟租屋族能投票嗎?

選下去就代表有投票權的人都認同這個事,
請別選擇自己的方向後,又來怪學生跟租屋族.
大家只是想選個交通方便的地方安身立命而已.

感謝租屋族及一般訪客的建議與對話!我還是重申我的態度"堅決反對師大商圈過度發展"!!這是在今年三月份在100年度大安區區里發展座談會(這份公文在區公所可查),當天第六個提案由我為提案人,內容為"師大商圈人潮不斷湧入,導致社區環境清潔,噪音擾民,消防安全,停車空間,流動攤販問題嚴重,建請相關單位協調處理"這是我的提案內容,市長郝龍斌當時的裁示為"針對公安問題加強稽查,並請商業處積極輔導".商業處也於今年五月六日召開"師大商圈店家過度擴張衍生諸多問題"的會議,結論為要求事業主關機關提高公安稽查標準,'如店家未能遵行,本府相關單位視個案情況逕依權管法令予以裁罰!請問一下到底誰應該被譴責!誰應該去執法確不執行!!大家對象應該搞清楚,我的態度到目前為止沒有改變"我反對師大商圈過度發展"我也努力在要求市府,里長這各角色真的沒這偉大也沒能力改變現況,需要你們的協助一起來監督市府,不管是住戶.店家.租屋.學生或遊客大家都是"生活共同體",不管你有無選票,對於這裏的環境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共同來愛護!!對於租屋族說我有向"經濟部商業司爭取發展為重點商圈"請拿出證據好嗎?我有向台北市政府商業處要求協助管制及規劃"師大商圈"這是在今年三月份就已經提出的!!師大商圈沒有一家店是我開的!!最好沒有一家店存在我也可以比較輕鬆!!我認真做事!!盡力解決大家的問題!!但是有些結構性的老問題,還是市政府出面才有辦法處理的!!里民選我出來,就是希望幫大家解決問題,即便您是租屋族找我我也會幫忙!!我只希望龍泉里可以更好!!只是龍泉里裡面有一各名氣非常大的"師大商圈"存在,所面臨的問題會是更複雜更需要智慧與勇氣去處理,大家一起面對它找方法解決它!!不斷的抱怨,無法改變現況,也無法創造未來!!願意的話和我們一起努力,一步一步去改變不滿的現況!!

違法商家..佔用防火巷商家..攤販...退出我家...我門需要一個

優質安靜的住家環境..公車站名也不要師大夜市..

恢復師大一原先的站名.

龐維良...不管他是哪一黨的
面對他里內的違法違建...一概視而不見
依法論法...他應該被彈劾

里長在龍泉里有店面在出租...所以表面上是在支持自救會..
事實上再跟商家勾結...還有再當2房東的里長...為了金錢出賣里民...會遭天譴的...還有龍X理的黃里長你就是其中ㄓㄧ..
住宅區的商家本來就該滾出去...誰跟妳們共存啦...
3裡的居民站出來...靠自己啦...里長議員立委都是屁啦...

你最後的一席話實在有失公道

當地的多數住民並不是貪"文教區的優越感",更不會去歧視租屋者

我們想要的只是"安靜"、"乾淨"的住宅生活

請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你的言語只會顯現出自身的無知。

師大附近住戶的選擇,至少表示他們對法律和社會環境有共同維護的意願,師大附近的居民首當其衝,反對都更,事實上和反對商家的立場並無矛盾.相反,建商和仲只要住民不主張都更,就是哪種嘴臉相信大家都很清楚.這些人甚至更不知道自己只不過是無權代理人,滿口鬼話,最後說詞前後矛盾,(當他們說到居住自由是,是誰的居住自由都分不清楚了..)這樣的言行,國民黨高層黨員要看清楚了,請勿和他們一起鬼混,以免被視為是$$遮眼的自私愚民.

網路上有一篇替商家講話的真覺得莫名其妙
不是說沒有店家師大學生吃什麼
就是連義大利麵都遭牽連

笑話! 台灣是少了你這幾間店大學生就會餓死的國家嗎?
沒有義大利麵就沒有人權的國家嗎?
一整個胡言亂語 還好意思傳來傳去

沒有事權的都更退出社區,違法的商家退出市區,這就是解決辦法.只有懶得做,才會認為這些訴求是抱怨吧? 里長大人您說是不是?

租屋客有甚麼不對? 如果你把房屋租給非自住的用途的使用者,使鄰居須忍受長期的,空汙,噪音汙染,等危害,可以說除了租屋客自己或利外,已經沒有任何對的地方可說了吧. 另外,師大在2007年以前,本來就有夜市.吃飯根本不是問題啦. 到不能忍受,就是近幾年的事. 在之前,住宅區的房屋,每個人自住,打理好自己的衛生習慣就好.那現在變成這樣,還在那邊說共生關係. 好,那要共生,這些算是合法的商家,有顧及鄰居的想法嗎? 完全沒有吧? 這些商家,別說不知道隔壁鄰居的年齡.精神狀況是否能夠忍受這些汙染,老實說在$$$遮眼的狀況下,說不定知道了也根本理都不理,這根本就是欺負老人家不懂抗議,還共生咧,我們這些住民都想與你們共死了吧!

這位里長為文真的....可看出揪在一起的個性
你有沒有舉辦夜市正妹活動?
你有沒有帶黃姓里民和議員交通局一起會勘後把站牌名給改了?
你有沒有告訴違建的店家不可以做?
你檢舉過哪些店家?
你幹了好事種種...
叫大家和你手牽手一起洗乾淨
你...會不會太吃人夠夠...呀?

<我還是重申我的態度"堅決反對師大商圈過度發展>
需要公權力時...你高呼沒有公權力
背地裡運用公權力...擅自改了公車站牌
你這個騙子!!~~
你的態度是反對....行為是推動
你的嘴和你的心朝反方向進行....

敢作敢當是好漢
敢作不敢當...只想兩邊討好
你算盤打的精
把居民當呆子耍...你是誰呀
可惡~~!!

感謝各位的指教!請大家可以理性地溝通!!在此針對有人提出說有里長在師大夜市內有店面或是當二房東的指控,請拿出證據來!!我不清楚您指的是哪一位里長?我龐維良用生命保證在師大夜市內並沒有任何一店家或店面是我的,也沒當過二房東,如果有拜託幫我找看看,找到的話所收的租金全部分給您!!另外,我有舉辦過店家正妹網路票選活動,請問這有違法嗎?今年母親節我還在夜市內辦三天的社區母親節音樂會活動,這也不對了嗎?更改站名也是經過台北市政府公車處的行政程序提出,我希望改成"龍泉里站"公車處不同意,這也有錯?那捷運的站名是不是也一起改算了!!大家也應該呼籲所有的媒體以後都不要叫"師大夜市"了,想叫如何?大家給他個名字吧!!對於有人想做好漢!留言卻也不敢留名!!這就真的是敢做不敢當的表率了!!

龎里長您好

一個多月前我曾致電給您,向您反映泰順街26巷尾端,人車進出困難,賣衣服的商家把商品陳列於道路,佔用公共空間,幾間賣小吃的攤位前擠滿了顧客,而門庭若市賣波羅包的店家前,更是一群群排隊等著買的,等著領受的,還有站在一旁吃的顧客們,雖然該店家有規劃排隊的路線,但那些點餐完等著受領的,以及三五成群站在一旁吃的顧客,完全不受排隊路線的拘束.
如今,這樣的情況毫無改善,那些等著吃的顧客們,索性逛逛那些陳列於公共空間的商品,以打發等待的時間,每每有車輛試圖開進26巷,沒有人在乎,他們各自做著自己的事,繼續談天,直至車輛將可能觸及他們的身體之一部,才緩緩的向周圍移動,好似這輛車不識大體,闖入了行人獨占的領域,打擾了他們的歡樂.我甚至曾聽見有觀光者說:怎麼會有車子想開進來?他怎麼會覺得他開得進來?然而事實上,26巷已是泰順街數一數二大條的向弄,亦是單行道,車輛只能從尾端進入,若車主是26巷住戶,試問他除此之外如何進入?難道要他違法從另一端進入嗎?
開車進入是種挑戰不說,就連步行進入,都可屬困難,特別是假日,總要想方設法,避開人潮,不惜多花點時間繞遠路,好不容易到了巷口,卻仍有許多障礙,難道我又要繞路到巷子的另一端嗎?不禁自問:我只是想回家,為什麼我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退而求其次,回家真的有這麼難嗎?
或許里長先生日理萬機,還沒時間處理,又或許您確實已經向商家有所反應,管見以為,比起要求商家遷離,要求商家清除公共場域之商品,以及維持巷口之可通姓,實為小事一樁,若對里長先生而言此事尚有困難而不可行,見微知著,其他違法商家之搬遷撤離,更是遙不可及.
對於違法商家若已呈報於相關單位處理,如里長所言依法行政,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限期履行行為或不行為之義務,以及第28條間接強制方法及直接強制方法,里民們理當在一定的其間內可見某種程度之效果,因商家若不於期限內改善,可以依直接強制方法進行斷水斷電,如此商家必不能營業.
本人只是區區一屆里民,相關知識與能力尤不及里長先生,或許我的言論太天真,想法太簡單,但我內心猶如其他居民憤慨激昂,希望自己的家園能有所改善,我不知道我還能做什麼?怎麼做?我所擁有的時間人力資源都有限,所以現階段我只能仰賴里長先生,既然里長先生是站在居民這邊,就應該給我們一個實際的願景,讓我們親眼見到,事實的確在變,違法商家的確一間間在消滅,你可以嗎?

我支持龎里長的看法和做法,

有制度的管理商圈才是最好的方法,

站名改師大夜市或是師大一差別不多,

我居住這裡快五十年了,

師大路原本就有很多商店,

只是最近擴充太快,

必須加以控制!

加油!龎里長!

謝謝龍泉里民的反應,您的問題真的也是我很頭痛的問題.泰順街26巷因為轉角的新疆烤肉.芭樂及好好味波羅包這三家店的大排長龍讓26巷的住戶反彈非常大,首先我要先說明, 里長真的沒辦法消滅任何一家店,里長沒有公權力(市政府才有),我去叫他收掉他們也不會理我,我也無權去做斷水斷電的執行,我現在能做的也只能去道德勸說,要求她們做好顧客管制,做好自我管理,我知道他們有再做一點點的改善(如請專人勸導遊客讓車輛通行),這幾天我都有去看,說真的我也是很不滿意,因為人潮真的太多,小妹妹要去管理大家排隊,有些年輕人連理都不想理!!目前這問題我分成兩個層面來進行1.持續要求店家加強做好顧客管理(現在五六的晚上我都會去看),如果還是不行說真的我只能請大家多幫忙檢舉了,讓違法店家請市政府用公權力讓他消失!!2.我有考慮龍泉街及泰順街26巷在晚上的通行方式可否有調整的空間或是請交工處想想是否有其他可以替代的方式,來解決大家回家通行的問題,這是我現在目前在想辦法的地方,如果您有其他的想法或意見,歡迎隨時打給我,我現在只想想辦法解決大家的問題,能克服一些算一些,有些問題是很久以前結構性就產生的,現在要一下子就全不見, 我想市政府應該也沒這樣的魄力,不過我還是要謝謝您的反應,我會持續去要求他們改進,也要靠妳們多幫忙去檢舉囉!!

最近看到大家為師大夜市吵來吵去 覺得大家都受傷了
我20多年前就喜歡和外國朋友到師大夜市逛 當時不知道是否稱為師大夜市 但心中想帶朋友去的夜市 除通化街之外就只有想到師大夜市了
在夜市逛街讓我很開心 夜市是台灣的特色形成也非容易的事 近年擴張迅速讓當地居民受擾是可以想見的 但形成一股師大風潮卻也是不容忽視的現象 大家可以見到連師大自身都發展出一些街邊商店出來
居民用土地劃分來扣住店家 要非法店家退出此區 若僅留下所謂的商一特區商家 而無視其他領有營業執照店家自律營業 實屬不公
看到民眾湧入師大夜市 除了慕名 湊熱鬧和休閒外 的確造成當地居民的不便 商家若要賺錢謀生 除了使出本事吸引人潮外 也應顧及附近居住民眾生活需求 請商家儘速和居民和相關政府單位 想出一套大家遵循之道 並確實執行 大家和睦相處 又能促進此區域之繁榮 這應該是件美事 不是嗎

建議在夜市內較大路口放置油桶式垃圾桶讓逛街民眾可以丟垃圾 其他營業商家配合政府機關要求改善空污和噪音問題 約定和居民下次溝通日期 以便檢視待改善之處......
有待雙方誠意溝通和解 讓師大夜市(無論以何名稱稱之)有正常又令人接受的方式發展

樓上,您很好心的提出一些盡量解決的方案.可是我必須針對區域繁榮說明幾點.
1. 噪音問題牽涉到遊客,空汙的問題牽涉到油煙處理,事實上並沒有真正能夠徹底解決的方式(這一點樓上里長相信已經說明了.),
2. 社會環境是和物理環境及個體生心理感受交互影響的產物,如果不是住民到達無法忍受的地步,就不會有今天的衝突.
3. 換言之,這些對住戶健康及身心影響的因素,都只能在盡量控制的範圍.這就是說,關於環境.治安等問題,和商業發展的程度是正相關的,甚至是不可逆的.
4.這些問題恰好就是住宅區的商業化所造成,沒辦法只靠握手解決. 也因此,住民才會有抑制住宅區商業化的訴求.
5. 住戶要的,是可以在家安靜的生活,不受打擾. 這和促進此區域之繁榮(也就是繼續觀光化),是相矛盾的,同樣也非只靠握手就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