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5
記者王貝林/特稿
國營事業因性質特殊、成立時間不同,不僅薪資福利不一、依循法令不同,連身分都有兼具公務員、勞工資格的情形,始終不見整合。近年來政府力推公營事業民營化,公教、勞工退撫制度也大幅修正,連帶引發國營事業到處要求比照其他優渥規定的亂象。
早期未民營化前的中華電信,被公認是福利最佳的國營事業,其他國營事業不甘福利差人一等,紛紛透過各種機會、管道尋求修法,爭取「平起平坐」。
公務員可以領取月退俸,國營事業努力要求比照辦理;領高額年終獎金遭質疑時,就強調其屬事業單位性質,應依事業單位標準計算年終獎金,不能與公務員相提並論;國營事業民營化,就要求公保年資要合併計入民營化後的勞保年資。如今連還沒民營化的,也說自己有勞工身分,要求比照較優渥的勞保年金給付條件。
但是,勞工須加勞保年金,才有七十五%退休所得替代率;國營事業依此標準,替代率卻近百分百。公保月退俸,國營事業只繳三十五%,中華郵政甚至全由政府負擔;但勞工月退金勞工卻要自行負擔一半。
若有勞工考上公教人員,原有勞保年資僅能保留至公保退休時領取;國營事業卻要求改為勞保,且公保與勞保年資要併計,如此不但能早早就符合退休年資條件,勞保年金給付還更為優渥等。
凡此種種,哪邊條件好,就往哪邊靠;政府制度紊亂,更助長國營事業罵名。選舉到了,亂象隨之而起;政府有責任統整合理、一致的規定,不能放任這個利益紛擾、既不公平、又惹罵名的坑洞,讓國營事業一次次往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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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國營事業轉民營 福利兩邊撈?
台灣的民主應該是自由而平等的,執政者絕對不可以只有照顧特定的族群或圖利財團等不公平的差別待遇,這樣才能建立ㄧ個符合公平正義的社會 <<<<在台灣已經不可能公平正義了,已經變成文憑至上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