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燕玲/台灣自由撰稿人 更新時間 2011年11月4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3:37
三年前,金融海襲卷全球,台灣18萬勞工被迫放無薪假,三年後的今天,面對景氣衰退,根據電資工會的最新統計,全台灣已有20家廠商開始實施無薪假,受影響的勞工達2.15萬人。
回想起台灣廠商第一次實施無薪假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在事後,曾經誇獎這個創意可以得諾貝爾獎,因為這種手段比裁員溫和,一方面削減企業支出,讓企業面對景氣困境時可以度過難過,同時也避免了企業大舉裁員,造成員工失業,但是對於員工而言,無薪假仍然屬於「暫時性失業」,家庭經濟仍然受到影響,對於未來也充滿不確定性。
台灣目前正處於第13次景氣循環,根據經建會的研究,第11次是41個月,第12次是48個月,都比過去11次平均景氣循環週期平均是55個月來得短,以台灣產業結構與全球經濟互動愈趨頻密的情況下,未來台灣景氣循環的速度加快,已是目前台灣企業必須面對的問題。
每個企業為度過景氣收縮期,思謀降低成本的方法,原本無可厚非,但是一碰到訂單開始減少,就馬上採取實施無薪假的對策來因應,那無薪假未來在台灣勢必將成為常態;特別是,二次無薪假實施的廠商,多集中在科技產業,相較於上一次金融海嘯科技廠商實施無薪假時,社會上還存在著一股「共體時艱」的聲浪,不忍苛責,但是這一次實施無薪假,社會氣氛卻不站在廠商這一邊。
LED封裝廠億光董事長葉寅夫一面捐款一億元給台北科技大學,一面又著手研議實施無薪假,就引發強烈的批評,從民代、政府官員、評論者,都反過頭來責難這些實施無薪假的廠商,他們質疑,這些廠商真的都處於虧損狀態嗎?如果今年虧損,去年卻賺得滿缽滿盆,這樣實施無薪假,對勞工公平嗎?畢竟現在台灣貧富差距擴大,有錢的老闆就算少賺幾百萬元,還有幾億身家在背後,但一般勞工少個幾萬元薪水,可能就要面臨房貸繳不出來的困境。
實施無薪假的企業,喜歡以「景氣好時,員工加班忙到爆肝,沒有機會與家人相處,現在景氣不好,放放假好好休息一下,也趁此機會多與家人相處。」來緩和社會對他們的責難。
事實上,依照台灣的《勞基法》規定,一般勞工只要年資1年以上3年未滿,就可以享有7天的有薪年假,年資3年以上5年未滿,則有10天年假,5年以上10年未滿是14天,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1天,最高加到30天;除此之外,法定的紀念日、勞動節日、節日假期等,也應休假,加上周休二日與連續假期的彈性調整,以2012年一整年來說,就有112天的有薪休假日;《勞基法》同時還規定,勞工每周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
放寬彈性工時
距離總統大選只剩二個半月,馬吳兩人面對無薪假風浪不敢掉以輕心,馬英九不但表態說,如果企業有獲利,就不該實施無薪假;他還親赴竹科與竹科廠商座談,聽取科技產業大老對無薪假解套的意見。
中美硅晶董事長盧明光建議,應比照德國企業,採用工時計點辦法,不景氣時減少正常工時計點,景氣恢復時,再以加班方式還給員工;友達董事長李焜耀也希望修改勞基法,擴大彈性工時,取消上下班打卡制度;科技業老闆們都希望政府放寬兩周84小時工時的規範,希望總工時以一年來計算。
放寬彈性工時,能不能對無薪假解套?還有待更多的討論,但政府對於實施無薪假,是否應該訂出更縝密的規範,在「企業生存」與「勞工權益」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恐怕是刻不容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