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漏洞多 公保修法不得民心

2011/05/02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行政院4月28日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立院2日召開公聽會,邀國公營事業工會討論。各工會團體砲聲隆隆,認為修正草案中區分了二類投保人,導致同樣保費、年金不同,某些公營轉民營的單位在民營化過程成為年金孤兒,至今仍未妥善處理。工會團體怒指銓敘部修法不重視底層民意。

目前公保適用對象為經銓敘審定的公務人員、雇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還有私校編制教職員與公營事業機構兼勞工身分的公務人員。之前私校教職員曾上街遊行,希望由公保轉勞保。之後在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下決議改善公保體制,才有了後續修法。

公保區分兩種費率 修改草案中將公保區分甲類與乙類被保險人,私校編制教職員等屬於乙類人員,可享有1.3%給付率;其它國公營事業單位、兼具勞工身分的公務人員則屬於甲類,僅享有0.65%的給付率。但兩類人員所得替代率皆低於勞保年金的1.55%。

為何會有兩種不同的費率?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解釋,由於參與公保的60萬人中,有50萬屬於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享有第二份退休津貼;而其餘私校教職員等10萬被保險人卻沒有些福利,因此區分兩類被保險人。

呂明泰強調,在不增加政府財政支出及被保險人保費支出的前提下,銓敘部精算後得出1.3%的費率,並且考慮相關福利加總後,訂出第二類費率0.65%。以財政部底下國公營事業機構為例,雖然給付率僅0.65%,但他們享有優惠存款福利,可自由選擇福利制度。

不同單位 需求相異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表示,私校教師薪資差福利少,工作沒保障,在少子化趨勢下隨時會失業。修法草案至少應將年金所得替代率調到與勞保年金一致,而非不同保險有不同費率。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也表示,國公營事業單位、兼具勞工身分的公務人員的給付率僅0.65%,這些勞工卻未享有公務人員的高福利,和一般公務人員並非站在同樣位階。

中華郵政工會指出,即使同為國營事業勞工,財政部與經濟部享有1.3%的給付率,交通部卻只有0.65%。「當初我考上郵政人員,主管只給我兩張紙,問我要公保還是勞保,誰知道幾十年後福利差這麼多。」以薪資所得5萬的員工為例,勞保不但享有較低保費、較高保額,退休後一次金給付可領2百多萬,公保卻只有90多萬。

呂明泰反駁,如果每個人都拿1.3%費率,恐有人退休所得將超過現職所得,又該怎麼處理?而隸屬經濟部的石油工會也反駁,經濟部底下國營事業沒有優惠存款,福利比交通部差,所以在公保中有享有較高的給付率,彌補福利不足。

國營轉型 福利受損 除了不同部會之間的勞工有不同需求,某些民營化的國營企業在轉民營過程太粗糙,導致員工福利受害。

中華電信工會表示,中華電信當初在政府主導下強力轉民營,員工從公保轉為勞保,勞保年金必須年資滿15年才可領取,民營化之後先前年資歸零,導致大部分員工沒有勞保年金,公保年金也遭取消,淪為年金孤兒。

行政院草擬完成的公保年金草案也沒納入中華電信員工,工會十分憤怒。

中華電信工會要求公保法修正草案應考慮將未民營化前的年資以公保計算,合併計算公保與勞保年資,讓員工領取勞保年金。

由於公保體系被保險人屬性差異太大,修法過程與民間團體溝通又太少,公聽會上工會幹部批評銓敘部不食人間煙火、不懂民間疾苦,要求立法院審查修正草案期間應傾聽民意,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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