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9 16:41:37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蘇龍麒台北9日電)立法院今天 初審通過「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刪除甲乙類被 保險人分類。銓敘部長張哲琛說,未來擬由被保險人自 選年金給付率,並調整保費,維持公保自給自足機制。
「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 委員會進行初審,公保法修正草案是政府推動公保年金 化的重大步驟,攸關近50萬名公教人員及約10萬名國營 事業員工及私校教師等,共計約60萬名公務人員的退休 權益。
上千名台鐵、中華郵政、台灣石油工會等國營事業 工會團體代表上午齊聚立法院外,訴求未來公保年金化 後,國營事業員工投保公保的年金給付率能夠提高,由 銓敘部版本0.65%,調升至1.3%至1.55%,並追溯實施日 期,以保障國營事業「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員工的退 休權益及老年生活。
初審通過的「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出現重要 轉折,除刪除爭議較大的甲類及乙類被保險人分類方式 ,調整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薪)7%至15% ,目前公保法規定保險費率為4.5%至9%。
此外,修正草案新增,民國99年1月1日至修正案施 行前,依法退休、資遣或符合加退保年資規定並請領養 老年金者,得回溯適用公保法請領年金給付的規定,公 營企業員工部分則保留待進一步討論。
張哲琛表示,刪除公保法第3條有關甲乙類被保險 人規定後,將制定「公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 被保險人可自行選擇0.65%(原甲類)或1.3%(原乙類 )年金給付率,不過須與支領月退休金合併計算並符合 法定門檻,因此並非所有人都可拿到1.3%。
張哲琛說,由於公保保險費率也擬將由現行7.15% 調高,國庫除負擔公保法規定被保險人保費的65%、私 校教師保費的32.5%,將不會再額外負擔,維持公保自 給自足的機制。
他表示,經過立院上會期公聽會及審查會,銓敘部 充分了解各界看法,考試院及行政院召開4次協商會議 ,各部與國營事業人員也進行多次溝通,銓敘部昨天也 與工會代表就此溝通,盼找出大家都能接受且不造成政 府負擔方案。10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