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進添:駐處人員作證 違公務倫理

2011/11/13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何烱榮/連線報導】

2011.11.13 03:12 am

對我國駐堪薩斯辦事處人員被列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證人,外交部長楊進添昨天表示,部裡不同意他們讓FBI取供,「我非常生氣。」

楊進添說,前晚和昨天早上,他都親自打電話給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司徒文,表達我國的嚴正立場與抗議,要求妥適處理,並立即釋放劉姍姍。

楊進添證實,我駐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被羈押禁見,外交部從政治及法律層面雙管齊下,一方面走國務院的管道協商,一方面由駐美法律顧問及堪薩斯當地的優秀律師來研究此案。

楊進添說,根據過去經驗,美國行政及司法部門的主張不一定一致,「雙方對『功能性』豁免權的法律解釋不同的話,我們也不確定美方會不會無條件放人」。

外交部主張,FBI未知會、通報,直接逮捕劉姍姍有可議之處;同時也會內部檢討,劉是否真有虐傭情事。FBI探員提出的文件有三名駐處人員,對劉做出不利的證詞。楊進添說:「我們不同意駐處人員當證人。」

外交部僅同意駐處人員在FBI辦公室以外的公開場所如咖啡廳,接受訪談,形式上避免被美執法單位解讀三人「放棄外交豁免權」。

楊進添說,沒有外交部授權,三人作證「違背公務倫理」。不過,他也嘆,劉姍姍對同事太苛,待人太差。

北美司長令狐榮達昨天說,針對劉姍姍一案,我國和美國的認知落差,在於劉和菲籍女傭間的相處是否為執行公務。外交部主張該名女傭的薪水由我方支付,屬於公務範圍,他說,「這正是我們的訴求及不滿」。此案應分兩部分來談,一部分是豁免權、管轄權之爭,一是聘傭之間的問題,「僕役不滿可以投訴,但要由我們來處置。」

令狐榮達表示,FBI直接逮捕拘留劉,等於「直接裁判」,「頗有值得斟酌之處」。

m.udn.com最麻吉的口袋媒體,最適合手機瀏覽的網站

【2011/11/13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楊進添:駐處人員作證 違公務倫理 | FBI逮我駐美處長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14528.shtml#ixzz1db6m3KVN Power By udn.com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