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民聯盟主張豁免權排除虐傭

2011/11/14

〔中央社〕外交官虐傭的情況,在美國並不少見,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去年就曾因印度女傭遭科威特外交官虐待一案,要求將虐傭行為排除於外交豁免權的保護之外。

曾是科威特駐聯合國外交官的阿瓦第(Badar Al-Awadi)因虐待印度女傭史娃娜(Vishranthamma Swarna),被史娃娜一狀告上法院,引發了外交官的豁免權爭議。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與全美亞裔法律辯護與教育基金等13個團體,去年2月在法院審理史娃娜─阿瓦第案時,就曾經共同提出要求,支持史娃娜對阿瓦第以及科威特政府的訴訟,但被告聲稱他們的作為受到外交豁免權的保障。

在這份要求中,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等13個團體認為,虐傭與人口販運是商業行為,都是屬於個人利益的一部份,不在外交官員的行使公務範圍內,不應受到外交豁免權的保障。

此外,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在2007年就提出一份報告,指稱擴大外交豁免權的範圍,已經妨礙了防範人口販運以及現代奴役的成效。

而美國國會通過的「保護人口販運受害人條款」,堵住人口販運的法律漏洞,每1名人口販運的受害人都應該獲得保護。

報告也指出,美國同意讓外交官員以特別的A-3或G-5簽證引進家管人員或保姆,每年發出的A-3或G-5簽證逾3000張,而且近年來外交人員虐待傭人的情況增加許多,但沒有1名外交人員因此受制裁,外交豁免權不應該成為虐傭或人口販運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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