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核一 核二,乾式貯存不可蓋,冷卻池滿就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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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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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的乾式貯存設備 – 正在興建中 – 立即停工 核二廠的乾式貯存設備 – 環評程序 – 駁回環評

16日上午10點,「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儲存計畫第一次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將在環保署召開。用過核燃料中期儲存計畫,也就是乾式貯存設備,比起冷卻池的風險更高,等於是在大台北安裝兩顆跟核反應爐危險性不相上下的不定時炸彈。綠黨及反核環保團體在會議前將召開記者會,除了訴求核二廠興建乾式貯存設備的環評能夠駁回之外,也要求核一廠正在興建中的乾式貯存設備立刻停工。

除了乾式貯存設備的風險更高之外,記者會也強調:台電把乾式貯存說是「中期儲存」,根本是騙人的,以現在除役計畫和最終處置場毫無著落的情況下,乾式貯存設備一旦蓋下去,就是「終期儲存」。用過核燃料,也就是所謂高階核廢料,最終要存放在哪裡,應該要透過所有人的討論之後一起來承擔這個歷史共業的後果,但是台電用這種文字遊戲想要矇混過關,不讓台北市新北市的民眾得到充分告知,直接就讓核廢料永遠留在北海岸,是有違公平正義的。

對於「核一廠應該在什麼時候除役」,記者會也將提出最務實、最安全的答案:儲存用過核燃料的冷卻池滿就應該除役。而什麼時候滿呢?在台電最早的資料中,曾經說廢核燃料貯存池將在民國95年滿,後來又改成99年滿、100年滿,現在則是說102年滿,每一次延後,就是調整格架讓冷卻池又排得更密,讓危險性級級加高;所以最理想的狀況,應該在5年前除役,但是現在時間已經過去,就應該立即除役。

乾式貯存的三大謊言:

一、「中期」是騙人,其實是「終期」 台電一再強調,乾式貯存是「中期」儲存,而在核一廠的乾式貯存環評中,也定出「乾式貯存場四十年後核廢應移出,不得直接轉為最終處置場」這個條件,然而,目前最終處置場毫無著落,核一核二的除役計畫也都八字沒有一撇,核一廠的乾式貯存很可能從「中期」變成「終期」。去年十二月,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邱賜聰就坦承,台電不排除申請延長核一廠乾式貯存場使用年限。還沒蓋好就在考慮逾期使用!

二、乾式貯存蓋下去,準時除役攏是假 政府一再宣示核一二三準時除役,但是乾式貯存其實就是為了延續核電廠的生命而興建。台電否認興建乾式貯存是「擴建」,但是事實上,乾式貯存設備興建後,核電廠的用過核燃料容量就是冷卻池加上乾式貯存,加總起來的數量就是要讓核電廠研役。

三、乾式貯存比冷卻池安全 從福島核災的例子可以看到,用過核燃料儲存在冷卻池中有很高的風險,可能會有冷卻水外洩、冷卻水循環失效、建築體破損等狀況出現。但是要因此說改成乾式貯存會比較安全,是荒唐的謬論!乾式貯存一樣必須要持續有空氣循環換新,而建築物的堅固與乾式濕式有什麼因果關係?乾式貯存沒有冷卻水的保護,是更危險的方式。

【審查會後訊息補充新聞稿】 在今天(11/16)核二廠乾式貯存的「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中,綠黨中執委王鐘銘發言質疑,這次核二乾式貯存的變更有很大的實質差異,不是如同簡報所說「型號不一樣」,不能直接下「輻射安全評估無差異」這種結論,結果台電代表在最後報告的時候還是重覆講了好幾次「只是型號不一樣」這句話。在過程中,有出席代表詢問為何核二的乾式貯存沒有先在原能會進行核能安全評估,台電代表表示,核一廠會先作評估是因為環評過程受到在地民眾的長期「阻撓」。

最後環評委員還是顧慮核安,做出會議結論要求開發單位需要做完核能安全評估再送審。

會後王鐘銘對過程和結果評論:「環評委員雖然沒有直接駁回這個案子,但是針對核安疑慮作出的決定依然值得肯定,但是台電在過程中的態度大有可議之處,不但把在地居民的參與視為「阻撓」,還把可能造成核安風險的變更一再以『只是型號不一樣』的說法來推諉,真的很糟糕。」

新聞聯絡人:綠黨 王鐘銘 0915321439 mingwangx@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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