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將持續務實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保障勞工休假權益

2011/12/11

針對台灣移工聯盟今(100)年12月11日遊行訴求所提休假權一節,勞委會回應表示,對於家事勞工之勞動權益,勞委會向來非常重視與關心,歷經多年研議,業已研擬「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除已規範家事勞工享有「每七日至少應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之權利外,尚有勞動契約之終止、工資給付原則、休息時間、特別休假、請假、保險及申訴等相關規定。該草案已陳報行政院審議。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行政院業已召開草案審查會議責成勞委會參酌與會機關代表所提意見,並聽取相關團體意見及會商地方政府再加檢討研議後送院續行審查。嗣後勞委會即針對會議結論持續進行相關法令研析作業及召開研商會議,俟研議資料完備後將併同提請行政院續行審議,並無外界所稱修法進度停滯之情事。

勞委會強調,家事勞工勞動權益須予以保障,惟考量到家事工作的特殊性及須有喘息服務等配套措施,且須兼顧勞雇雙方權益衡平及務實可行,將繼續廣徵各界意見,凝聚社會共識,以務實的態度持續積極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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