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編按:原文刊載於台灣立報。
選戰打得火熱,除了口水戰之外,細讀《十年政綱》與《黃金十年》是最能直接檢視候選人給予選民未來承諾的方式。本文試圖以這兩份文件中與勞工相關的政策,作為評論兩人勞工政策的依據。(因範疇很廣,盡量只選擇直接相關的做評)
第一部分:馬英九《黃金十年》
願景一:活力經濟
在馬英九的黃金十年中的<願景一:活力經濟>中提出了促進就業的施政主軸,其中訂了三大目標:
- 勞動力參與率自58%提高至60%,婦女勞動力參與率自50%提高至54%。
- 定期檢討基本工資,提高勞工薪資。
- 縮短法定工時,配套推動週休二日制。
首先,對於馬英九不追逐最常見的失業率做為目標,是該肯定的。勞動參與率比失業率更能反映勞動市場的活絡程度。所以提高勞參率的施政目標是思慮足夠的。
但提高勞參率的同時,必須面對的是勞動彈性化(Labor Flexibility)問題。在台灣,最能凸顯勞動彈性化問題的就是越來越囂張的人力派遣。根據主計處的統計,99年的派遣工作者已經超過5%,有超過35萬人從事派遣行業。而部分工時工作者的增加,政府部門凍結人事導致大量使用約聘、派遣與勞務外包等問題,都是勞動彈性化問題的延伸。但在這個可說是台灣勞工未來將面臨的最嚴峻考驗,卻不見馬英九《黃金十年》中一絲著墨,非常令人失望。這也顯示了馬政府對勞工議題敏感度的低落。
在第二個目標「定期檢討基本工資,提高勞工薪資」中,先不論用「吸引投資、帶動就業」等空泛的策略是否真能帶動薪資(問題從來不在賺不賺錢,而在分配不公),「檢討基本薪資、訂出基本薪資的調整幅度公式」則是應該在馬政府「完全執政」的情況下,早就該做的事,為何會是《黃金十年》才能達到的目標?過去十年,台灣的GDP成長超過30%,國民的薪資所得卻實質倒退,馬政府已經執政三年半,這問題卻完全沒有獲得解決。現在就能做的事情,為何非得等到《黃金十年》才能執行?
在討論第三個目標「縮短工時」之前,先肯定11年前(2000年)國民黨力抗扁政府通過的84工時案。但在落實縮短工時的策略中,卻赫然發現「配合工時縮短,彈性調整工作時間」的字眼。馬英九似乎把彈性工時視為推動縮短工時的策略之一,這與前陣子企業提出的變形工時相互輝映。當然,不能說這樣的方向是完全錯誤的(例如工會力量強大的德國,也可在配套完善的情況下,實施彈性工時)。但在台灣,彈性工時在現行勞基法的架構下,只可能成為資方盡情剝削勞工的理由,這也是勞委會主委以肯定的語氣(雖貌似委屈)表達「當然反對」的原因。彈性工時在目前的台灣是絕不可行的做法,請馬政府有點sense,正視勞動彈性化的問題。
而縮短工時的策略之一:「調整勞基法84條之1,防止責任制之濫用」,則更加顯示馬英九的缺乏誠意。84條之1雖是勞基法的嚴重漏洞,但即使法令未修,勞委會依然可透過審核機制限縮責任制的行業與職位,並搭配對企業的強力檢查保障勞工在工時與休假上的權利。但這在過去三年的馬英九政府中卻鮮少看到(註一)。例如去年知名的洋華光電不當解雇工會幹部,且有雇用童工、超時加班等多項違法情事。但勞委會最後卻只象徵性開罰數萬元。這金額對上百億規模的企業能算是「懲罰」嗎?其實勞基法明白賦予主管機關「連續開罰」,甚至可以人次來罰的行政裁量權,卻完全不見主管機關使用。諸如此類,族繁不及備載。這不是做不做到,是做與不做的問題。馬英九若要展現「勞工們永遠的靠山」的誠意,以總統之姿與國會最大黨主席的雙重身分,完全可以現在就做到。若現在做不到,我們又如何能相信下一任的馬英九會做到?
願景二:公義社會
願景二中的主軸一:均富共享,有四大目標,簡單來說就是要「提升勞工薪資,擴大社會救助制度,減少貧富差距」。在提升勞工薪資的部分,馬英九還是沒有提出任何實質對策,依舊是空洞的「吸引投資增加工作機會,帶動薪資」。馬政府雖然試圖擴大社會福利支出,支撐越來越多(大多是從中產階級落入)的中低收入族群,以維持表面的和平,但最令人質疑的就是,這是否又是債留子孫的破產福利制度?政府近年負債創下新高,四大基金也預估將在20年內破產。公義社會若是預支未來子孫的權益而來的,依舊是世代不正義。
而馬英九減少所得差距時的策略,是「推動租稅改革,擴大稅基......提升高所得者租稅負擔,以強化租稅移轉效果。」對於擴大稅基這個部分是否能透過降低營所稅與遺產稅來達成,學界持分歧的意見。但「提升高所得者租稅負擔」的實際狀況,則不得不令人感到氣結。
首先就實際面來說,馬英九確實在99年調降了年收入226萬元以下的納稅人各1%的稅率,實質上降低了收入較低者的租稅負擔。可是他所宣示的提升高所得者的租稅負擔部分,卻完全不見端倪。遺產稅從50%巨幅的降至10%不說,在企業的獲利上,更是一口氣將營業所得稅從25%降到17%,「超越」新加坡成為世界最低營所稅的國家之一。此外,馬英九為了不讓被詬病已久,「十年又十年」的《促產條例》真正落日,2010年通過了《產業創新條例》,讓已享有超低營所稅的企業,繼續擁有國家特赦的租稅優惠(註二)。而這些企業對政府如此全力支持的回報,則是越來越頻繁的無薪假。政府的降稅真心,總是換來企業的裁員絕情,台灣政府受的教訓還不夠嗎?
現行馬英九政府對創造稅收的態度是對企業減稅,希冀能透過減稅實質增加企業的獲利與發展的彈性,來擴大稅基。《黃金十年》也是順著這個邏輯在走。但對企業釋出優惠的情況之下,卻沒有相對要求企業保障勞工的權益。各式企業的減稅優惠中,從來沒有對企業提出類似「當公司嚴重違反勞基法,即取消優惠」的懲罰條款。這也形成許多理應是國家模範的指標企業,卻一手豪取政府大量的租稅補貼,一手毫無顧忌的違法壓榨勞工的荒謬景象。
《黃金十年》小結
馬英九的《黃金十年》,雖然似乎試圖對勞工釋出善意。但仔細剖析,除了在對未來必將面臨的,也是近年越趨嚴重的勞動彈性化議題上完全沒有著墨,顯現馬英九對勞工議題敏感度的缺乏之外。就算一一對照《黃金十年》中勞工權益相關的施政目標,馬英九政府「完全執政」這三年半來,無論在立法上、行政上所能為勞工爭取的法案或行政裁量,都完全感受不到馬英九有實踐其施政目標的誠意。我們都還用不著用新自由主義等意識形態來檢視馬英九的《黃金十年》承諾中對高等教育或產學合作等議題的基本立場,光是檢驗他自己提出來的願景,與過去所三年多的作為,就已經無法令人信服了。
如果硬是要給馬英九的《黃金十年》中的勞工政策給個評語,恐怕會是:不僅只是畫餅,而且連餅都畫不好。
第二部份:蔡英文《十年政綱》
首先要確認的是,蔡英文的《十年政綱》,既然名為「政綱」,勢必是高度較高、範圍較廣的討論,細節的部分相對模糊,這是與較注重細節(但缺乏一致理念)的《黃金十年》必然差異,但不該是未表態的藉口。《十年政綱》中將所得分配不均、工作低薪、勞動彈性化等問題明確的高抬出來討論,我們得仔細檢查到底在勞工相關權益的部分,《十年政綱》能給我們甚麼保證,而這保證是可以信任的嗎?
就業、產業、勞工
《十年政綱》將產業與勞工議題放在一起討論,我們不討論到底企業賺了錢會不會把利潤分給勞工這種令人傷心的問題,單純就這個政策主張的十三大項中,直接與勞工相關的三項來細細檢視。
一、促進工會組織自由化,保障勞動環境安全
促進工會組織自由化的部分,今年(民國100年)五一實施的新勞動三法就是一個重大的變革,將產業工會的限制放寬,讓跨企業的勞工可以自由組成工會。工會組織自由化的方向是正確的,但當馬政府在這三年內已經開始朝這方向著手時,《十年政綱》有方向,卻缺少詳細的推動方針。
而要特別提出來討論的是,政綱中有「全面建立企業內勞工參與管理模式」的主張,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未引起討論。但這可被解讀成蔡英文要推動工業民主或經濟民主--即某種程度傾向合作運動(co-operative movement)或社會民主主義路線的宣示。雖然這類主張現在的國內的勞工團體較少提出(註三),但這在現在的台灣政治界其實是相對激進的主張。將企業內的管理權向勞工釋出,也某種程度上代表釋出了決策權。這可不是打打「提高工會入會率」這種嘴砲的程度,蔡英文打算怎麼修法?打算怎麼讓勞工介入管理甚至決策?又會介入到甚麼程度?這不僅勞工關心,絕對也是企業最關心的。但整個《十年政綱》中,也只見這句話有提到。這是「口誤」還是「秘密宣示」,還有待檢驗。
勞動檢查的部分,扁政府時期的蔡英文我們也看過了。勞動檢查的權力完全掌握在行政權手中,這部分與馬政府這三年來相同--簡之就是:甚麼都不用說,做就是了,沒有藉口。
至於推動職災保險單獨立法的方向是正確的,簡化救濟程序也是。但簡化救濟程序的施作方向是如何?是成立勞工簡易法庭,或是讓勞資爭議可直接由勞方提出仲裁要求?這些都需要更細緻的討論。
二、遏止工作低薪化
調整最低薪資的公式與調整頻率似乎是兩黨有志一同的政見,就看兩方誠意如何。而時薪高於月薪基數這個部分,其實是換算方式的問題。除非蔡英文提出自己的換算公式,否則到底月薪與時薪是否脫鉤,可隨定義而自行詮釋。且現行問題是資方會片面更改給薪方式,時薪便宜就算時薪,反之亦然。台灣的問題從來不是是否常態雇用,而是勞方實質上完全沒有與資方的談判能力,即使法律保障也一樣(現在最夯的無薪假就是最鐵錚錚血淋淋的例子)。我們幾乎可以斷言這個看似「具體」的承諾只不過是個空包彈。
至於是否制定派遣專章,即使是同聲反對派遣的勞工團體也有分歧的意見,但《十年政綱》中的主張顯然是理想高超或「騙人不識」(台語),居然要訂出「使其(派遣員工)有與正職勞工同等或更高的保障」的派遣專章!如果派遣的保障高過正職,那企業還會用派遣嗎?這只能說是「騙肖」,否則我們該為蔡英文要將派遣趕盡殺絕的決心拍手稱好。但顯然前者的機率遠遠高過後者,請蔡英文誠實點,別把人民當傻子好嗎?
而外勞政策回歸補充性與暫時性,長期照護體系的建立,都是正確的方向。長照體系的部分還有待細部討論,但很顯然這部份蔡英文是領先馬英九的。不過外勞的勞動人權,甚至是基本人權的維護,蔡英文即使不打著「人權治國」的口號,也不能不面對台灣長期對外籍勞工的歧視與濫用。平心而論,對外籍勞工的排擠與歧視,在馬政府執政的期間,比扁政府相對排外甚至歧視的狀況改善許多,在扁任內擔任過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對此應該要有更具體的施政方向,以明確切割福佬沙文主義的汙名。
三、協助相對貧弱者發展
對於發展貧弱人民合適的在地產業,蔡英文除了長照體系之外,似乎沒有較為具體的策略。這部分的策略,不分藍綠,一直沿用的是短期就業、以工代賑等方式來壓低失業率,蔡英文的內需產業、轉移人力資源、強化職訓、強化就業服務與延長失業給付等方向大多都已在執行,也沒有意見上的分歧,只有程度上的差異。蔡英文該提出的是更明確的執行面向。
總結:比較馬《黃金十年》與蔡《十年政綱》
我們必須說,蔡英文《十年政綱》與馬英九《黃金十年》比起來,較有方向上的一致性,但也相對來說更模糊,更有「彈性」。這彈性有時令人感到不安,不知腳步未定的蔡英文,是否真的會踏在人民期待的方向。但反過來說,馬英九卻是連方向都訂不出來。
相對說起來,馬英九的黃金十年有將具體的施政策略大致列出(也有不夠具體的),檢視起來較為容易──當然檢視的結果很清楚:缺乏理念,也缺乏誠意。而蔡英文雖然能丟出較為漂亮,看似有理念的主張,卻少見具體的實踐方式。民進黨畢竟是從反對黨出發的政黨,要提出漂亮的理念對他們來說並不是難事,但理念的實踐卻總是令人失望。
以勞工運動的角度出發來檢視兩位總統候選人的勞工政策,是打不出成績的。這兩位候選人,鏗鏘有力的證明了陳水扁曾說過的:「台灣沒有左右問題」。台灣的勞工該期待的,絕對不是走保守右派的老舊國民黨,也不是假裝懷有左派關懷、以為自己在走第三條路的民進黨。要對這兩個政黨期待,不如看看身為勞工的自己能做些甚麼。無論是捐款給認同的勞運團體(當然也要認真檢視勞運團體是否真為勞工發聲)、或是在生活當中實踐與不肖資方的對抗(如:在可能範圍內不鄉愿的檢舉違法惡質公司),都比去相信兩黨來得務實。
又或者,為雖目前還無法明確指認對象,但卻是台灣社會長久以來不斷期待、真正代表工人階級的左翼政治力量做準備。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可以不再痛苦地看著檯面上的藍綠爛果(或是偽裝成第三勢力的附庸小黨)食不下嚥,而開心的為全台灣的勞工們,投下歡欣的一票!
後記:
本文撰寫時,蔡英文還未提出《勞動白皮書》,而恰巧在本文完成之際推出了。但筆者並不打算修改內文的評論與判斷,讀者可去自行檢視筆者的評論是否公允,而蔡英文的《勞動白皮書》又是否給了你滿意的答案。
註解:
1、勞委會這幾年雖然進行了多次的專案勞動檢查,但只「查」不「罰」。只統計出企業的違法比例,卻沒有報告開罰與改善的狀況。勞委會似乎忘記自己是執法機關,而把自己降成「人力銀行」的層級了。
2、相較於促產條例,產創條例雖然並不直接限制受補助之企業類別(且某些獎勵確實有下修),但實際上有機會申請減免的企業依舊集中在製造業與科技業,而且勢必是較具規模之企業才相對有機會申請成功。所以已實質上的結果來說,依舊是少數特定企業受惠。
3、這主張在台灣早期的勞工運動中較常提出,而且1990年代以來,有少數公營企業也完成了相當程度的產業民主,甚至曾在1995年提出過《公營事業產業民主條例》草案,但在私部門中則一直未真正落實。
回應
Re: 評馬英九《黃金十年》與蔡英文《十年政綱
前面寫的振振有辭,結論終究還是要和稀泥。再一次向我們示範了什麼叫做「進步姿態作為保守勢力的止血帶」。
Re: 評馬英九《黃金十年》與蔡英文《十年政綱
眼見心愛的進步政黨被貶,不屑苦勞網讀者的某人又來了。
這裡只有小眾媒體的少少讀者而已,妨礙不了民進黨多少,你若嫌人家批評得不好,請就事論事,逐一批駁,才有立場去校正人家的結論。不要學PTT的水準評論。
Re: 評馬英九《黃金十年》與蔡英文《十年政綱
金融海嘯期間,發消費劵、簽ECFA、擴大就業計畫等刺激經濟與就業率的計畫,得到何種功效?目前為止還有多少人找不到工作、放無薪假、甚至生活無以為繼?
如果這就是這四年來的政績:改善兩岸關係、提升兩岸經貿以及輕稅簡政,看看四周與眼前的現實:為何還要期待下一個四年,甚至是提出的政見?
不需歷史檢驗了:幾天後將被人民檢視,人民已經受夠這四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