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承諾一個月內專案審查
港口部落要土地 還欠「東」風

2012/01/06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12月23號花蓮阿美族港口部落在石梯坪風景區門口進行「封冰箱」抗爭(相關報導),誓言奪回世耕地的行動,引起關注;今天(1/6)立法委員邀集了原住民委員會、國有財產局,以及東部風景區管理處共同進行協調。協調過程中,東管處處長馬惠達仍堅持不願意將世耕地交還給族人,只維持了要族人「提計劃」看怎麼利用這塊地的說詞,原民會土地管理處處長杜張梅莊表示,只要不是法律規定「不得為私有」,或者水利地之外,即使已經移撥給東管處,仍然不會影響劃定保留地的動作,不過在程序上,還是需經過管理機關東管處的同意;杜張梅莊承諾將在一個月內召開專案審查會,針對本案進行審查。

港口部落在12月23號的抗爭,引起己波的衝突,事後花蓮縣警察局秀林分局並以調查偵訊的方式威脅族人,(相關報導),不過族人不受脅迫,持續抗爭。(攝影:孫窮理)

位於目前石梯坪風景區內的港口部落世耕地,在1993年由國有財產局移撥給東管處,但是早在此之前,1980年代,族人申請「公地放領」、1990到1993年,再向鄉公所申請登錄「原住民保留地」但都沒有下文,1997年豐濱鄉公所表示丟失當初的公文,這幾年經過族人的抗議之後,現任豐濱鄉長劉靜芳卻以不是他任內發生的錯誤為由,拒絕出面處理(相關報導);不過杜張梅莊表示,20年前丟失公文,並不妨礙族人現在向原民會再次提出劃設保留地的申請,依照現在《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審查作業規範》之規定,1988年2月1號之前,祖先遺留且仍繼續耕作的土地都可以。

然而,在土地移撥東管處之後,族人要進入耕種,遭到警察的驅趕、甚至逮捕,造成了這段時間的耕作中斷;杜張梅莊表示,《作業規範》明確提到,如果這些土地是因為「公產管理機關排除使用」的話,就不算「中斷」,還是可以劃設保留地,他看到族人出示的證據,在1973年就有國產局出租土地的證明、也有空照圖顯示耕作與地界等,要劃設的「問題應該不大」。至於豐濱鄉公所丟失公文「雖然不是現任鄉長的錯,但是用機關的名義道歉還是應該的」,不過杜張梅莊不認為這20年前的事情,跟現在族人要申請劃定保留地有什麼關連。

既然法律規定沒有問題、耕作證據清清楚楚、丟失公文也沒有什麼影響,現在看起來就卡在東管處了。

不過馬惠達的態度並沒有軟化,他還是不斷反覆企圖要族人「提出計劃」,然後一起來討論如何利用土地,這個意思就是說,地還是我的,不過讓你們來用;這話連主持協調的立委廖國棟都聽不下去了,直說「現在講的是『地權』問題、不是『地用』的問題,你不要再在那裡扯什麼計劃」,族人也不滿地說,「地是我們的,你只要還給我們就好,怎麼用我們自己決定,我們不要提計劃給你」;但馬惠達仍不肯鬆口,他說,現在地是東管處在管理,沒有法規規定,就不能撥給別人,如果族人要土地,就去提訴訟。

馬惠達表示,現在爭議中的土地,東管處只是當作「綠地」使用,上面沒有建築物,如果要歸還沒有技術上的困難,不過港口部落土地自救會會長陳英彥質疑,兩年前,東管處就提出「多功能園區」計劃,打算要用這些土地,等到東管處真的進行開發,族人要回土地就更困難了。

協調會最後作出了包含原民會在一個月內針對本案召集專案小組處理本案,出席人員由原民會安排;沒有結果之前,東管處不能進行任何的計劃;以及如果族人已經在耕作者,繼續耕作等幾點結論。看起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杜張梅莊說,現在在東管處手上的地,依程序還是要「公有土地管理機關」,也就是東管處同意,才能夠完成劃設,所以雖然原民會承諾了召集專案小組,但如果東管處就是不同意,最後還是只能像他們(東管處)說的走上打官司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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