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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0
~警方先認定有共犯,再以電擊、灌辣椒水、坐冰塊、威脅…等方法取得蘇建和等三人的自白,
此後展開長達十七年的訴訟…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請願行動
時間:2007年08月13日(週一)上午10:00~
地點:法務部前(北市重慶南路130號)
說明:
1991年3月24日台北縣汐止鎮發生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同年8月王文孝於軍中被捕,並承認一人犯案;但警方認為必有共犯,兩天後王文孝自白供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三人隨即被捕。
在警方連續審訊超過二十四小時的法定時間,以及嚴酷的刑求逼供對待下,三人有的意識不清、有人被迫違背意志的簽下了所謂的「自白書」(警訊筆錄)。
如果能在憲法所規定檢警得以留置犯罪嫌疑人的二十四小時內,推動以上強制律師在場的制度,相信必能將非任意性的自白減到最低程度。
因此我們呼籲法務部與警政署應儘速推動「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
請願流程:
10:00-10:05 主持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
10:05-10:08 旁白(代表蘇爸的心聲):
1.感謝法務部槍下留人
2.當年如果有律師陪同偵訊…
10:08-10:18 行動劇
10:18-10:40 社團代表
10:40-10:50 說明陳情內容、向法務部遞交陳情書
10:50-11:00 開放記者發問與回應
11:00- 活動結束
~歡迎各位媒體朋友蒞臨採訪~
新聞聯絡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0926-363473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林淑雅0910-162552
事件分類:
活動日期:
200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