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6]
本報特約記者張佳華盛頓報道
台灣駐美副代表張大同5日表示,他在4日前往拘留所,探望被關押的台灣前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張大同指出,劉姍姍略為消瘦,但精神還不錯。
劉姍姍因為觸犯外勞契約詐欺罪嫌,在去年11月10日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關押在密里蘇法院。她的律師在法庭上提出認罪協議,希望以速戰速決的方法換取早日獲釋,但是法官只接受協議的部分內容,即劉姍姍支付美金8萬餘元給兩位菲傭;至於其他內容,法官表示要繼續考慮,因此劉姍姍繼續關押。法院迄今也沒有宣布下次開庭的日期。
張大同在台北駐美代表處舉行簡報會。他表示,他與台灣駐堪薩斯辦事處新任處長楊巨中一道前往拘留所探望劉姍姍,並和她長談1個多小時。他表示,楊巨中在去年12月31日由台北飛抵堪薩斯履任,啟程前,外交部長楊進添特別囑咐楊一定要探視劉姍姍,而台北駐美代表袁健生也非常關心劉姍姍的狀況,因此張大同與楊巨中一道前往。
本身擁有法學博士學位及律師資格的張大同說,劉姍姍目前住在單人房,精神還不錯,只是消瘦一些。她向張大同一行人表示,在拘留所的情況還好,她沒有甚麼埋怨,她感謝政府對她的關心,當然她希望能夠早日結案回國。
張大同表示,探望時,並沒有法院或檢方人士在場,談話不受拘束,也沒有時間限制。他指出,駐堪薩斯辦事處的同仁可以隨時探望她,不受限制。他並表示,他過去只見過劉姍姍一次,並不熟,但劉姍姍是「外交部這個大家庭的成員之一」,他看到劉姍姍被關押,覺得很傷感。
張大同表示,駐美代表處幾每天都和美國國務院、美國在台協會(AIT)聯繫,尤其是在事發之初,即使假日也不斷溝通,希望此事能盡快告一段落。他說,美國國務院等方面也不願意這件事拖太久,但是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法官獨立審判。他表示,一個多月來,逢到美國的感恩節、聖誕節、新年等一連串假期,但是代表處與美方的聯繫沒有間斷。他指出,劉姍姍目前是在請假中,大家都希望法院能夠早日開庭,讓劉姍姍早日回到家鄉。 美國堪薩斯市聯邦檢察官去年11月10日扣押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原因是她在僱用管家時涉嫌犯下一項違反勞工法的重罪。專家指出,美國聯邦當局對外國官員採取這種行動相當罕見。
堪市聯邦檢方相信,劉姍姍是首位在美國面臨這一指控的外國官員,雖然過去也有外交官被控虐待美國僱員的案例,但這次劉姍姍被控的是,違反一項涉及僱用外國僱員以及用欺詐手段將其輸送至美國的法律。
而台灣的外交部聞訊後,立即由北美司長令狐榮達致電美國在台協會(AIT),政務次長沈呂巡也召見AIT代理處長馬怡瑞(Eric Madison),並以電報向美國政府表達嚴正抗議。台灣的外交部認定美方嚴重違反《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向美方提出嚴正抗議。 劉姍姍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案件,經國際通訊社報道後成為國際事件,在堪薩斯市的台灣與菲律賓僑社都感到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