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樓乃潔
去年(2011)中小學性平教育手冊遭真愛聯盟抗議並被教育部退回重審的事件,引發了社會上的熱烈關注,當時性別團體認為真愛聯盟「扭曲手冊內容」,向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提起毀謗罪的刑事訴訟(相關報導);同年年底,就在第八屆立委選舉前夕,一紙由真愛聯盟、尊重生命大聯盟所提出的「維護家庭倫理、尊重生命價值、維繫社會善良風氣」承諾書,再度引起爭議。
「真愛」連署?候選人紛紛撤簽撇清
今年1月初,該份「承諾書」開始在網路上四處流傳,主旨是邀請立法委員候選人成為台灣的正向力量、支持維護家庭倫常、尊重生命價值,「成為有為有守的國家與社會道德的守護者」,並在其後列出了簽署的候選人名單;由於不乏一些過去被認識為「同志友善」的委員都名列其中,事件立即引發同志社群及性別團體的關切,然而,就在「承諾書」發佈不久之後,許多候選人卻紛紛出面撇清。
林濁水聲明「本人並未簽署真愛聯盟連署書,請勿再以本人名義公開所謂連署簽名」。(出處)
鄭文燦公開澄清,他是以『人權』為出發點簽署該承諾書,但支持「性別多元教育」,隨後表示已經去電要求撤簽。
羅致政聲明「並未同意簽署該份文件」。(出處)
林佳龍聲明「一向尊重多元性別,並且以行動支持台灣性別多元教育,請真愛聯盟勿再以本人名義公開所謂連署」。(出處)
1月13日上午,參選新北市第4選區的立委候選人林濁水,公開聲明「本人並未簽署真愛聯盟連署書,請勿再以本人名義公開所謂連署簽名」;同一天下午,新北市第7選區的羅致政跟進聲明「並未同意簽署該份文件」;而桃園縣第1選區的鄭文燦則是在當天下午公開澄清,他是以『人權』為出發點簽署該承諾書,但支持「性別多元教育」,隨後更表示已經去電要求撤簽;當天傍晚,台中市第6選區的林佳龍聲明,「一向尊重多元性別,並且以行動支持台灣性別多元教育,請真愛聯盟勿再以本人名義公開所謂連署」。
對此,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陳清龍表示,該份「承諾書」最初是由輔大生命倫理中心負責將文件發給各立委候選人辦公室,後來一共收到46份的簽署回應,他提出確實經過候選人簽署的文件,強調「他們真的有簽署!」陳清龍說,如果候選人因為選舉前的各種壓力而反悔要求撤簽,當然會尊重他們的選擇、也已經馬上將他們的名字從網站上撤下,但是如果堅持要「否認自己簽過」,那不僅破壞了他們自己的政治誠信,更是陷發起連署團體於不義。
輔大生命倫理中心:墮胎應設強制思考期
在輔大生命倫理中心所提出的簽署文件中,完整的連署主旨內容以及聯絡單位都與日前在網路上所公開流傳的版本一致;唯獨在「聯名單位」的部份,委員簽署時還未掛名的「真愛聯盟」,卻在公開版本中掛上了「主辦」。陳清龍表示,整個連署的發起、聯繫與協調工作,都是由輔大生命倫理中心主責,之所以會請真愛聯盟聯名主辦,只是因為覺得他們去年在「性平教育」的事件中曝光量很大,希望能藉此提高社會關注與影響力。
陳清龍表示,發起連署的初衷是為了推動降低墮胎率,希望進行《優生保健法》的修法,增設6天的思考期及輔導諮商;至於因為找了真愛聯盟聯名,反而引發候選人撤簽的結果,「是當初沒有預料到的」,他也澄清,這份「承諾書」的內容是他們長期以來對《生保法》的修法立場,與去年性平教材的事件沒有關連。
回顧2006年,林岱樺、楊麗環等立委提出「墮胎應有6天強制思考、諮商期」的《生保法》修法版本,而衛生署則推出「3天」的折衷方案,當時即引發了性別運動團體的強烈反彈、更讓女權運動者與宗教團體展開激烈辯論(2006年苦勞報導[1]、[2]),女權團體指控這個提案是以國家權力介入強制女性諮商,忽略母體所處的不同社會脈絡及心理狀態差異,且違反「女性自主權」、將女性「罪犯化」;而尊重生命大聯盟、關懷生命協會等各個宗教團體,則是以尊重胎兒生命的立場,支持該法案的修法推動。
陳清龍表示,《生保法》的修法自多年前成案後,就一直躺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沒有新進展,希望本屆立法委員能在選舉結束上任後積極推動,才會發起這次的連署。
選前奧步?「承諾書」的意外插曲
回到承諾書的內容,從簡短的「維護家庭倫理、尊重生命價值、維繫社會善良風氣」字面來看,其實無法具體看出背後「墮胎強制思考期」的訴求。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喀飛認為,提出這種抽象模糊的承諾書,本身就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動作,「因為它本身有非常大的詮釋空間,他們可以先叫你簽,最後再亮出真正的目的」,而既然真愛聯盟聯合主辦了這次的連署,他們之後也可以輕易將抽象的承諾詮釋成「反對性平教育」,再拿去要立委兌現。
另外,喀飛也表示,對於各種訴求承諾,如果政治人物只是在選前依據「哪邊聲音大」來決定簽或不簽,這顯示他對議題根本缺乏長期深入關心;而如果是根本沒搞清楚狀況就同意簽署,當然更是不負責任。
喀飛舉例,如果今天有台獨社團拿著模糊的「愛台灣」承諾書要泛藍立委簽署、或者統派社團拿著類似的抽象訴求要求泛綠立委簽署,他們肯定都不會簽,不簽的原因是,就算承諾書上的字面內容可能根本沒什麼,但在目前的政治邏輯下,他們都可以預期這些空泛的承諾將來可能會被如何操作,因為他們非常熟習藍綠的政治邏輯;然而,當政治人物看到輔大生命倫理中心這次提出這麼模糊空泛的承諾書,卻沒能有類似的警覺、而輕易簽署,這就顯示他們根本不在同志、性別議題的狀況內,才會如此疏於防範。
關於整起事件,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對輔大生命倫理中心提出質疑,認為他們應該說清楚自己跟真愛聯盟之間的關係;此外,她也批評政治人物用如此漫不經心的態度來處理攸關人民重大權利的議題,抨擊這種草率地簽署,只是破壞了政治人物自己的公信力。王蘋強調,這份承諾書訴求如此模糊空泛,還有候選人願意簽,就是因為看準了發起團體背後「反性」的立場是很清楚的,如果今天改由妓權團體提出同樣一份連署,「這些人肯定就不會簽了」。
事實上,先不談去年的「性平教育」受阻事件,回到2006年的「墮胎強制思考期」辯論,其中的關鍵也是在於「性教育」能否落實;女權團體在當時也主張,若要從根本降低墮胎率,國家就應該要規劃整體完善的性教育,而不是將責任個體化,變成是個別女人必須「強制思考」;然而,社會究竟是否平等正面地看待性,正是性平教育、性教育能不能真正落實的關鍵條件。從這個角度切入,無論承諾書上的抽象訴求背後究竟打著什麼盤算,候選人們進行簽署之前,實在都應該更仔細審慎才是。
性╱別異議份子的介入
對於性╱別異議份子而言,除了直接抵制、反對這份承諾與連署書外;積極介入、扭轉詮釋,其實也是一個或許可能的策略。舉例來說,去年5月,基督教團體在515國際家庭日發起「快樂義走」遊行時,高雄「南人窩獨立工作室」即高舉「我想要結婚」、「我想要領養小孩」等呼應義走主題的標語,以同志身分試圖加入遊行行列。這種介入策略,就使得宗教團體原先模糊抽象而看似包容多元的話語立刻原形畢露,當同志在現場直接被排除、辱罵甚至威脅時,更清楚顯示了──原來宗教團體口中所謂的「愛」與「包容」,僅僅指向那些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所組成的家庭(相關報導)。
同樣,面對此次的連署,我們或許也可以同意「維護家庭倫理」──因為家庭本來就是異質多元的,同性伴侶家庭、跨性別伴侶家庭、多人伴侶家庭,各自分別都可能發展出不同的「家庭倫理」,需要被維護;而基於「尊重生命價值」──我們可以進而要求無論是娘娘腔、男人婆、死GAY、人妖等不同的性╱別主體,在教育、文化或者資源分配等各方面,都應該被公平對待,而且要免於歧視與污名;至於「維繫社會善良風氣」,則可能是──當你在靜謐巷弄間的小娼館消費時,要學會尊重賣淫者的意願與身體界線,並且要記得在深夜降低音量以協助娼館敦親睦鄰等等。
當異議份子也轉身支持「維護家庭倫理、尊重生命價值、維繫社會善良風氣」,並且介入搶奪詮釋話語之時,假使有任何原先試圖藉由這些抽象訴求來達成社會排除、遂行壓迫的人,也只得「出櫃」現身,將他們的真實面貌更清晰地亮出來,讓公眾檢驗。
延伸:
- 2012/01/15 台灣立報 真愛烏龍連署 候選人紛否認
- 「維護家庭倫理、尊重生命價值、維護社會善良風」承諾書(未拿下撤簽候選人之原始版本)
- 「維護家庭倫理、尊重生命價值、維護社會善良風」承諾書(候選人撤簽後之版本)
- 2006/12/15 苦勞報導 墮胎強制諮詢、三天思考 學生團體立法院外抗議
- 2006/12/20 苦勞報導 優保法強制諮商 女權宗教團體激辯
1月13日下午,關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釋昭慧公開表示,從未簽署「真愛聯盟」的承諾書,只曾經基於「保護胎兒生命權」,簽署了「尊重生命大聯盟」的承諾書。下面這篇,是在2006年的「墮胎強制思考、諮商期」論辯中,關懷生命協會的相關立場。
- 2006/12/14 苦勞公共論壇 釋傳法:大多數婦女 贊成六天思考期
回應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那一份候選人原始看見的承諾書文本是什麼?請附一下。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如果原來的文本是http://www.catholic.org.tw/theology/klife/DOC/2012/0116.pdf
非常籠統。
今天沒有什麼羅生門問題,就是真愛聯盟刻意扭曲,
該譴責的是真愛聯盟與隨之起舞的某些媒體們。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樓上沒有看清楚喀飛跟王蘋的批評。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不管訴求籠不籠統,有簽就是有簽,何必說謊?
本來真愛聯盟沒掛名,後來掛名了,你後悔想撤簽,這是一回事;這跟你「從來沒簽過」是完全不同的意思耶...
今天如果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起「尊重生命連署」,候選人都連署了,台權會才加入主辦;結果,選前這份連署被哄被幹,候選人就唬爛說自己沒簽過「台權會的連署」,你覺得這樣如何呢?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候選人原始看見的承諾書文本,在每個委員簽名截圖下都有放上原圖耶,點一下就可以看見啦~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本來真愛聯盟沒掛名,後來掛名了,你後悔想撤簽,這是一回事;這跟你「從來沒簽過」是完全不同的意思耶..."
分兩點回答:
1 立委候選人需要更小心是一回事.但一份聯署書內容,具有潛在的合約特性.是否公平,則涉及合約是否有詐欺之嫌.假如以包容多元性別(也就是人權觀點),但其實質的措施,是為了排除多元性別(至少是第三性),那麼就內容的理解與合約表意上,就有了矛盾,甚至涉及詐騙.(儘管會有理由A1 A2 A3 A4,但排除第三性一直是真愛聯盟的最主要教義.)
2. 一份聯署書,如果內容涉及詐欺,本屬無效.陳清龍既尋真愛聯盟作為主辦,應知真愛聯盟的倫理概念之延伸,即落實性階級.(即與公平之訴求兩相悖離.) 因此我認為,縱然當事人未必有長期投入此價值議題,但陳清龍也不能完全免除其責任.因為他如果不是有意詐欺,至少也應是應知而未知以及應告知而未告知.
"今天如果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起「尊重生命連署」,候選人都連署了,台權會才加入主辦;結果,選前這份連署被哄被幹,候選人就唬爛說自己沒簽過「台權會的連署」,你覺得這樣如何呢?"
3.如果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起「尊重生命連署」,但卻是推動生命階級倫理的聯署.那麼 內容涉嫌詐欺,應屬無效.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沒人說要「免除陳清龍的責任」吧…
不是大家都在抨擊輔大生命倫理中心嗎?
「簽了一個無效的契約」,跟「我從來沒簽過」的宣稱
你覺得是一樣的嗎?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訪客 (未註冊) 週六, 2012-01-21 17:40
沒人說要「免除陳清龍的責任」吧…
不是大家都在抨擊輔大生命倫理中心嗎?
「簽了一個無效的契約」,跟「我從來沒簽過」的宣稱
你覺得是一樣的嗎?"
立委候選人簽時,如果不知道陳清龍和真愛聯盟有關,陳清龍也無事先告知,又真愛聯盟聯署確實是事後補上,那麼立委候選人簽的,以及透過聯署書內容所獲知的,就是當時簽的那張"和真愛聯盟無關"的連署書.這樣的狀況,誠同本文中轉述的立委候選人說法:「本人並未簽署真愛聯盟連署書,請勿再以本人名義公開所謂連署簽名」.
而你的問法和當事人對事實的描述有所差距.由你只片面強調簽名動作的有無,沒有顧及聯署內容變化造成當事人表意.接受 差距的問題,這樣就變成偏向單方面要求當事人單單因簽名動作的有無,來接受道德責任.而我認為,只有簽名的動作,是不構成是否違反道德命題的.也就是如此我才特別強調,既不能免除陳清龍的責任,在加諸當事人道德責任時,應該視合約內容前後變化來審視
*順帶一提.簽了一張無效(或含有詐欺內容)的合約,就效力而言,和當事人從沒簽過之間是等同的.即不須要為不公平或沒有承諾的事項及對象,承擔其名聲上的共同責任.
.希望這樣的說法,能夠回應到您的問題.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最後,稍微聲明一點,雖然我認為立委候選人實務上解決了透過不洽當的方式所造成的共同責任承擔的可能問題.但上面的說法並不否認 "喀飛也表示,對於各種訴求承諾,如果政治人物只是在選前依據「哪邊聲音大」來決定簽或不簽,這顯示他對議題根本缺乏長期深入關心;而如果是根本沒搞清楚狀況就同意簽署,當然更是不負責任。" 其中所包含的意旨. 就我個人觀點,如果立委候選人能夠重複說明,他們撤回同意的原因,那麼對我而言當然是更好的處理方式.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追出新的狀況,苦勞網辛苦了。讚。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給記者一個LIKE!居然能找到輔大生命倫理中心,真厲害。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對真愛聯盟有負面觀點的網友,我建議各位要再仔細地去深入瞭解。
我幸運地看到真愛聯盟去年5月12日在教育部會議的發言記錄,從發言記錄看來,他們根本沒有反對同志教育,只是覺得沒有適當的教材不應推動,應該要修改。
而且仔細看真愛聯盟的網站,就可以看出,他們主要是反對助長性解放的教材。
還有參考教材的本質目的就是要提升教師的教學品質,講粗一點就是影響教師的教學方向,換句話說,用教材一詞來形容參考教材,也沒不合理。
同志教育顧然重要,但若教材不適當,比沒有同志教育更糟。
那些支持同志教材的同運團體與社運團體,不設法證明教材的合適性,大搞民粹,誤導全國民眾,讓民眾誤以為真愛聯盟是全面反對同志教育,這種行為會比那些在公聽會上情緒一時失控的反對者高尚嗎?
雖然那些作者控訴真愛聯盟斷章取義,但那些教材確實是有助長性解放的作用,若作者的原意沒有要助長性解放,那麼,寫出那種錯誤表達自己原意、或引用與自己原意不同的他人作品來推薦,如此的文筆功力,配當教育部的教材作者嗎?
我沒有歧視的意思,只是看不下去,一個出於善意的團體,竟遭如此抹黑,被批為歧視團體,但卻沒有人評論那些訴諸民粹,扭曲意題焦點的團體,台灣的民主精神在那裡?勞苦網的民主精神在那裡?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看了「性╱別異議份子的介入」一文,若此文是出自同運人士之手,我覺得更證實了同運份子缺乏平等精神,雖然是社會弱勢,卻充滿霸權思維。
目前在科學上,同性戀是否正常,還是個有爭議的話題,1973年同運團體已政治手段促使APA將同性戀自精神病手冊中刪除(請參考http://big5.china.com.cn/info/2011-07/06/content_22931905.htm),之後,與同運份子主張不同的科學家及學會,經常被冠上歧視之名定罪,這種做為是平等的精神嗎?這種做法有尊重那些想挖抉真相的同性戀者嗎?
不想面對真相是同運份子的權利,但剥奪他人瞭解真相的權益,這合理嗎?
基督徒為什麼反對同性戀者結婚,很簡單,因為他們認為同性戀不正常,是逆性的情慾,同運份子憑什麼強迫他人接受一個在科學上有爭議的主張,這擺明不把他人的自由放在眼裡,高雄「南人窩獨立工作室」跑去基督徒舉辦的遊行,高舉基督徒反對的訴求,這已經算是強行將自己的訴求加到反對者的訴求中,基督徒不同意他們參加就批判他們缺乏愛心與包容心,這合理嗎?
最後,請大家尊重同性戀者,也請大家關注那群在媒體上較少被留意的同性戀者,他們活在異性戀歧視者與同志運動霸權的雙重壓迫下,他們不願接受透過政治手段型塑的科學假相,想面對真相,找尋真正的出路,渴望幫助他們改變的醫療資源。
勞苦網若真的是扶助弱勢,就該幫他們發聲,而不是助長壓迫他們的同志運動。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樓上的,"同志教育顧然重要,但若教材不適當,比沒有同志教育更糟". 同志教育背後的原則是反對性階級. 而你已知,卻找遍N種理由不做,還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論點唬弄,你這就是民粹兼偽善,懂了嗎?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台灣的同志教育若真是以平等為目標,也應該要扶助那些被同運壓迫的同性戀者,而不是全部都採納同志運動的聲音。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關鍵是,真愛聯盟所提的,就是想把自然性轉變成社會的性階級,而樓樓上和樓樓樓上的說法:
"基督徒為什麼反對同性戀者結婚,很簡單,因為他們認為同性戀不正常,是逆性的情慾"
恰恰好證明樓樓樓樓樓上 以及其他幾位網友的論點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莫名其妙。
"雖然那些作者控訴真愛聯盟斷章取義,但那些教材確實是有助長性解放的作用,若作者的原意沒有要助長性解放,那麼,寫出那種錯誤表達自己原意、或引用與自己原意不同的他人作品來推薦,如此的文筆功力,配當教育部的教材作者嗎?"
性解放誰說了算?你說了算?真愛聯盟說了算?還是只要不是維護一夫一妻或者單一性伴侶的就叫性解放?在學校裡販賣避孕器材算不算助長性解放?告訴國中小學生他們性知識算不算助長性解放?
我好歹也去旁聽了北部公聽會,也沒見到真愛聯盟的人在性解放這件事提供比較清楚的說明。他們比較明顯的主張大概就是認為那份參考教材會助長假性同性戀,但他們自己從沒說清楚過變成同性戀有什麼不好,畢竟要他們把話說清楚這要求可能太高。
如果你要談懷疑APA將同性戀除名是基於政治壓力,ok啊,但為什麼你不會懷疑基督教的宗教壓力可能一直在試圖讓同性戀被當成一種病?
既然同性戀是不是病是科學主張,有爭議的,那麼就回到科學層面去討論檢視,不要扯些聖經說同性戀是錯的,不正常之類的話,現在的科學研究是引聖經跟基督教的教義嗎。
演化論的主張也一直都有爭議,按照你的立場,把演化論寫進課本裡是不是強迫其它不信的人接受他的主張?也許以後定義疾病的標準會變,同性戀有可能會因此變成疾病,異性戀也可能被當作有病,但是現在它不是,就夠了。
Re: 真愛聯盟選前推連署書 候選人是否曾簽署
馬路消息轉播
據說李文忠回到民進黨中央黨不組織部上班
可怕的是林佳龍帶著陳鴻榮去面會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