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31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前台北駐美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即將被遣返回台。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涉外專組檢察官黃紋綦,農曆年前接獲高檢署發交的檢舉偵辦,已經著手蒐集資料,不排除啟動台美司法互助協定,向美方調閱法庭資料。
不過據了解,目前台灣法令對於公務員在境外犯罪,僅會追溯內亂、外患、毒品及貪瀆等三年以上重罪之罪名。劉姍姍涉及的犯罪事實若排除上述罪名,美國法院也同意認罪協議,視同受刑完畢,檢方調查後不一定會起訴,也有機會簽結或不起訴處分。
去年十一月十日,劉姍姍遭美方拘捕收押,當時即有民眾向高檢署具狀檢舉,高檢署將此案發交北檢,北檢去年簽分他字案調查,檢察官向相關單位函調資料,陸續取得許多卷證。
檢方透露,不確定劉女可能觸及台灣何種刑事法令,因此簽分他字案全面了解,將擴大清查她除了合約詐欺,是否涉及溢領公款等不法事項。
由於劉姍姍返台在即,檢方已連繫外交部掌握入境時間。不過,檢方沙盤推演後認為,劉女並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沒有到機場直接拘提到案的理由,考慮另行傳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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