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台電核廢料桶貯放在蘭嶼迄今,已邁入28個年頭,蘭嶼居民為了抗議核廢料場早日遷離,曾多次上街遊行抗議,以表達蘭嶼人的心聲。近年場內正在進行的核廢桶檢整工作,亦是蘭嶼鄉親即為關切的議題。
台電公司蘭嶼貯存場自民國71 年正式運轉以來,23座貯存壕溝裡總共存放了97,960桶低放射性廢棄物固化桶。這些低放射性核廢桶,其中大部分為國內三座核電廠所產生,少部分則來自於研究機構、學校與醫院。
台電公司內的23座貯存壕溝裡,總共存放了97,960桶低放射性廢棄物固化桶。
台電遷廠跳票 蘭嶼五一反核大遊行
台電核廢料桶貯放在蘭嶼迄今,已邁入28個年頭,蘭嶼居民為了抗議核廢料桶早日搬離,曾多次上街遊行抗議,以表達蘭嶼人的心聲。
經過多次抗爭後,蘭嶼貯存場於民國85年2月15日,接受最後一航次的廢棄物桶迄今,也未再運送核廢桶至蘭嶼貯存場。
台電公司曾承諾過會在91年「遷廠」,結果承諾跳票,曾引發當時蘭嶼全體族人總動員,選擇在民國91年5月1日,發動歷史性的全島反核大遊行抗爭活動,一連三天的抗爭,當時在任的經濟部長林義夫親赴蘭嶼,像蘭嶼族人協商及道歉,最後並達成六項議定書,並成立遷廠推動委員會。
核廢桶鏽蝕,需全面進行檢整
由於廢棄物桶長期貯存於貯存溝內,受到蘭嶼地區天候、高溫、潮濕及臨海鹽害之影響,因此部分廢棄物桶有鏽蝕、破損、破裂或粉化之現象。為了消弭民眾對廢棄物桶貯存安全之疑慮,及未來能儘早送往「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進行處置,蘭嶼貯存場於民國96年12月13日起,開始展開所有廢棄物桶之檢整及重裝作業工作。
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之類別
這些近9萬多需要檢整的核廢料桶,總共分成四種類別,第一類屬完整桶:可直接回貯至貯存溝。第二類除鏽補漆桶:經過除鏽、補漆後回貯至貯存溝。第三類輕微破損桶:以12桶為一組,直接置入「3×4重裝容器」內。第四類嚴重破損桶:先將廢棄物桶破碎後,再混以固化劑予以重新固化裝於55加侖鍍鋅鋼桶。
第二類除鏽補漆桶,工作人員將有鏽蝕核廢桶,加以除鏽、補漆後回貯至貯存溝,每一個桶都必須清楚紀錄。
檢整作業預計100年9月前完成
池國泰經理表示,核廢桶檢整重裝作業於96年12月13日起展開,截至今年99年7月31日,總共取出了57,644桶,屬於第一類(完整桶,直接回貯)有380桶,第二類(除繡補漆)有14,564桶,第三類(輕微破損)有41,169桶,第四類(嚴重破損)有1,531桶,已完成檢整作業之桶數總計有54,986桶。也就是說,所有的核廢桶數91,875桶,目前預定完成進度已達到59.85%。
另外,池經理也說,核廢料檢整工作預計會在100年9月以前完成。其中,有20%屬於第二類檢整桶,受限於除銹補漆,加上檢整桶都必須靠輸送帶在輸送,因此沒辦法那麼快,所以有20%是這些因素造成的,不過,如果按預定工作進度,可望在今年底99年12月31日,可以完成總統數91,875之80%的檢整工作。
核廢桶從壕溝內取出,再進行檢整工作。
檢整作業族人健康問題?令人關切
目前正在進行的核廢桶檢整工作,在所有作業人員中,共有62位本鄉蘭嶼族人在裡面工作(佔68%),他們的健康問題,令人相當憂心。
池國泰經理回應表示,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規定: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暴露之劑量限度,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100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也不得超過50毫西弗。我們生活的環境背景輻射變動範圍內,背景值為0.2微西弗以下,因此要達到規定的有效劑量50毫西弗,必須要在背景值的環境中連續工作25萬小時或30年以上,才會達到劑量。所以檢整工作都是依照聯合國標準去執行,每個人劑量多少?不可以超過多少?只要沒有達到規定標準值,就是不影響人體健康為原則,如果作業人員超過規定標準值,我們就不會讓他做,直接換人。
95%的工作人員中都遠離標準值,只有1至2位在60%,離標準值也是還有一段距離,池國泰說,場內有一個制度,每天下班就要看他的劑量是多少?每個月會做報表,交到他個人手中並請他簽名,所以這個是不能隱滿的,每一年也要統計劑量有多少?然後報到主管機關查核,是否符合聯合國規定劑量標準值。
為了保護工作人員特訂定行政管制值,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18毫西弗。依據貯存場提供資料顯示,蘭嶼貯存場輻射工作人員依每年每月與每日分別管制,98年台電工作人員接受劑量最高約0.61毫西弗,承包商作業人員最高約為13.37毫西弗。截至99年6月為止,台電工作人員接受劑量最高約0.96毫西弗,承包商作業人員最高約11.46毫西弗。
池經理說,我們天天睡在樓上,我前前後後也睡了八年多,樓上宿舍離壕溝更近,且24小時都在這邊工作、生活,而最近的紅頭、野銀社區,離貯存場有5公里之多,所以請大家可以放心,因為輻射不會轉彎,轉到那邊去的,因為蘭嶼鄉親都在5公里以外的地方居住。
如果有輻射傷害,有無賠償?
池經理表示,到目前為止,在這個劑量底下,還沒有發生過,如果有發生過,一定會賠償,我們也絕對不會讓這事情發生,我們會視工作人員劑量,來互相輪調他到其他部門去,希望讓每個人劑量值都很平均,如有任何輻射傷害,絕對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有無第三公正單位作監督工作?
核廢桶所有的檢整工作流程,池經理也回應表示,第一期由蘭嶼貯存場隨時檢查並統計劑量,第二期則由處本部台北派人來查核工作報表,另外一個獨立稽查單位是「核能安全處」,在高一點的主管機關就是原子能委員會,他們每一個月定期進來檢查一次,因此我們總共分三期品管,任何一個工程,或是管制作業,都是這樣設計的。
越接近檢整核廢桶,劑量就會比較高一點。
壕溝外牆水泥縫裂開原因?是否會外洩?
參觀檢整作業過程中,有鄉民看到壕溝外牆水泥縫龜裂現象,因此在座談會中提出質疑擔心是否外洩?池經理回應說,貯存於壕溝內的核廢桶,總共有5道障壁,外牆水泥厚度有35公分厚,鄉民看到的龜裂現象,是rc鋼筋混泥土長期下來龜裂所致,場方這邊會經常修補。他還特別強調說,任何一個水泥,超過一個強度,都會露出一個裂縫,因熱漲冷縮功能,就像做橋樑一樣,路段間隔都會出現一條洞,這叫伸縮縫,伸縮縫有一定規定要填縫,因此不會外洩,這個縫外面都會漆上5公分柏油層,以及15公分的止水帶,外面再漆防水膠,讓水不要進去縫細裡面,這樣的工作,必須每兩個禮拜檢查一次,漆掉了就要補一次,這是一定要的伸縮縫,不然水泥會裂掉,這也是運貯課每天必巡的重點工作。
貯存場於今年6月中旬開始對外開放參觀,民眾可直接至現場瞭解整個檢整作業流程。
105年蘭嶼貯存場撤離?
台電公司蘭嶼貯存場曾於民國96年9月7日,在蘭嶼鄉公所特別針對「最終處置計畫時程規劃」召開說明會時表示,依據場址設置條例所訂程序,自條例公布施行日起至行政院核定處置場址約須花上5年時間;最終處置場之設計興建與運轉執照審核,預計也需要花上5年,因此估計最終處置設施營運,將在場址設置條例頒佈的10年後正式展開,如果再加上蘭嶼貯存場核廢桶完全遷出,到整個園區建築復原工作又需花5年,也就是說,蘭嶼貯存場遷離時程約在民國105年。
蘭嶼貯存場是否確定會在民國105年遷離?蘭嶼鄉親非常關心。但經濟部去年3月18日公告台東達仁鄉、澎湖望安鄉為最終處置場候選地點後,隨即引起地方民眾陳情抗議,公投結果也都沒過。「故此,顯然要在105年前再找到最終場址是很困難的,蘭嶼貯存場立場,仍是基於顧好安全營運工作,以備到時候把核廢桶載運出去,至於到底什麼時候搬走?仍須上級單位定奪。在這之前我個人也會善盡管理之職責。」池國泰經理回應說。
資料來源:2010-10-19*蘭嶼雙週刊*謝福美專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