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邊陲】趕工的實驗
蘭嶼核廢料貯存場與檢整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所貯存的核廢料,從1982年起移入,這些核廢料裝在容量55加侖的鋼桶,放置在貯存場蓋上上蓋的壕溝裡。1996年4月27號,核廢料運送船「電光一號」被蘭嶼達悟族人擋在輸送核廢料的專用碼頭龍門港前,結束14年持續輸入核廢料的歷史;而之前留在蘭嶼的近10萬桶核廢料,如果從最早的一批算起,已經在這裡放了30年之久。

蘭嶼核廢料貯存場鳥瞰圖及設備說明

6777577306_92ac7030eb_b.jpg(製圖:孫窮理)

蘭嶼貯存場的「檢整」

貯存場的壕溝深度3公尺,露出地面1.5公尺高,30年下來,廢料桶貯存的狀況愈來愈差,2007年12月起,台電公司委託永樂國際公司進行的「檢整」正式展開。

6919514311_31647aaaec_o.jpg2/20遊行中出現的核廢料桶狀況照片,其中已經粉碎的核廢料,池國泰說,這屬於「第四類」。(圖片提供:希婻‧瑪飛洑。)

目前,這個「檢整」的工作,已經接近完成階段;台電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經理池國泰說,這一次的「檢整」,將場內貯存的核廢料依廢料桶的狀態分成四類,其中第一類是狀況良好,可以直接回貯的;第二類是鏽蝕,但還沒有破損,進行刮除、補漆與防鏽處理,再回貯;至於第三類,則是已經鏽蝕破損的,直接裝進鍍鋅鋼材的方形「重裝容器」裡,每一個櫃子可以裝12個桶子,而第四類的,則是已經破碎的桶子,則重新固化、裝進鍍鋅、新的55加侖桶子裡。

在2月20號達悟人「驅逐惡靈」的行動裡,拿出了一張貯存場裡,核廢料破碎、粉化的照片,看起來怵目驚心。池國泰說,照片的確就是在貯存場裡面拍的,「像這種情形,就是所謂的第四類,不過這樣的桶子,只有2,124桶,佔(永樂公司處理的)總數91,824桶的比例,大概只有2%」;而檢整前狀態,佔比例最高的,是第三類,鏽蝕破損的桶子,有59,263桶,所佔比例近65%。

屬於第三類,破損的桶子,都直接裝進可以容納12個(3×4)桶子的重裝容器裡,之後再將這些重裝容器放進壕溝裡,「這樣子檢整的目的」,池國泰說「除了重新整理核廢料貯存的狀態之外,也是為了將來搬遷的時候,直接把整理好的桶子、櫃子吊起來,就可以上船做準備」,如果已經有地方可以去,池國泰估計大概約需要4年的時間可以完全遷出。

台電:檢整導致鈷六十「外釋」

而之前中研院研究員扈治安在台電委託的調查報告,在貯存場南端潮間帶偵測出放射性物質鈷60及銫137,池國泰說,銫137是因為核子試爆的關係,這在全世界各地都有,與貯存場無關,至於鈷60則確實是在檢整的過程裡洩漏出去的;1996年,原能會曾經要求必須做到「活性物質零檢出」,當時貯存場的因應之道「乾脆就零排放」,池國泰說,在那之後,貯存場把壕溝裏面的排放水都收集起來(A池),用蒸餾器蒸發,冷凝之後,再把水放進B池,用以清洗輻防衣服,洗完衣服的水,則用重裝容器裝起來,存在廠區裡。

既然是「零排放」,為什麼在檢整的過程,會把鈷60給釋放到潮間帶去?「因為把壕溝的上蓋打開,送進處理中心處理,打開門的時候,有少量的粉塵被吹出去」池國泰解釋。

核廢料桶原本貯放在壕溝裡面,因為要做檢整,所以會利用可以移動的「取出單元」,將核廢料桶取出,根據台電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蘭嶼貯存場99年運轉年報」指出,在檢整進行的過程,為了加速取出的速度,分別在2009年12月,以及2010年1月完成兩座同樣可以取出核廢料的「遮蔽物件」,而對於廠區內較為狹小、迴轉不易的區域,又在2010年8月完成兩個小型的「遮蔽物件」。

在利用「取出物件」和「遮蔽物件」把核廢料取出之後,用卡車載送到「處理中心」依核廢料桶的分類,分別處理,處理完成後放到鋼構廠房暫存,等到壕溝清理完成,再放回壕溝貯放。

6920565865_cb93c0b76b_o.png「取出單元」是一個巨大的可移動式鋼構體,可以在貯存場的壕溝之間移動,作用是取出壕溝裡面的核廢料桶,圖片前方綠色物體即為壕溝(上方的頂蓋)。(資料來源:台電公司)
6774462770_93e9453054_z.jpg移動到壕溝上方、打開頂蓋之後,「取出單元」內部就可以進行取出核廢料桶的作業。(資料來源:台電公司)
6920628153_d23f4ef2d3_z.jpg從「取出單元」中,將核廢料桶放入卡車的情形,途中卡車上有一個「重裝容器」,會放進裡面的,就是被判定為「第三類」的核廢料桶。(資料來源:台電公司)

歷經4年的檢整,目前整個作業已經差不多接近完工階段,因為檢整作業的進行,造成潮間帶偵測到鈷60,這個部份是台電公司承認的,池國泰將這形容為「短痛」,檢整讓核廢料的貯放可以處於一個比較好的狀態,同時也方便未來可能的遷出作業,不過,池國泰強調,因為偵測到鈷60的量遠低於標準值,「這不能稱之為『外洩』,只能說是『微量外釋』」。

以上是台電對於「檢整」的官方說法。

趕工的檢整作業,安全性讓人起疑

簡單地說,台電畫出了一個理想的檢整程序的藍圖,現在的「外釋」,是在這個理想程序下進行,造成不可抗力的結果,但是,如果事情不是這樣的呢?

在缺乏民間監督的狀況下,蘭嶼核廢料貯存場一直是一個不為外人了解的設施,當記者進入貯存場,希望了結內部實際運作狀況,池國泰拒絕了,只答應在他的陪同下,在管制區外遠觀、照相,隱藏在台電標準說辭的背後,整個檢整的過程,仍是讓人感到疑點重重。

首先,台電99年(2010)運轉年報指出,在檢整開始前的兩年(2008、2009),「因系統設備長期置於臨海地區遭受鹽害之影響,停機檢修頻仍,加上該公司(永樂)操作經驗及維修能力不足至使作業上並不順遂」,而到了這份報告的2010年,在原有的「取出單元」之外,另外增設了兩大兩小的「遮蔽物件」,並且在「全力利用夜間及假日加班作業」,一年之內完成4萬8千多桶的取出及4萬7千多桶的回貯,平均一天要處理130桶以上的核廢料(假設每天都開工的話),簡單地說,就是「趕工」。

貯存場位在海風強勁的蘭嶼島南側,在趕工的情形下,緊急完成、取代原設計「取出單元」的「遮蔽物件」,是不是能夠形成完整的遮蔽,不會讓海風將核廢料、廢料桶刮除的油漆等吹落海中,是一個問題;在取出之後運送的過程,以及「處理中心」的遮蔽,在設計以及人為操作上,是不是防護周密,這是另一個問題。尤其讓人擔心的,是在檢整作業中,第一線接觸這些核廢料的,都屬於「臨時工」,他們的操作經驗與身體的防護是不是週全?(核能設備利用臨時工從事高危險性的工作,請參見2011/04/15 苦勞報導 「為了一份臨時工作,冒著輻射危險的日本工人」);在人數最多的時候,貯存場中大約有近百名的工人在裡面工作,其中大多數是蘭嶼當地居民,一旦防護沒有做好,不但工人本身暴露在輻射的威脅下,沾上核廢料粉塵的人員、車輛,在蘭嶼到處「趴趴走」的結果,又會不會把這些放射性物質帶到島上每一個地方?

沒有辦法讓人放心的台電

而「趕工」的另一個效果是四類廢料桶的認定問題,在工序上,第一類(直接回貯)和第三類(不處理就裝進重裝容器)處理起來比較快,而第二類(要刮除舊漆、修補、塗裝)與第四類(重新裝桶)處理起來比較麻煩;而第四類數量的多寡,則與在檢整之前核廢料貯放的狀態有關,如果狀態太差,台電也交代不過去,最後出來的結果,是第三類的最多,這是不是與「加速處理」,而將第二類或第四類認定為第三類有關?又會不會有為了減少第四類的數量,而將事實上已經破碎的廢料直接認定為第三類,裝進重裝容器了事的情形,池國泰所強調的第四類「2,124桶、大概只有2%」,不但無法讓人放心,反而啟人疑竇。

1996年後貯存溝滲入雨水統計圖

6774670918_463cce3326_o.png(資料來源:台電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歷年檢查報告,製圖:孫窮理)

1996年起,原能會發現廢料桶鏽蝕情形嚴重,就有檢整之議,但是卻一拖10年以上才真的開始展開檢整作業,台電一直聲稱沒有輻射外洩的問題,如果是這樣,在1996年開始「零排放」之前,所有壕溝裏面的水,都是排放出去的,既然鏽蝕嚴重,為什麼不會造成輻射外洩?不會外洩,又為什麼要「零排放」,這個邏輯上是說不通的;而這種「邏輯上 說不通」的情形,則更加深對於台電的懷疑,1996年後,壕溝裡的水不再排放,但是2001年,就發生收集來的這些水,數字兜不攏,而遭到監察院糾正的事件(090財正0016)當時台電以「液位計故障」交代過去,在抓不到偷排廢水的情形下,監察院也無可奈何。

隨著檢整的開始,壕溝上蓋頻繁打開,增加雨水滲入壕溝的機會;2008年飆高到153立方公尺的最高點,之後降下來,在檢整作業「大躍進」的2010(民國99)年,壕溝上蓋打開的頻率一定更加頻繁,但是滲入壕溝的雨水卻下降到73.36立方公尺,檢整作業這些不合邏輯的優越績效,愈聽愈沒辦法讓人放心。

趕工會不會趕出問題?

對於這許多疑問,原子能委員會物料管理局副局長邵耀祖說,原本設計的「取出單元」巨大笨重,它的操作,是用遙控的方式抓取核廢料,但是因為桶和桶都疊在一起,有些桶子狀況不好,剩下的鐵皮、碎掉的物料等抓不起來,台電後來規劃了兩大兩小的遮蔽物件,這個有經過原能會的審查;前兩年工作期程延宕,有不小的因素,就是因為這些設備需要完成,檢整作業開始之後,發現3×4的重裝容器不敷使用,必須要增加,不過地方上看到增加容器,就有疑慮,還要跟地方溝通,壕溝的清理作業趕不上分類檢整的速度,所以原能會也核准了台電申請暫存核廢料的鋼構廠房,這些設備的調整,是構成初期跟不上進度的原因。

6909422041_2686c7f5d4_o.jpg這是貯存場對外公佈的在處理中心的「熱室」作業的照片。(資料來源:2010/10/19 蘭嶼雙週刊

到了後兩年的趕工,邵耀祖解釋像是第二類的括除、補漆、敲碎、固化…等工序,是在處理中心進行,「處理中心是負壓設備,這些工作,要穿防汙染的工作服,在控制間裏面的『熱室』進行,用機械手臂、隔著鉛玻璃遙控操作」所謂「熱室」,指的是一個有厚屏蔽的封閉室,一般處理高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時候,工人隔著封閉室的鉛玻璃,可以看到操作的情形,但是這麼「厚工」的工作,這些不到100個工人,是不是能夠在一年裡面做完包括最複雜的15,937桶「第二類(平均一天要完成43桶)」在內的47,649桶回貯的工作?邵耀祖說他沒有辦法判斷,要看實際工作的複雜程度。

邵耀祖說,他也知道在蘭嶼,對於貯存場在檢整過程各種違規的黑函、甚至直接向原能會檢舉的資料到處都是,蘭嶼有那麼多人在貯存場工作過,裏面的情形與台電的理想流程間,是不是有落差,也很容易問到,像是每一個工人所承受的輻射劑量,都有詳細的記載,但是也聽說有人進去之後,就把輻射偵測器放到一邊,根本紀錄不到工人承受的真正劑量。「原能會的人力物力也有限」,邵耀祖說「不可能24小時盯著」;但是從原能會這邊來看,文書紀錄的部份都沒有問題,但是是不是都沒有違規的狀況,他也沒有辦法保證;不過,他強調,如果有違規的情形,那一定是移送法辦,違規的人走人,原能會三令五申,不能有僥倖心理。

國境邊陲上趕工的實驗

台電說的是一套,那許許多多的傳言、黑函、檢舉又是另外一套,那麼是不是要求台電在檢整過程的重點地方,加裝監視錄影設備,24小時監看?邵耀祖說「我們總不能把台電當小偷來防」,原能會並沒有做這樣的要求,他只能相信,整個程序都有層層把關、有監工、場裏面的管制人員,都有簽章認證,而「到了接近完成的階段,從去年七、八月開始原能會每個禮拜都會有人到貯存場去看」。

可能沒有人會否認,無論為了核廢料貯放的安全性,或者為將來的遷出做準備,貯存場的檢整的確有其必要,但就如池國泰所說的「全世界各國,從來沒有做過那麼大規模的核廢料貯存場檢整,這是世界首例」,一個從來沒有先例可循的工程,從「取出單元」到「遮蔽物件」、「鋼構廠房」與「處理中心」這樣的運作,是不是沒有問題,可以說是摸著石頭過河,而這樣大膽具實驗性的工作,即使依照設計進行,能否避免問題的產生,這都難以預料,更何況在「趕工」的邏輯下,台電畫出的標準程序,是不是能確實執行,則又是更大的問題;同樣是台電公司,我們看到台電為了趕工,擅改設計引發核四廠安全疑慮的紀錄(參見核四向前行 啥米攏不驚 違規變更設計 台電:為趕工),而作為監督機關的原能會,也只能在有可能「做」出來的數據、文書紀錄上監督,在蘭嶼這個缺乏關注的「國境邊陲」上,默默進行著最需要社會大眾關注的危險實驗,這如何能讓人相信、放心?當核廢料最終處置選址,一一將目光投向每一個缺乏關注角落的時候,發生在蘭嶼島上的這些事情,是我們必須多加了解與深思的。

關於檢整的整理

6777837834_6ab023dc5a_b.jpg(製圖: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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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以」完衣服的水
應該是「洗」完衣服的水?

多謝提醒,已經於內文改正了。

週五責任主編 陳韋綸

0.2% ?? 這是筆誤還是他講出來的?? 這算術...

是筆誤,已經修正,多謝。

錯誤還是沒改!?
苦勞網學壞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