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4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王定傳/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天投書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指檢警無人權觀念,竟對「台鐵車廂性愛事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讓媒體曝光當事人資料;法務部昨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要求板橋地檢署立即查明責任,了解相關檢警人員有無觸犯偵查不公開原則或洩密罪責。 板橋地檢署表示,檢方昨已剪報分案,列「他」字案,交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曾文鐘偵辦,將調查檢警人員是否有不當將偵辦資料及案件當事人隱私洩密情事,並釐清所涉刑責及行政責任。 建議標籤: 性洩密事件分類: 2012台鐵性愛趴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