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時代重返中世紀

2012/03/02
台灣數位文化協會執行長

最近火車性愛趴引起社會各界的驚奇,因為當事人是用網路揪團,女主角本身也未成年,就引起兒福團體再度發出管制網路之議,甚至希望台灣設置網路長城,把有不當訊息的國外網站都擋掉。這些管制的思考本身都沒什麼不行,從少用網路或不懂網路的單純學理上來說,也沒什麼不對──除了會笑掉外國人大牙之外。他們或許會問,為什麼不管制肯定也是犯罪工具的手機呢?

台灣的網路產業環境會如此惡劣,主要是大部分跟網路有關的決策權與發言權,都是給少用網路或不用網路的人決策與發言。筆者參加國內政府召開的探討網路議題的會議,參與者少有網路業者,政府很少會真的找業者來,找的大多數是學者,問題是這些新的問題往往不是台灣學界研究的主題。這些會議中,政府對業者的認定也非常廣義,政府如果找LCD業者,去開DRAM業者的會議,會被認為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在網路類卻很常見。網路產業我們隨意粗分又有網路廣告,電子商務,網路遊戲,網路媒體,各種網路服務,手機網路服務等等。連這些最基本的差異都不知道,怎可能準確的訂出政策呢?但奇怪的是政府或民意機關總是能很準確的找到最保守的人民團體來開會,研究怎麼管制網路。

台灣的電子業要轉型,轉成軟體與雲端服務主導,沒有強大的網路產業是不用談的。但任何一個社會新聞,都可以讓各種跟網路產業無關的道德人士踹網路業兩腳,強大的網路產業當然是不用談的。國外當然也有對網路有管制與輔導措施,但少有如此外行領導內行的狀況。

粗暴管制搞死產業

各位想想看,如果LCD螢幕有道德爭議,政府就可以任意用行政公文限制奇美的出貨量,甚至關廠,這是扶植產業的作法嗎?結果就是台灣人用的社群媒體是美國的臉書,加拿大的噗浪,看的網路視頻媒體是中國大陸的PPS優酷土豆,上香港的論壇。連最大的網路媒體商都是外商雅虎公司。這些粗暴的網路管制措施除了搞死台灣的網路業之外,對於台灣使用者用網路看盜版一點攔阻的能力也沒有。

當然現在台灣道德人士已想到這一點,所以甚至希望政府斷這些國外網路服務的線。事實上世界上已有很多國家這麼做,各位不妨查一查是哪些國家,我想台灣應不想被列在這個排行榜上才對。一方面政府汲汲營營地衝競爭力排名,一方面竟完全不在意跟競爭力最有關的項目,也太奇怪。以火車性愛趴來說,各種亂象早有其脈絡可管,政府本就可循正常管道辦案,又何須特殊的法條法令?以App產業來說,就是被國外都沒有的特殊行政命令打趴。台灣不能在Google的Android市場上買App,已經快滿一年。有這麼明顯的信號,讓政府這一年大力推動的App產業園區變成笑話一則。消費者一投訴,台北市政府就用一個地方政府之力,把國家的產業發展方向給擋下來。政府還要繼續左手打右手嗎?

台灣電子業受到蘋果和Google帶來的雲端互聯網時代衝擊甚大,有識之士無不憂心忡忡,情境有如被黑船強行開國的江戶日本,但此刻卻有大量禮教之士打算重返中世紀,台灣真的打算繼續這樣走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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