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社會期待 積極處理公視修法與董監事選任作業

2012/03/22

行政院新聞局長楊永明今(22)日下午與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及媒體改造學社3公民團體代表會面,就加速啟動公視第5屆董、監事選任及公視法修正程序事交換意見。

對於來訪代表於會中轉達各公民團體對公視現況的關切和意見,楊局長表示理解,也當場向來訪代表說明,他曾在公視主持節目,認為自己同樣是公視人,關心著公視的發展,一定會掌握契機,積極處理目前的公視問題,包括推動公視第5屆董、監事選任以及持續進行公視法修正。

楊局長表示,新聞局自99年7月即展開公視第5屆董、監事選任相關作業,惟經立法院推舉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召開兩階段會議仍未能共識選出足額人選,第5屆董、監事會因此尚未組成。楊局長指出,立法院今年2月換屆,新聞局在選後1月17日即函行政院轉請立法院重組審查委員會,他並積極拜會立法院關注公共電視發展的立法委員,尋求支持儘速處理重組審查委員會的議題,希望能儘快繼續第5屆選任,回應社會期待。

在公視法修正部分,楊局長表示,公視承載了社會各界對於優質媒體的期望,為讓公視真正成為大家的公共電視,透過公視法的修正健全公視發展體制是極為重要的工作,新聞局持續積極推動中。

楊局長指出,新聞局100年2月時完成公視法修正,經立法院第6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5次審查會議,審查通過40條條文,但未及完成修法程序。由於立法院屆期法案不續審,新聞局已再檢視草案內容,綜合各方意見提出新版草案,今年2月22日重新報送行政院,預計近期內即將完成院內審查程序,於行政院會通過後即送立法院審議。

楊局長也解釋,公視董事因未及改選、由現屆延任的情況,歷次換屆均有發生。90年選任第2屆時,新聞局特為此函詢法務部,並依該部90年3月27日函復意見,援引公司法第195條第2項董事不及改選時即延長現任職務的條文精神,請公視原任董事行使職權至新任董事就任止。因此,於本次第5屆未及改選時,新聞局已行文公視基金會敘明由第4屆循例延任,各延任董事是依法行使職權,讓公視營運擘劃及業務推動等都得以順利延續,合法性及正當性俱足。

楊局長強調,公視董、監事承擔公視營運規劃及經費稽察重責,行政院對於候選人提名作業,一向極為謹慎,獲提名之候選人均具專業且關注公共媒體發展。而應立法院換屆重組審查委員會,行政院亦將適時檢視提名名單,期儘速完成選任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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