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8
士林王家的強拆爭議,在台北市長、都更處長口中,只是價錢談不攏,或少數阻礙多數。他們認為依法強拆絕對合理。可是,王家個案卻凸顯了都更條例漏洞百出,遑論「強制拆除」隱藏的憲政危機。
從士林王家的例子可見,都市更新沒有所謂「不同意」,因為劃定時不需要告訴你,劃定後無法拒絕,建商甚至可以忽視不同意戶,反正有政府做為強拆後盾。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不斷與政府協商,卻總是得到「依法公正處理」的回應,其實不令人意外。但既是公益且公平、公開,為什麼台北市、新北市已有近兩百個都更案的住戶前來求助?
依法行政就沒問題嗎?凡是政策都有核心利益團體,這是政治學與都市社會學的基本道理。所謂依法,就是遵循政治力量最大者的利益。政治人物一面說都市更新是公共利益,另方面又說是私權爭議,那麼,都市更新到底是公益還是私人角力?更嚴重的是,首先,都市更新做為特別法,凌駕了都市計畫,在台北市業已決定未來不需要通過都市計畫審議的情形下,已可為所欲為。
再者,都市更新強拆是否違憲的問題,竟由市政府裁判兼股東、自行認定。這表示,將來任何強制條款,都可藉口「公共利益」橫行無阻,這對台灣解嚴後的民主制度是強烈的挑戰!我們也要思考,這樣的政府將帶領社會前往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