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舊了不必然要改建,有時修修反而更好用,但有時必得改建了,也應該是一件歡喜的事。近來士林文林苑的都更案鬧得沸沸揚揚,不論市政府、地主或建設公司,乃至旁觀的市民,卻都沒有一絲喜氣,反而充滿怨氣甚至殺氣。這是怎麼回事?我們從中可以學到什麼?
基隆河、淡水河與新店溪所圍的地區,是台北市最早發展的核心區,二次戰後隨著外來人口成長,興建了許多二三層的透天厝或四五層的公寓,滿足當時的居住需求。四五十年之後,因著都市擴張這些區位的價值提高了,遂有改建的潛力,這原本也是值得慶幸的事,地主可以不花一文錢就換得更大坪數的新房子。市政府因此擴大都市更新的組織編制、訂定相關法規,顯見它確實是未來台北市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然而,運用公共資源鼓勵更新,一切的一切都應以創造最大公共利益為著眼點,否則政府根本不應介入,任由市場自由運作即可。因此,值得思考的乃是:在都市更新的範疇中可以創造何種公共利益?至少有三。首先,是最常見的,藉由建築形態的調整來創造更多符合新時代需求的公共空間,譬如增加綠地面積、停車位數等,提升地區環境品質。其次,是藉由建物更新帶進新的產業,提升地方經濟活力,如造街、造町等。第三,則是透由更新的過程樹立市民參與的新典範,塑造城市的幸福形象。
反觀文林苑一案,三者之中大約只在第一項略有功效,但因為基地規模不大,若非強將苦主王家的土地納入,實在難以有都市更新的價值,算是相當勉強的一件更新計畫。市府給予核定,已是勉強在先,後來又爆發建商強迫擁有獨立產權的地主,甚至提前預售生出新住戶來為難王家,種種詭計詐術,市府官員看在眼裡竟不對建商提出警告甚至逕予中止,其立場偏頗註定了此案必定掀起爭端。我們不了解,二年來王家始終呼籲讓建商、住戶與王家三贏的方案乃是「將王家土地割出更新範圍之外」,建商也一度認同此一作法,但市府卻不願意朝此發展,反倒陪同建商走完各種行政乃至訴訟程序,而宣稱一切作法都是於法有據。
文林苑事件發展至今,連路過的老婦聽聞事件後都會說:那有這樣強搶人家土地的。我相信都市更新處的官僚也知道事情失控了,但大家都被卡住了,只能用形式主義的「程序合法」「依法辦事」來合理化自己的作為,並眼睜睜地看著房子被拆除,王家的人被趕上街頭。至此我們看到令人不寒而慄的發展徵候,都市更新已經引來貪婪的巨獸,那巨大的腳掌正大步地接近我們,但沒有人能阻止得了它!
方便的捷運、乾淨又多的公廁、溫雅的市民,台北在相關基礎建設都陸續完成之後,原本已有機會邁向「幸福的城市」。都市更新原也應該是歡喜的事情,想不到卻被無能的官員玩壞了,他們設定過多的獎勵,讓建商不擇手段地在城市中欺負弱者,無能的官員竟成了他們的手腳,惡質的都更因此為這個城市烙下帶血的汙點,何其令人遺憾。
(作者為建築改革社社長,臺南藝術大學建築藝術研究所所長)
回應
Re: 都更引來巨獸 誰能阻止?
曾旭正:
試想,某一地沒有都更,是不是大家原本都好好的;開始都更了,以及之後,大家(包括地主、建商、政府乃至路人你我他),若沒有比之前更滿意,那所為何來?其中必要道德問題——減損某一方的利益而肥了某一方!
試想,有沒一種都更是前三者都有或多或少的委屈,只有我們路人鼓掌的?喔!那會是一個偉大的城市,期待但難以想像。
反過來說,有一種都更是前三者都很滿意,但我們旁人很不爽的?有,師大對面動工中準備在金山南路與和平東路轉角冒出一棟高達卅八層的大樓,就讓師大師生很生氣,因為它將從此擋住大家北望陽明山系美麗天際線的機會!(私願:文林苑之後,能進一步重新審視其他個案,包括已核定的。)
再想:如果都更一定要有人受委屈,那應該優先讓那一種角色受委屈?路人?政府?建商?或者地主?
再想:有沒有一種都更是地主、政府和路人都用力鼓掌,只有建商反對的?你說,那建商怎麼會做?對呀!但都更一定要有建商嗎?(言論修正版 )他的功能不用其他形式取代嗎?社區建築師?建經公司?政府聘用的都更建築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