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圍籬 返舊地 家已成廢墟
都更受害者:要修法 先究責

2012/03/31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31日下午,台北市政府強拆士林王家後第三天,王家與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以及近百名聲援群眾回到已被怪手夷為平地的祖厝地,協力拆除建商設置的鐵皮圍籬,讓王家「回家」。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也緊急召開記者會回應台北市政府,要求文林苑都更案,應立即停工、撤銷建照並且原地重建王家;聯盟也宣示,會長期駐守王家,希望關心王家及都更條例修法的民眾,能持續前往聲援。

王廣樹說,台北市政府在強拆後才坦承錯誤,「是殺完人才說對不起」,他要求台北市政府要求樂揚建設立即停工,「把我們的房子重新蓋回來!」他再度重申,王家至今仍是「合法的土地所有權人」;語畢,隨即以電動起子栓開一片圍籬,並在群眾的加油聲下,在28日的強拆後,再度回到自己的家。王廣樹的妻子進入圍籬,看見一片斷垣殘壁後,忍不住痛哭失聲。

王家重回斷垣殘壁的家(攝影:陳韋綸)看到眼前景象,王廣樹的妻子忍不住痛哭失聲,直呼「台北市還我家。」(攝影:陳韋綸)聲援民眾用扳手撬開圍籬。(攝影:陳韋綸) 聲援民眾用電動起子撬開圍籬。(攝影:張心華)

北市府、中央打「修法」牌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台北市核准的124件都更案中,有3件的實施者已經申請台北市代為強制拆除的作業,他說短期內將不會再執行代為拆除。他強調,針對這3個申請案,台北市府將會持續召開協調會議,不會輕易動用都更條例第36條的強拆條款。

這三個申請案中,也包括永春虎社區。社區居民、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彭龍三指出,就在王家被強拆的同時,台北市政府也發給實施者森業營造建照。依照現行法令,業者在取得建照後,即可開始預售。在文林苑案中,其中一個爭議,便是未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前,樂揚建設就自行預售房屋。彭龍三說,今天北市府雖然宣稱將暫緩代拆,但是只要相關法令未修,爭議將持續衍生,他們也無法安心。

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第34條,權利變化計畫通過後,實施者即可申請建築執照,另外,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取得建照後,業者便可逕行銷售。林崇傑坦言,權變計畫通過,不代表實施者就取得土地所有權,這部分確實仍有疑慮。不過,他表示都更條例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中央法,「我不能直接用地方的行政命令,來逾越中央法令。」他說,站在北市府立場,除了建議中央修法,最近也將召集相關單位討論。

王家遭強拆後,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將在六個月內完成都更條例修法草案。從「依法行政」到坦承都更條例有缺陷,中央、地方拆除前後態度丕變,打出「修法」牌,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張立本認為,過去兩年聯盟在各種場合指出都更條例有問題,營建署與台北市政府卻置之不理,如今卻改口都更條例有問題,「那麼依照錯誤法令行政拆除王家,到底誰要負責?」他強調,一定要有人為此負起政治責任,就算要修法,也要在究責的過程中檢討法令,「不然修法只是幌子」,卻為該負責的政治人物開脫。

半年內完成修法 民眾要求開放參與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下午臨時出面說明,郝龍斌為了專心處理王家都更案已取消出國行程,且針對有缺失的都更條例,將請專家、學者組成修法團隊向中央提出建議。不過,張其強也強調,文林苑屬私領域,北市府無權要求停工,但會請都更處找出辦法與建商協調暫緩施工。另外,台北市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的三位委員,蘇友辰、翁國彥和曾威凱,由於不滿北市府無視人權的強拆做法,在30日辭去職務以示抗議。 對此,張其強表示北市府會全力慰留。

台北市長郝龍斌也召開會議表示,將暫緩拆除台北市各都更案,將有33戶的拒遷戶暫緩拆除。另外,都更條例預計在半年內完成修法,未來都更案的拒遷戶或面臨拆除時,將由公正獨立的機關法院代為處理。

在得知北市府的說法後,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也緊急召開記者會回應,聯盟成員張立本批評北市府避重就輕,沒有具體作法。郝龍斌若有誠意解決,應該親自到場、跟王家、民眾面對面一起討論。張立本說,聯盟從2年前就提出修法建議,不少學者、專家早已針對都更條例強力批判,北市府現在才成立修法小組,他認為,若要修法,應開放民眾參與,反對閉門修法,別再拿學者專家作為掩飾罪行的遮羞布。

張立本指出,強拆士林王家已超過人權問題,是人性問題。北市府應立即檢討,而非一昧無腦慰留。張立本還質疑,北市府說「無權要求停工」跟本是在對建商喊話,都更案從容積率的發放開始就是公權力所賦予,北市府應要求建商即刻停工才能真正面對問題。

聯盟成員彭龍三則再次強調訴求,他表示,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應立即停工、撤銷建照並且原地重建王家;在修法未完成之前,所有爭議都更案都必須停止審議程序;修法過程中,也該納入爭議案件住戶的心聲,要求由下而上的市民參與。更重要的,為避免再次鑄下大錯,中央政府應該永久中止所有都更條例第36條代拆案之申請與執行。

在歷經下午拆除圍籬回到祖厝地後,不少民眾除了發表對此事件的看法,也拿出紙筆寫下心聲貼在圍籬上。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表示,王家已將這塊地租給聯盟,聯盟會在此長期駐守,希望所有關心王家、及都更條例修法的朋友們,能夠持續前往聲援。

王家兒子悵然若失地站在被拆毀的家園中,不發一語。(攝影:張心華) 民眾自發性地協助王家清出一片原本是客廳的磁磚地。(攝影:張心華) 清出空地後,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宣示在此長期駐守。(攝影:張心華) 民眾和王媽媽一起從瓦礫中拾出未能帶走的鞋子、地毯等物品。(攝影:張心華) 北市府強拆王家後第三天,仍有大批民眾持續到場聲援。(攝影:張心華) 有民眾在圍籬噴下「郝龍斌到此一拆」,諷刺北市府蠻橫作為。(攝影:張心華)

回應


粉好
總編輯
藝術老師
劇場工作者
通通都犯了法
來人給我拉下去

不是說 物品會妥善保管嗎? 昨天這些東西是從泥巴堆裡挖出來的咧!

如果犧牲王家可以換得其他都更緩拆

值得

"如果犧牲王家可以換得其他都更緩拆值得"

如果真是如此,犧牲王家,社會必須給予王家相當的''獎勵" .市府必須給王家高價的'賠償'.當然這些東西未必是物資.(王家已經犧牲的東西,包括創傷,恐怕要靠市府和立法委員集體登報道歉 下跪來取得王家原諒,才能加以補償吧.)

另外,建商和市府造成社會動亂,也必須給予全社會足夠的賠償才是.(所謂足夠,是由社會界定 而非建商和市府說了算)

請大家看這張地籍圖 http://ppt.cc/U!p;

801 803 是王家的。
802 804 796是要參與都更的地。
灰色的是捷運線,非道路。

別的不說,就看易懂的 803 號地,803號地被要都更的 802 804 796 團團圍住,至始就不會有建築線,一定會被納入都更範圍。不要再聽王家一面之詞說他們有建築線了..........

這件事很簡單,有申請到建築線,建商想畫也沒辦法畫,沒建築線,你依法就是要被納進來都更,意參加都更。(除非王家在都更初期趕緊去申請建築線或是跟都更戶協商,但這些動作都非都更戶或建商必須要做的,是王家自己要主動去做的)

至於為什麼袋地或畸零地非得納入都更? 大家可以想想,803不都更,以後怎麼出路? 怎麼改建? 所以法律上才規定這些成為袋地、畸零地的基地必須納入都更。

王家被拆,出於法律規定以及初期以為自己有建築線的錯誤判斷,要怎麼對行政機關究責?

1.一般建案畸零地徵收也有法則不會如此蠻橫拆屋,王家如果此次不參與都更導致日後無法改建是他們自己要承受,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疑慮。台北市畸零地何其多都有被徵收嗎,只要是協調不成建商通常都會放棄。
2.王家進出不都是從面前的道路嗎?交通用地的使用相關規定應該去看都市計畫。有些交通用地下方還允許蓋房子呢?

1.對,但是王家認為自己有建築線。此外,初期沒有去協調、或去簽切結書、或去申請建築線,或去把804那塊地買下來(這些都是他們主動要做的,都更戶不用主動告知他們;另外也不知道王家他們有沒有做,也有可能做了但是都失敗),到最後只能靠法律見真章實,也就只有敗訴一途了。

2.他們是走別人的地,也就是804。如果他們在初期去把這塊地變為既成道路,也是一種取得建築線的方式,但他們沒做;此外,如果它們做了,也就是犧牲掉804都更地地主的權益...

苦勞這邊的人跟王家應該有直接接觸,把這些王家一直避而不談的問題拿去問問就知道。

配合上述那張地籍圖,就問二個問題就好:

1. 803那塊地他們如何有建築線?
2. 在沒有建築線未來無法自行改建的狀況下,有沒有去跟都更戶協商袋地通行權?

這種問題可能有賴各方面專業人士去回答了,以不負責人以前看過的資料而言,如果必須依賴其他地主的土地進出,其他土地的地主可以請求一定費用,台灣的法律往往設計上不是以人作考量,當然出狀況時沒權沒勢的死老百姓比較倒楣囉,所以怪不得都要靠民代角頭出面,有權有勢勝過專業知識啊

拆除就說依法行事,要修法就推給中央,大爛招了,憲法-->人民居住的自由,別傻了,法律是大官用來推拖的最好依據,人民要靠法律對抗中央,很難啦

"此次不參與都更導致日後無法改建是他們自己要承受",這是是麼話?

萬一未來變危樓危害到附近住戶怎麼辦?
又他們通行一定要侵入別人的地又怎麼算?
萬一都更戶不爽把803團團圍起來不讓其出入又怎麼辦?
有太多不可預測的風險了...

就像強制戴安全帽一樣,你能主張以後撞破頭後果自負就不戴嗎?這樣根本就沒完沒了,徒增法律上的困擾。法律會規定更新單元劃訂時,不能造成無法自地更新是有道理的。

再說,一味強調803 801的利益,那796地主的利益呢?803 801不做,他也無法有都更的可能。當初都更會從100%同意降到90%同意,本來就是蘊含著以補償那10%人的方式來讓都更進行。

不然就恢復100%同意,大家都別玩就是。

有問題的法案是如何通過的?立法院有根本性的問題吧?

姑且不提賤商LOBBY立法吞嚥吃爛政府
單看昨天樂揚建設文林路 另一基地施工
行人必須從作業中大吊車 底下穿越行進
就知道建管處交通乃至警察局 瞎眼原因

文林苑事件,以謊言挑起台北市近年來最大的抗爭
不管這些謊言有多大,有多離譜,只要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再次號召抗爭, 社會上還是有人會深信不疑。
如果我們對謊言選擇沉默,更多不義的謊言將以正義之名行之,使守法安分的人深受傷害。

1. 事實是王家沒提出退出都更(民國95年起),事後謊稱不知情無法反對。
2. 事實是王家事後想退出都更,想證明文林苑案都更不合法,經過近2年的司法程序,王家連連敗訴。
3. 事實是王家曲解法規,以懶人包等文欺騙社會王家不能蓋屋子的畸零地可以獨立申請建照,可退出都更。
4. 事實是王家不能蓋屋子的畸零地加入都更可解套變為5房5車位,價值近億元。
5. 事實是因為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四條法規為保護畸零地,此規定限制王家的鄰地不可以丟下王家都更使王家土地失去和鄰地一起合併申請蓋屋子的機會而成荒地。
6. 事實是都更受害者聯盟假造數字把建商的獲利從1億誇大到5億甚至10億,欺騙社會建商獲暴利,鼓動社會反對都更。
7. 事實是王家要價2億和5億的異議書,法律上沒有以價逼退的可能性,只有爭議權利變換多少的效力。
8. 事實是王家知道訴求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也沒有達到釋憲的爭議點。
9. 事實是王家有兩位建築專業的碩士,其中王耀德先生工作於做都更的建築公司,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共28條,都市更新條例共62條印出來沒幾頁,怎麼可能不懂。
10. 事實是早在民國91年10月28日 台北市政府公告更新區域,王家已經被劃入都更區域,非建商圈地。
11. 事實上,王家的屋子違建比例大,侵佔鄰地,必須拆掉一大部分還給鄰居。

我絕對贊成王家全力爭取自己的權益,但是任何法律程序都是有時效的,王家放棄反對權利錯過時間,要所有的人,推翻已經完成的合法程序,依情,理,法 都說不過去。同意戶,都更處,只要王家在都更申請的2年時間有提出“退出”,就有機會協商幫忙。事後也給王家近3年的期間去訴訟翻案也敗訴了,王家該停止抗爭了。

以上的"事實"的證據,請看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在媒體的發言,法院的判決書,相關法規。
http://issuu.com/erichuangtw1980/docs/wenlinyuan4a

灨,
是要貼幾次呀?

FB Jimmy Huang TW 6月24日在「三二八強拆人權爭議不容遺忘」連貼了兩次,是皮又癢了,還是與王家有深仇大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