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3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衛生署本月五日提出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將未取得護理師或護士執照的護校畢業生於醫院實習時間的上限,由現行的十五個月放寬至四年。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昨批評衛署本末倒置,反將增加正職護理人員指導實習生的額外負擔,呼籲衛生署撤案。
衛生署照護處副處長蔡誾誾表示,衛生署已就合理工時的規範、護理人力回流平台等進行討論;畢業生接受四年養成教育後,面臨考照不易問題,衛生署希望讓這群擁有基礎護理技術者,在護理人員指導下,有實際的工作機會,以減輕護理人員負擔。
吳宜臻說,目前醫療院所護理人力不足,並非人才培育不足,而是醫療院所勞動條件惡劣,目前醫療院所的夜班平均護病比,至少都達一比十五 ,與馬英九總統承諾的一比七相差甚遠。勞動條件差,才是人才流失主因,現擁執照卻未執業的護理人員,高達十萬人,衛生署應先改善醫療院所的勞動條件,讓這群人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