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熱點:何謂整個街廓?

2012/04/10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都市更新從來不是○與一的零和賽局,土地徵收與保障私人財產權的關係也是如此,其關鍵乃是在於是否有增進公共利益及符合徵收所必備的嚴謹要件。然而,近日來,一些輿論卻將批評強拆王家的活動與論述,冠上「台灣成為世界上為維護私產權最堅強堡壘」、或是「無限上綱私有財產權的保護」,這些論點不僅與事實相距甚遠,也缺乏民主思辨與公共辯論的風度。 此次北市府暴力強拆王家之所以會引起社會的震驚與恐慌,乃是大家突然驚覺,我們的政府與制度對於私人財產權的保護竟然是如此的薄弱!多數決就可剝奪少數人的基本人權。而台北市政府在犯了這麼大的錯誤之後,卻依舊不願意面對錯誤,都發局長至今仍然大言不慚,表示「此案行政程序已走完,現在已無法走回頭」,其意思乃是只能將錯就錯了。 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有二個關鍵重點:一為台北市政府透過自己訂定的自治法規及規則,強迫在台北市進行的都市更新案,一定要以「整個街廓」為更新單元;另一則為建商透過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五之一條,強迫少數不同意戶(王家)進行權利變換,在王家抵死不從的情況下,市府則是祭出第三十六條,強力代為拆除。然我們的社會大抵只看到後者,卻嚴重忽略了前者。 何謂整個街廓?其定義非常的抽象模糊,台北市政府竟然可以恣意為之。在王家所坐落之街廓內,其實還包括了其他三棟建築物,倘要以整個街廓為更新單元,自然要將這三棟建築物也一併納入,但是事實並非如此。更為關鍵者,乃是整個街廓的更新是否與都市更新條例第六條,劃定為更新地區之立法意旨一致?第六條中,有那一款是要求以整個街廓為更新單元?台北市政府明顯已經逾越法律規定,不僅違反了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也牴觸了憲法財產權保障意旨。這一點其實在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百年訴字第八八三號判決已經清楚指明,台北市政府難道會不知道嗎? 王家暴力強拆個案其實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台北市政府卻是將錯就錯,一錯再錯,而且至今還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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