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有關近期內都市更新條例引發之爭議,內政部表示,目前正依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之決議,廣泛參考社會各界不同意見,積極進行修法作業,預計將於6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基於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之立法目的研擬都市更新條例草案,由行政院提案請立法院審議通過、總統公布後施行,自民國87年制定公布以來,歷經8次修正,其中數次係由立法委員提案修正,內政部認無違憲,且如由研提機關自行聲請釋憲確認是否違憲,亦不符禁反言法律原則。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定,人民或地方機關均有權聲請釋憲,以本次文林苑拆除王家案例而言,當事人王家如有不服依該規定聲請釋憲,內政部將予以尊重;臺北市政府基於地方執行機關認法律有違憲之虞,依程序報請中央釋憲,內政部亦可以配合協助層轉。
聯 絡 人 :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 陳興隆組長 聯絡電話: 02-8771-2604 發稿單位: 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