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6
立報編輯,你好:
針對貴報投書《請平衡報導,這篇報導是利用媒體公器公審弱勢團體》一文,提到希望做出對走出埃及的平衡報導、尊重自願尋求改變的同性戀掙扎者權益。我認為走出埃及這個機構對此議題的論述已是社會甚至是台灣基督教徒多數人的看法,實不需再贅述其論述與為其背書。記者以學術倫理與性別平等教育角度來蒐集與報導事件,我認為很適切。
如果投書作者是因為「恐同」二字在報導中與該團體連結了而氣憤,我稍能理解;如果走出埃及真是如他們所說的這樣站在宗教的立場疼愛與關心同志,想必這是很大的汙名。但,對像我這樣一個同志基督徒而言,我實在無法接受許多教會與傳道人拿著走出埃及的資訊,站在同志有罪、需要悔改的立場來關心我還有我們的朋友與家人,這樣的疼愛與關心很沉重。或許接受走出埃及機構輔導的人在同志運動中相對少,或許弱勢真的需要關心,但這樣的弱勢局面也僅只在同志運動裡。這些人與這個機構在台灣社會與教會所接受的支持與供應遠遠超過同志運動裡的其他人與任何一個團體。
同志並沒有因為這幾年比較被媒體報導了、同志遊行人多了,在自己平日的生活空間就已經可以安居樂業。大部分媒體對同志報導都還是獵奇式的、站在刻板印象的角度來呈現樣貌,整個台灣社會覺得同志應該擁有免於恐懼與其他相等權利的人還是相對少數。貴報是少數比較願意呈現更多同志樣貌與可以多些觀察與發聲的媒體,希望貴報可以繼續努力,平衡社會整體對性別議題的看見。
另外,如果貴報這樣的呈現,被解讀為打壓更弱勢者,我想是投書人搞錯場域了。我認為站在社會監督與平衡報導的立場,貴報有責任發出不同於主流媒體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