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建商更兇? 戴立忍譴責壹傳媒為所欲為

2012/04/27

積極聲援文林苑案,反對強拆暴力的知名導演戴立忍,也難忍壹傳媒騷擾。日前戴立忍在臉書貼出遭壹傳媒旗下各家傳媒屢次侵犯隱私的不堪經歷,他感嘆:「自去年六月一日到昨天,短短11個月內被「新聞自由」侵犯了14次。 面對「壹集團」的傳媒暴力,夫復何言?」

戴立忍在臉書中詳述他第一次遭到狗仔「追求真相」的對待,在遠離拆遷工地之處後戴立忍正專注使用筆電上網,卻發現有自稱壹電視男子未經同意不斷拍攝他的活動,在戴立忍出言喝止後,這位自稱是壹電視男子依然故我,手中攝影機始終未曾關機。

戴立忍不解,壹傳媒寧願偷窺隱私方式來販賣新聞,卻不願意深入新聞事件現場客觀報導。戴立忍在臉書痛陳:「壹﹝傳媒﹞集團雖比其他主流媒體有較多關於文林苑報導,但其心態卻不無可議之處。壹集團有太多像這名男子一樣,自以為擁有至高無上報導權力,卻又不做功課只求迅速擷取「衝突點」的「記者」,看似熱鬧,實則缺乏深度。」

戴立忍在另一篇臉書上,也公開譴責:「放血已成為某些台灣媒體賴以維生的方式。首先出動狗仔跟拍,剖開與公眾利益毫無相關的個人隱私大加渲染,聚眾圍觀收取費用,過程不停搗弄傷口增加刺激。之後無論傷口是否癒合、或者流血致死,都已成為有心媒體牟利的「新聞」。最終再把道德責任推給花錢圍觀的消費者,導出「大眾有知的權利」的「沒有買賣沒有殺害」式總結。」

壹傳媒公器謀私利劣跡斑斑,戴立忍舉例:在2011年6月27日《蘋果日報》蘋論:「中華電信誤國誤民」,一個月後,壹電視新聞台通過審核後,貌似正義化身的《蘋果日報》再也不找中華電信麻煩了。媒體可以濫用第四權到這種地步的話,那才是「誤國誤民」。

臉書討論

回應

戴立忍 · 73,475 個追蹤者
8小時前 ·
中時電子報在未告知本人前提下,挪用我在臉書寫下的文字,並冠以斷章取義的標題,本人強烈質疑中時這篇報導乃基於惡意攻擊壹傳媒立場的借力之舉。作為主流新聞媒體,卻罔顧知識產權,手法粗暴、動機可議,本人在此對中時報業提出嚴正抗議。也期待新聞媒體能回歸客觀中立,勿以私利為大,善盡社會公器之實。

建議戴導投書蘋報!
給兩邊各打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