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紀最大政改 大馬廢國內安全法

2011/09/17

執政黨救選票背水一戰

〔編譯張沛元/綜合馬來西亞吉隆坡十六日外電報導〕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十五日晚間宣布廢除極度威脅人權的兩項法律,同時還放寬若干其他民權。這是納吉布自二○○九年四月上台以來最重要,甚至是馬國自一九五七年獨立以來最巨大的政治改革,被視為納吉布在預定於明年舉行的大選前夕重拾都會地區選民的支持度之努力。

納吉布十五日在全國電視演說中宣布,將廢除允許無限期拘留未經審判嫌犯的國內安全法與緊急條例,並以新制定、能確保嫌犯基本人權的反恐法取而代之。他承諾,沒有人會因政治意識形態遭到拘留。馬國目前仍有三十七人因國內安全法遭拘,約六千人因緊急條例遭拘。納吉布還說,警察法也會進行修改為允許集會自由,以符合國際慣例;政府還會廢除每年核發印刷出版執照的規定,好讓媒體能享有更多自由。

反對派質疑誠意

雖然國際特赦組織稱讚此為馬來西亞人權的重要一步,但澳洲蒙納許大學馬來西亞分校政治學教授詹運豪質疑說,此一改革宣示擺明只是裝裝樣子,新法依然允許未經審判逕自拘留(差別在於有所限制);至於報紙雖然無需年年更新執照,但內政部仍有權隨時吊銷執照。

長期執政、目前由納吉布領導的執政聯盟「國民陣線」,近年大選表現每況愈下,上月吉隆坡爆發要求選舉改革的大型示威,警民強烈衝突,逾一千六百人被捕,國民陣線支持率再度下挫。

一九六○年制定的馬來西亞國內安全法,形同台灣過去的「刑法第一百條」與「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綜合體。該法原意在於對付共黨游擊隊,但卻未在馬共威脅消除後一併走入歷史,被在野黨指控淪為政府消滅反對聲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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