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北道路開始徵地,地主現身控訴程序不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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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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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北道路的諸多爭議尚未釐清,而且去年強硬闖關的一階環評也還有條件尚未達成,新北市政府就要啟動徵地的程序,於5月1日下午召開徵地公聽會。地主與公民團體於公聽會前舉辦記者會,控訴淡北道路徵地的程序不正義。

光是竹圍的悅讀山水社區在這次記者會中就來了十多位地主,他們表示,已經發函給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認為公聽會要求地主事先以書面提出陳述意見否則「視為放棄」,而且開會通知所附會議資料寥寥數行,使地主缺乏足夠資訊,根本無從判斷,以致人心惶惶,更令人質疑公聽會究竟是否真要聽取地主居民之意見?

綠黨淡水支黨部聯絡人王鐘銘表示,此道路計畫不確定因素太多,一旦貿然徵地,未來地主將成為錯誤政策的代罪羔羊。這個案子理應進入二階環評審慎評估,環保署讓它在一階環評中強行過關,已經是埋下不定時炸彈,而就連一階環評本身的條件,也還沒有完備,這種情況下,還硬要向地主們徵地,等於是把風險全都推到地主身上。

對於環評的爭議,竹圍的地主則認為,一定要確認新北市政府完成了環評的後續要求沒有,才可以開始談徵地的問題。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當初新北市還是台北縣的時代,周錫瑋縣長也曾舉辦過土地徵收的公聽會,後來環保署在輿論與公民意識的壓力下讓這個案子進入環評,土地徵收程序才停下來。現在新北市政府又要再來一次,呼籲地主一定要認知到自己有權利反對徵收,以免像士林王家一樣不知道自己的權益最後吃虧。

出席記者會的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和律師張譽尹也針對法律層面提出建議。而目前環境法律人協會也正在協助淡水居民針對淡北道路對環保署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回環評結果,進入二階環評。張譽尹認為,環保署做出「不需二階環評」審查結論,不但實質上架空環評法第八條「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觀念,也剝奪當地居民、團體參與二階環評權利。

中華鳥會副秘書長黃柏均提出書面發言稿,表示:中華鳥會呼籲,本次會議雖以土地徵為收標的,但此一開發案不應忽略紅樹林生態系帶來的豐富的生命體系,應該考慮完整都會體系之健全,是不是使人方便交通而已。且依照法律,自然保留區應是保育的最高等級,此案貼近自然保留區蓋路卻沒有緩衝區,中華鳥會籲新北市政府應慎重為之。此外,本案應以水雉復育為例,即高鐵局於高鐵興建之前,即於官田進行棲地移轉,待生物監測完整後,推出『水雉生態教育園區』,新北市政府亦應先引此為案例,營造紅樹林水鳥棲地,今日人類,明日鳥類,新北市政府應慎重為之。

淡水居民、地主、公民團體共同提出訴求,除了要求本案進入二階環評,確保道路計畫變數降到最低,等到二階環評結果確定之後,才開始推動徵地程序,更強調徵地程序應當尊重地主表達意見的權利,新北市政府應當主動積極跟地主溝通,絕對不要再出現「未於上開期間內提出者,視為放棄」這類心態。公聽會應該落實公民參與精神,不可流於形式,更不可以將公聽會的出席與否草率視為對計畫的默許或支持。

出席: 竹圍悅讀山水社區管理委員會劉欣蓉等地主共十多位 綠黨淡水支黨部 聯絡人王鐘銘、賈伯楷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秘書長崔愫欣、陳建志 環境法律人協會 秘書長林仁惠、律師張譽尹

控訴程序不正義:

1. 開會通知單上要求地主於4月25日前以書面提出陳述意見,否則「視為放棄」。通知單的發文時間是4月16日,即使當天馬上收到文,給地主準備陳述意見的時間也不到十天,如果加上中間處理的時間,可能只有三五天可以反應,剝奪了地主表達意見的權利。

2. 此道路計畫不確定因素太多,一旦貿然徵地,未來地主將成為錯誤政策的代罪羔羊:

  • A. 去年6月一階環評最後有條件通過所要求的條件項目尚未完備,新北市政府卻不但去年12月就偷跑舉辦動土典禮,現在又要在環評程序尚未完備的情況下向地主徵地,這種程序紊亂不但將侵犯地主的權益,錯誤施政也會讓所有市民的權益嚴重受損。
  • B. 去年6月一階環評不但有許多民眾、學者和公民團體反對,連中央部會與鄰近地方政府也提出許多疑慮。在環評的各會議中,包括行政院農委會、交通部、營建署、文建會等單位以及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交通局、北投區公所提出的問題在環評過程中都沒有解決。一個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居民、學者、公民團體都疑慮重重的計畫,將是一顆不定時炸彈。

訴求:

1. 進入二階環評,確保道路計畫變數降到最低。等到二階環評結果確定之後,才開始推動徵地程序。 2. 徵地程序應當尊重地主表達意見的權利,新北市政府應當主動積極跟地主溝通,絕對不要再出現「未於上開期間內提出者,視為放棄」這類心態。 3. 公聽會應該落實公民參與精神,不可流於形式,更不可以將公聽會的出席與否草率視為對計畫的默許或支持。

新聞聯絡人:賈伯楷 0928053104 lcjhfrank@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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