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於17日召開第1次委員會議,陳院長表示為強化我國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動,並呼應國際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行政院已於101年1月成立性別平等處,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並將參與式民主機制「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婦權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要借重委員們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為各項婦女權益、性別平等相關工作提供寶貴意見,將性別觀點帶入政府各項施政計畫中,展現創新與活力,開創我國在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黃金時期。
陳院長於會中做以下重要裁示:
一、 推動與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業經總統公布,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繼兩公約施行法後,依照國際公約,所制定之國內施行法,展現我國與國際接軌,共同維護婦女權益的決心。經過與會委員討論通過了「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計畫內容包括:CEDAW講義編纂、師資訓練、全國公務機關法規人員及業務人員訓練,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等,性別平等處依期程積極推動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宣導訓練及審查工作,並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積極配合辦理,務期於3年內完成各項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及修正,以消除對婦女之歧視,提升婦女人權。
二、 推動與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是我國性別平等政策施政藍圖,內容提出7大主軸,闡示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理念並提出245項具體行動措施,請各部會依據分工及期程積極研處,協力推動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各篇具體行動措施,打造臺灣成為一個真正落實性別平等、性別正義的進步社會。
三、 強化性別影響評估機制:為使性別觀點融入政策計畫擬定過程,提出更周延創新的政策願景,性別影響評估機制實施2年多以來,應再與時俱進,落實性別影響評估功能於政府各項施政中。
四、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新增環境、能源與科技分工小組:近年來環境、能源與科技在各項國際公約、文書及聯合國會議結論,亦被列為促進性別平等必須兼顧的目標,因此,增設分工小組,希將女性參與及性別觀點融入政策計畫擬定過程,提出更周延創新的政策願景。
最後,陳院長期許性別平等會凝聚政府與民間不同專業背景委員的智慧與力量,及各部會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政策,進一步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促使臺灣邁向更多元豐富、互助包容、人民得以實現理想之性別平等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