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2
〔本報訊〕位在台灣衫原海岸的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台東縣政府今再重啟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不少環團人士集結在縣府外抗議,要求環評作業暫停,主張美麗灣違建應拆除,並將環評送至中央審查。由於業者和環保團體的立場兩極化,委員會最後並沒有做出結論。
美麗灣第5次環評 年初遭判無效
面對環保團體大陣仗的抗議,台東警方高度警戒,並告誡集結的民眾已違反集會遊行法。但民眾卻斥喝:「到底是誰違法?」警民間一度發生拉扯。
台東縣府外包的美麗灣開發案,8年來歷經5次環評,雖然在2008年6月首度通過,卻在今年1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定環評無效,主要原因為台東縣府當初有條件通過環評的決議程序違法,意即須另做環評。
縣府審查美麗灣 遭批「球員兼裁判」
原以為業者就此打住,卻再度申請環評。關心衫原海灘的民間團體在場外拉白布條,表示現有的建築物違法事實已確定,須依法拆除。此外,被定位成「一般飯店」的美麗灣,應依發展觀光條例,改成「觀光飯店」,將環評拉高至中央層級辦理。
台東副縣長張基義表示,政府沒有預設立場;台東縣環保局也強調,美麗灣是一般旅館的開發申請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是台東縣政府。
事實上法規規定,基地面積若1公頃以上,就得經過環評,若雙人房超過30間就是觀光旅館等級,須由中央審查。因此,環團認為面積高達6公頃的美麗灣,卻申請為「一般飯店」,試圖讓環評審查層級降至縣府,批評縣府是「球員兼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