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開發回原點 台東縣府今重啟環評

2012/06/02

〔記者李宇欣、黃明堂、王秀亭、劉力仁/綜合報導〕美麗灣渡假村今年一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台東縣政府卻將在今天重啟環評程序,跨黨派立委與民間團體要求重啟環評應利益迴避,送中央政府審查。台東縣環保局長黃明恩表示,美麗灣是一般旅館的開發申請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是台東縣政府,自然是由縣府召開環評審查會。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林淑芬,國民黨立委邱文彥、親民黨立委張曉風,昨在記者會齊質疑,本案曾經發生過撤換環評委員、切割發包,企圖用各種方式來迴避環評等問題,已經嚴重違反環評機制,台東縣政府卻選擇在休假日重新啟動環評。

美麗灣案原告律師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詹順貴說,台東縣政府是美麗灣開發案的共同開發人,該BOT案也是由台東縣政府發包出去,新環評應利益迴避,改交由中央政府來審查。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主張,無論美麗灣的環評最終結果為何,違法的建築都應該依法處理,撤銷建照並拆除。倘若重啟環評,建築規模已經到達觀光飯店的美麗灣渡假村,應該送環保署審查。

蔡中岳批評,台東縣府再次環評,根本就是替業者護航。他呼籲中央政府介入環評調查,民眾也應該拒絕到美麗灣消費。

台東縣環保局水質保護科長鄭光宏表示,美麗灣渡假村第五次環評審查時是有條件通過,但開發廠商對環評委員的要求未改正,因而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環評無效,既然無效,便再回到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狀態,今天下午為美麗灣渡假村環境影響評估第六次審查。

台東縣長黃健庭在縣議會答詢時,就美麗灣渡假村重啟環評一事表示,縣府站在中立的立場,由環評委員以專業審查。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表示,美麗灣申請興建的是「一般旅館」,權責在地方。觀光局核准的「觀光旅館」,才由中央進行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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