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文欽/台東報導
台東縣府在2日針對美麗灣度假村一案舉辦「新建工程」環評,雖然台東縣府強調「僅是補足環評程序,並非為環評內容翻案」。但是許多立委與民間團體都要求重啟環評應利益迴避,送中央政府審查,4日環保署長沈世宏在立法院表示,將檢討修正現有環評法,未來如果大型開發案位於生態敏感地區,將一律由中央環保署進行環評。
台東縣政府和開發廠商簽訂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一案,應於96年就要開放營運,但因靠海太近,以環境保護與環評無效為由,遭到高雄最高法院判定撤銷,讓主體建築都已經完成的美麗渡假村到現在還不能對外開放,而回到停工狀態,另外業者以「一般等級」旅館提出送審,希望降低相關規定的門檻,不過審查結果認定旅館已達「觀光旅館」等級而遭到駁回,投資開發廠商甚至擬向政府提出10億元國賠來中止這項開發案,
該案停工近4個月後,縣府選擇在2日、周六下午將重新啟動環評,遭民間環保團體質疑挑休假的周六下午辦環評,「動機可疑且可議」。當天環評會議並沒有討論到違法問題,僅就書面文件內容進行審查,但是民眾陳述意見踴躍,45位民眾正反兩方熱烈發言。最後在委員仍有意見下沒有獲致結論,縣政府則要求補件再審,部分民眾質疑若非現場有人監督,縣政府恐怕就通過環評!
針對利益迴避問題,雖然環保局長黃明恩表示,美麗灣是一般旅館的開發申請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是台東縣政府,自然是由縣府召開環評審查會。但是環保團隊仍然質疑,當初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主要便是前縣長鄺麗貞等縣府人員出任環評委員未利益迴避,導致環評成員比例失衡。
今天環保署長沈世宏在立院接受質詢時則回應,環評法雖對生態敏感地區的環評審查訂有相關規定,但針對美麗灣案引發的爭議,將檢討修正現有環評法,未來如果大型開發案位於生態敏感地區,將一律由中央環保署進行環評,減少對環境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