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天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承認在2010年擔任立法院國民黨大黨鞭時,涉及索賄6300萬元一事,公督盟表達強烈譴責!並呼籲檢調單位,應該主動擴大偵辦了解還有沒有涉及其它案子!同時,立委本身具有政府部門與國營事業預算審查角色,應該利益迴避所有政府相關標案,假借預算審查權之名,行貪污之時,最為可恥。所以幫忙關說接案,絕對是不正常的選民服務!
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針對這次林益世事件,公督盟感到很痛心,這可能僅是冰山一角,不希望這樣的貪腐風氣延續下去,希望政府拿出魄力,能真正讓立委們擺脫「利」委的稱謂,呼籲國會能達到陽光、清廉形象。」
公督盟常務理事顧忠華表示:「立法院就是個藏污納垢的地方,而且這次林益世事發時,剛好就是擔任黨鞭之時。大黨鞭負責法案與預算的協調與協商,所牽扯的利益不僅是上億,而是上兆。」以此案所涉及的國營事業預算來說,攸關國營事業和其子公司的「101年度國營事業及附屬機構預案」就高達五兆!甚至比中央政府的總預算更多。只不過,我們的立法院經常是黨團協商的黑箱作業,審查這筆有如天文數字的預算,如果有心的立委想要以此來要脅國營事業的預算或者人事,非常容易動手腳,我們呼籲檢調單位立刻清查前立委林益世所經手的所謂「選民服務」,調查是否也涉及不法。而顧忠華也提到:「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可以延伸成紀律及廉政委員會,定期檢討立委們的行為,不可逾越分際,有效達到節制濫用職權的行為。」
在這一個案子,我們可以看到立法委員、政府機關的國會聯絡人、遊說者之間不當的聯繫,我們在此呼籲所有的立法者要徹底地遵守利益迴避的原則,不要涉入和自身利益有關的法案或者預算。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聯繫固然重要,但是立法委員不應該扮演「掮客」的腳色,協助所謂的選民進行行賄,此舉已經嚴重的踰越行政與立法之間的分際,我們呼籲所有的立法委員要引以為戒,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立法委員為了競選連任成功,向來都會接受選民的陳情,而在地方成立所謂的服務處。向來接有關協調會、地方視察、拜會與紅白帖跑攤的選民服務。而國營事業向來是民代眼中的肥羊,立委有職權審理國營事業的預算案,但也有立委將手伸進國營事業裡,為讓自己能有回扣可以拿,企圖以立委的權力向國營事業施壓,讓自己所屬意的廠商能得標國營事業的標案,但是這並非正常的選民服務管道!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道:「針對這一次有民眾有勇氣出來踢爆不法,保持正面態度,政治人物需要全民監督,只要有民眾發現有政治人物非法舉措時,能勇於出來檢舉,讓政治人物能有所警惕,也希望檢調單位在處理民眾陳情或檢舉政治人物的不法行為時,能真正站在公正的角度。」我們也應該就事論事,是不是爆料並不重要,重點是爆料者是否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不法情事,我們也希望檢調單位勿枉勿縱掌握多少證據,就做多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