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陣線協會、台灣生態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農村陣線等數十個環保團體今天強力反對環保署擬放寬並修正集水區「需環評項目」規範,因為如不當修訂後,於廣大約數千平方公里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道路、工廠、爐渣再利用等汙染性環保工程,皆可不必環評就能於廣大自來水保護區設置,如此一來,台灣水資源將面臨重大浩劫,今天要求環保署專家會議做出反對修法決議。
立法委員田秋堇表示,台灣各地水源污染嚴重,環保署絕不能草率修集水區環評項目,而且八八風災後,還修法水源區開路及建工廠不需環評,真不可思議!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為何環保署要修法?是否有高層施壓?環團認為環保署早知河川污染惡化,根本不應修法,所以我們合理懷疑有不當修法施壓;另外,由於原高雄縣之水源區不當開發與陳情事件案層出不窮,同義大世界案,都是前縣長任內開發,修法後,高屏溪自來水保護區之一些開路、工廠等開發都將不需環評,而先前違法開發亦可就地合法,包括高雄縣政府未環評就於高雄縣186縣道開路,以及去年環團舉發義大世界多座高架橋涉違法開發(高雄市政府已確認有違法疏失),如修法後,義大世界涉違法未做環評就興建多座高架橋就能就地合法,請行政院政風室調查是否有不當施壓?是否有來自林益世接班人「xx政務委員」施壓?
彰化環保聯盟常務監事吳麗慧表示,環團反對集水區放寬環評,以日益污染惡化之高屏溪為例,自高雄縣涉放水義大世界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發後,根據100年2月監察院調查報告,義大世界確有違反環評「零排放」決議,不當排放汙水於大坑溪,再流至高屏溪,因大坑溪口非常接近高屏溪攔河堰,高屏攔河堰為主要高雄市飲用水源,根據環保署所公布之高屏溪河川監測點,高屏溪最接近高屏攔河堰的「高屏大橋」監測點,其於義大世界及義守大學設置後,多項河川汙染指標,包括氨氮、總磷、大腸桿菌群、生化需氧量等,都顯示為最差之「戊級」,然而義大世界排放點上游之高屏溪「里嶺大橋」監測點,並沒有如此不正常惡化變化,顯示義大世界不當開發已造成高屏溪飲用水水質惡化,故如果再修法放寬自來水保護區環評規定,河川集水區水質將更惡化。
綠色陣線協會林長茂表示,不只高屏溪水質惡化,台灣各地水庫河川污染惡化及優養化皆日益嚴重,包括東港溪、濁水溪等河川汙染都日益嚴重,加上目前政府水源區管理脫序,顯示水源區環評不能輕易廢除。
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黃安調表示,長期以來,水資源主管單位對水庫管理流於多頭馬車,毫無治理績效,以烏山頭水庫為例,分屬林務局及國產局之土地卻淪為私人果園,每年噴灑8次農藥又不定時施用除草劑及化肥,這些有毒農藥廢水完全流入水庫,本會長期反應卻未改善,如今環保署取消第二類水質水源保護區管制,這簡直為佔耕農民就地合法。另外,政院提出應擴大「公民參與機制」,如今環保署卻放寬開發管制,且開發單位如個案申請,而單位面積未達10公頃即不必環評,亦不必辦說明會,但總開發面積達60公頃以上卻不必設管理中心,環保署作法無疑要將台灣環境搞爛、搞砸。
台灣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表示,環團反對修部分水源區「設工廠」、「採砂石」及「道路工程」等開發不需環評,理由還包括:
一、 縱使現今理論上有環評把關,但在各方競相巧立明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之下各種開發還是照樣浮濫,若一旦修法放寬,將更一發不可收拾。
二、 國內國土總規劃、國土復育等相關法令迄未出爐,惟有環評法還能稍盡嚇阻之效,環署無由順應地方政府之要求。
三、 國內開發早已過頭,而台灣地理情況特殊,且近年來在溫室效應加持下災害更變本加厲,所迫切需要的是進一步之全方位總量管制,而非變相之放寬。
四、 水源區許多不當工程,包括工事硬橫截河川斷面勢必出現淤積淘空現象,導致上游溢淹、下游斷橋破堤等等問題,且不管堰壩規模大小都有相對之後遺症發生,事實上國內之案例已層出不窮,只是迄未遭正視而已,建議儘速回頭探討。
五、 一旦修法變相放寬後,集水區之開發污染勢必加劇,水土保持更行惡化,堰壩上下之淤積淘空勢必進一步加重,終至上下地體質能失衡。在地震可被水庫誘發已被證實之今日,修法放寬潛伏地震加劇之危機。建議正視並探討「九二一地震車籠埔斷層在趨近石岡壩突斷裂成南北二分支,包夾該壩而過」之事實是否與該壩上下質能嚴重失衡有關?更需正視,全台無數之水庫分佈於山區,集體累積呈現之地體質能失衡,將造成何種嚴重後果?
大家反對環保署修法行動,今天還有看守台灣協會、台灣綠黨、地球公民基金會、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雲林環保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及立委代表參與、大家反對環保署修水源區環評項目,反對修法造成水土保持破壞及汙染灌溉用水,大家一致請環保署停止集水區環評修法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