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0
【林佩怡、陳芃/台北報導】知名Live House(音樂表演場所)「地下社會」收到市府公文,決定關門。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六月廿九日會勘,查出該處有公安、使用執照問題,已發函要求業者改善。
邱英哲說,該店僅有二處出口,其中一個被封閉,業者還在通道堆積雜物,影響逃生動線。已發函要求須於十四日前改善完畢。
另外,會勘當天,商業處即認定該店為飲酒店,但建管處檢查使用執照,卻發現核准用途為「防空避難室兼飲食店」,「飲酒店」顯然已超過原本允許的使用強度。建管處已發函,要求業者一個月內恢復成核准的使用情況,否則將依法開罰六萬元。
他表示,因現行法規對藝文表演場所無明確使用規範,業者若能不賣酒,仍可在當地從事藝文活動。
目前Live House業務由北市文化局主管,局長劉維公說,他曾到「地下社會」欣賞某獨立樂團演出,坦言裡面真的很窄,克服建管上的規定真的很難,但他強調,「地下社會」目前暫時歇業,本周四他將跟他們開工作會議,「我們會想辦法,讓他們重新營業」,畢竟音樂展演空間是很值得支持的創作端。
劉維公說,「女巫店」事件後,規畫扶植Live House的整建計畫,日前已上網招標,卻不幸流標,最近再度招標,預計七月廿日找到廠商,將提供約廿五家音樂展演空間體檢,協助符合建管、消防等要求,讓他們繼續為台灣音樂努力。
建議標籤:
事件分類:
回應
Re: 死規定 活運用 建管處:公安、使用執照有問題
我來破解那封信:
聯合報接獲民眾信函投訴,標題名為「給地下社會的一封信」。
->請各位去地社的blog去看內容,那封信既沒有署名也沒有地址和電話號碼,誰知道是誰寫的?任何人都可以捏造信函,大家有沒有遇到過詐騙集團上門自稱是檢察官或警察的?或是接到自稱瓦斯公司或台電的電話要你去ATM??
投訴民眾說,師大自救會初期由婆婆媽媽組成,初衷單純希望社區回歸寧靜,多數人溫和不極端,更不反商...
->當初是泰順街50巷的婆婆媽媽率先發出怒吼,現在還是堅決要把泰順街50巷的服務店趕走,請問這些婆婆媽媽是否如信函所說的"溫和不極端,更不反商"?
早期共識是「不要檢舉商一特區及合法區域內店家」。
->警察和法官犯法該不該接受法律制裁?連阿扁都進監獄了,難道王子犯法不必和庶民同罪?合法店家違規還是要罰,連麥當勞都被罰過,誰說合法店家就可以有免死金牌?
但該民眾說,自救會後續作法太「專制、趕盡殺絕」,少數2、3人殺紅了眼,要剷除全部商家,手段「既不透明、不公開也不討論」,用粗暴方式解決不喜歡的店家。
->自救會後續作法有沒有法律依據?有,政府依法執行,沒有,請店家去提告。還是一句老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想要耍特權,社會公評等著你。
該民眾表示,大部分自救會成員及里民,反對住宅區開Live House ,但不反對16年前就存於商一特區的「地下社會」
->台中阿拉夜店大火的悲劇,大家全忘了?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9554
...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六月廿九日會勘,查出該處有公安、使用執照問題,已發函要求業者改善。
邱英哲說,該店僅有二處出口,其中一個被封閉,業者還在通道堆積雜物,影響逃生動線。...
...局長劉維公說,他曾到「地下社會」欣賞某獨立樂團演出,坦言裡面真的很窄,克服建管上的規定真的很難...
地下社會是否應該以專案、專人、專區來處理才對?
若是要像過去敷衍了事,鄉愿態度處置的話,有誰敢擔保還要犧牲多少條人命??這絕對不是那些支持地下社會的自救會成員及里民所能擔當的起的。
「地下社會」發言人何東洪說,「地下社會」仍願意與社區對話,但起碼雙方要找到平衡點。
->雙方要找到平衡點的前提是法理情,法律是第一順位,就算要修法也要由專業人士來研究。地下社會先斬後奏的作法,會讓其他非法者群起效尤。
霸佔公有地的說我也要就地合法化,該怎麼辦?
違章建築的說我也要就地合法化,該怎麼辦?
八大行業說我也要就地合法化,該怎麼辦?
天下大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