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普安堂 不列文化資產

2012/07/24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新北市土城媽祖田「普安堂」申請指定古蹟案,市府訂的719大限已過,由於普安堂與「地主」新莊慈祐宮遲無共識,市府19日雖收到普安堂申請「緩議半年」函文,仍以全案已走完行政程序而「結案」;普安堂未被列管為文化資產。 至於雙方產權爭議,文化局說,市府不介入雙方私權紛爭。

供奉地藏王菩薩的普安堂位在土城區媽祖田半山,是1914年成立佛教改革教派齋教的先天派齋堂,舊堂大多傾頹,1976年起陸續整建新堂。由於是新北市唯一的三合院式齋堂,園區有石刻佛字等陳設及不少楓樹,是頗富盛名的賞楓景點。

但普安堂與「地主」新莊慈祐宮,近年為了普安堂不願簽約租地而打官司,普安堂敗訴,慈祐宮擬在2月間請法院強制拆除普安堂。普安堂1月向市府申請指定古蹟,獲得部分立委、文化界及宗教人士聲援。

普安堂發言人李榮台本月12日曾與立委張曉風、田秋堇舉行記者會,以普安堂為「台灣最後一個齋教文化園區」,呼籲新北市長朱立倫「不要成為文化殺手」。

市府文化局說,文化部曾在17日開會討論,與會文資委員認為新北市府處理普安堂完全符合文資法規定;最後結論仍是「由縣市政府依法令權責認定處理」。

市府文資審議委員會4月底以普安堂不少建物破損,不具指定古蹟價值,決定登錄歷史建築,但須業主、地主兩造在7月19日達成共識才公告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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