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不分天氣,給我真正的家庭照顧假!
民間團體聯合記者會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12/07/25

時間: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上午09:0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台北市濟南路與中山南路交叉口)

合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 盟、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

家庭照顧假將於今日立院臨時會重提協商審議表決,行政院冥頑不靈地的無視民間團體多次抗議與反對,仍以原草案內容逕送立院,預計以表決多數強行過關。有薪家庭照顧假,對需要負擔照顧責任的勞工朋友來說不可或缺;盡速通過確實是眾民所望,但讓這種限制多多,完全悖離立法精神的修正案通過,僅是執政黨為了政績好看,而端出看得到卻吃不到的政治牛肉,缺乏改善勞工的家庭照顧需求的誠意。

因此,在立院審議前夕,婦女新知基金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台灣勞工陣線等團體,集結到立院門口抗議;強力要求立委們不要僅因為要政績就忽略婦女、身障者、老人等的需求,草率通過帶有性別、身心障礙、年齡歧視的多重限制法案;而是應回歸性別工作平等法精神,盡速通過不限於颱風天及照顧對象,比照公務員至少五天有薪,能滿足勞工實際需求的家庭照顧假;別再拿看到吃不到的假政策來欺騙人民。

行政院草案下,勞工要享「有薪家庭照顧假」,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颱風等天災「停課不停班」的狀況;(二)需親自照顧家有12歲以下子女。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計資料顯示,各縣市平均一年約僅有0.3天會出現因天然災害而「停課不停班」的狀況;再加上照顧對象限制嚴格,雙重條件限制下,能夠符合受益條件的勞工少之又少。

這兩年,婦女、勞工、社福團體已多次公開反對該草案的多重限制,並要求勞工應比照公務人員,只要家庭成員有緊急照顧的需求,包括照顧小孩、失智及失能老人、身心障礙者等各種情況,都應享有五天支薪的休假。如此殷殷期盼與呼喊,卻一直未受到政府及立委們的重視。即便有立委提案放寬條件,將照顧未滿十八歲兒童納入,卻也僅是杯水車薪,無法真正滿足勞工的照顧需求。

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家庭照顧者,需要照顧的對象可能是子女、家中長輩、甚至是其他親屬與同居伴侶;今日欲通過的修正案,雖可能滿足停課不停班時雙薪家庭家長照顧兒童的需求,但同時也排除更多人的照顧權益;即便受照顧者吻合條件,非婚同居伴侶、單親等家長等卻無法有薪。

行政院所提出的「颱風家庭照顧假」完全悖離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精神,由此可看出政府對家庭照顧工作的輕估與無心負責;對此,我們提出沉痛的抗議!!嚴正要求立院應回歸性別工作平等法精神,盡速通過能滿足勞工實際需求的家庭照顧假;保障勞動及照顧者權益。

新聞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實芳 電話:0937-470-283 信箱:lsf@awakening.org.tw

主題: 
活動日期: 
2012/07/26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