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台糖優質土地不當開發
各級政府部會責無旁貸並切勿淪為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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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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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土地是全民共同擁有之寶貴資產,也是台灣農業與糧食的重要基礎,守護台糖土地不遭受不當開發的危害,攸關你我與未來世代子孫生存的糧食安全與永續供應。然而台糖土地卻因法令不完備,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環保署及地方政府把關不嚴,而面臨被工業污染蠶食鯨吞的威脅。

目前已有6家廠商於高雄市路竹區台糖新園農場申請開發【附表一】,其中多數因個別開發規模低於10公頃而免除環評審查,嚴重的是,每家工廠毗連規模超過10公頃,卻無執行整體環境影響評估(環評法第15條),致使週遭既存農地深受工業污染之威脅【附圖一】,形同農業糧倉與優質土地之守護機制門戶大開!而一旦農業糧倉與優質土地遭受污染將一去不復返,台灣未來糧食安全與永續供應將受到嚴重的威脅。

為避免類似案例持續發生,環保署於8月10日(環署綜字第1010068720號)預告訂定「工廠之設立或園區之開發,位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釋出之土地,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對此,民間團體除肯定環保署踏出終止台糖土地胡亂開發之第一步,並嚴正呼籲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地方政府應責無旁貸,積極承擔為土地與未來世代子孫積極把關之責。除了應以審慎嚴謹的立場審查目前之相關開發案,進行把關外,亦應該提出更積極負責的具體作為,為人民守護生存與永續的基礎。民間團體綜合回應如下:

一、環保署應修改8月10日預告文字:建議修改為「工廠之設立或園區之開發,位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釋出之土地,屬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以符合預告之本意,避免日後文字解釋爭議。

二、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應嚴守農地農用原則:在糧食自給率僅剩3成的台灣,佔盡全台優良農地的台糖土地,理應成為國家糧食保全基地,倘若開發成工業區,未來恐難回復農業生產功能,等同毀棄台灣最佳糧食生產地。為終止台糖土地不當釋出之亂象,內政部、經濟部、農委會對以農牧用地為主之台糖土地,應回歸土地資源之特性,將台糖特定專用區改劃為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並嚴格管制台糖供農業使用之土地,不得變更作為其他分區。

三、環保署應增修台糖土地實施環評之相關條文:建議環保署應一併於「工業區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中,增訂有關維持台糖土地之農業生產效益、台糖土地釋出現況、溫室氣體減量…等評估項目,令環評審查得以周全考量台糖土地的國土特性。

四、環保署應檢討環評法之缺失:免環評之個別開發案,毗連達實施環評標準卻仍無聯合環評,顯已違反環評法第15條「同一場所,有二個以上之開發行為同時實施者,得合併進行評估。」之精神,這類情形並非僅發生在新園農場等台糖土地,乃潛藏於全國各地,顯見當今環評規範的缺失,環保署應修改環評法第15條或研訂補救辦法。

五、高雄市政府更應審慎處理台糖土地開發案,並建立地方環評之公眾參與機制:為避免有圖利廠商之嫌,在環保署此公告正式生效前,呼籲高雄市政府對於新園農場上尚未通過之開發案與潛在開發案,勿急於草率審查核發許可,以免造成環境無法回復的破壞;此外,高雄市環保局也應比照中央環評規定,建立地方環評之民眾參與及旁聽制度。

【附表一】台糖新園、九鬮農場開發案(皆非法定低汙染產業)

【附圖一】台糖新園、九鬮農場開發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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