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問題,勞委會勞保局表示,目前年滿60歲且勞保年資超過15年的退休勞工就可提出,或依個人意願提早5年在55歲請領;但因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將逐年調高到65歲,所以47年出生的勞工朋友,最快在民國103年滿56歲時,可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
勞保年金從98年1月1日起施行,到今(101)年7月底領取人數已達24萬3千餘人;勞委會勞保局表示,依照勞保條例規定,從民國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日開始,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是60歲,第10年起提高1歲,其後每2年再提高1歲,直到65歲為止。以此推算,46年次(含)以前的勞工朋友年滿60歲即可請領,而47年次的勞工朋友,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則是民國108年滿61歲的時候。(表1)
此外,勞保老年年金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或是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不論是提前或延後請領,都是最多5年,並依提前(延後)1年減給(增給)4%的比例給付老年年金(表2),退休勞工可以依照個人的經濟條件,選擇最佳的退休生活規劃。
由於47年出生的勞工,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是61歲(民國108年),如果想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要以61歲為起始點往回推算,最快要到民國103年滿56歲時,才能請領減給20%的老年年金;同樣的,如果想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也是要以61歲為起始點往後推算。
至於47年以後出生的勞工,勞委會勞保局表示,可依此類推算出自己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再往前或往後算出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或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的年齡,妥善規劃自己的退休生活。
此外勞委會勞保局也要特別提醒勞工朋友,請領減給或展延老年年金給付,一經核付後,日後減給或增給比例將不會再變更,請勞工朋友利用勞委會勞保局在各地辦事處提供的「臨櫃試算」,或以自然人憑證「網路試算」二大查詢管道,仔細試算後再做最佳選擇。
表1: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與出生年次對照表
民國 |
98-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113 |
114 |
115 |
116 |
法定請領年齡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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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次 |
46年(含)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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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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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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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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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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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年(含)以後 |
表2:勞保老年年金減(增)給比例表
提前(延後)年數 |
1 |
2 |
3 |
4 |
5 |
減(增)給比例 |
4% |
8% |
12% |
16% |
20% |
註:提前(延後)期間未滿1年,減(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