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月退年齡延至60歲 謝志偉:不影響學生受教品質

2007/08/16

2007/08/16 18:05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教育部部務會報15日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教師須滿60歲,才能申請全額月退,雖然草案仍須經過立法院同意,但已引起部分教師不滿;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16日下午表示,以前50歲就算老年人,現在65歲以上才會被視為老年人,因此,50多歲擔任教職並無不妥,也不會影響到學生受教品質及權益。

對於已有部分教師因全額月退年齡從50歲改為60歲,感到不滿,謝志偉認為,一個優資教師即便對退休金不滿,也不會影響到他的教學品質。

教育部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僅更改退休年齡限制,未提出相關配套措施,謝志偉說,過去50歲就算老年人,但現在65歲以上才會被視為老年人,所以50多歲繼續擔任教職並無不妥,也不會影響到學生受教品質、權益,此外,退休金的觀念也在改變。

對於調高教師退休年齡與少子化現象、流浪教師數量之間的關係,謝志偉表示,現在許多先進國家都有少子化的問題,除了教育之外,社會福利、薪資、稅務制度等都須要改變,而流浪教師的出現,則要從整個教育環境去思考,並考慮師資培育、學校數量等相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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