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環保署勿護航六輕進行違法通訊投票
六輕環評核算量非實際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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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7

本月7日環保署召開六輕4.7環差會議申覆會議,由於當日雲林縣政府提送審查的六輕致癌性有機揮發物VOCs數據嚴重低估,也未包含六輕異常排放及停工檢修排放量,日前雲林縣政府發出新聞稿(註三)澄清該值低估且僅是”核算值”,非”實測值”,而且至本月8日的核算值已是4341噸/年,要求環評會退回六輕申覆。針對此案,環團認為六輕致癌性有機揮發物VOCs排放已超過環評核定限值每年4302噸,故今日包括雲林環保聯盟、彰化環保聯盟、彰化醫療界聯盟及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團體代表與立法委員劉建國、田秋堇特召開記者會,要求環保署環評大會確認正確排放值及實測值,退回六輕所有擴廠案。

立法委員劉建國表示,日前由詹長權教授所進行的流行病學報告,已顯示六輕汙染嚴重,縣民健康已受到不良影響,今雲林縣政府已更正VOCs排放為4341噸/年,已超過環評核定限值,又環評結論六輕各計畫VOCs每年不能超過4302噸,故請雲林縣政府不只要求撤銷4.7環差申覆,也不應核發六輕4.7建廠許可,另外,也要求環保署應退回六輕4.6環差申請。

立法委員田秋堇表示,環保署不能用雲林縣政府提報的低估值3739噸/年VOCs進行通訊投票,應重聘具公衛背景的專家當環評委員,以替代拿六輕計畫的公衛學者李俊璋委員,真正落實利益迴避。

彰化環保聯盟常務監監事吳麗慧表示,由雲林縣環保局及環保署研究報告(註一)及公告資料等,皆顯示六輕致癌性有機揮發物VOCs查核值已超過9000噸/年(表一) ,六輕從95年到98年,”製程”排放,每年皆已超過2600噸;由空汙係數推估,僅”設備元件”排放每年約2900噸;”燃燒塔”排放至少有700噸,再加環保署公告TEDS7.1(100年1月公告),雲林縣NMHC(非甲烷碳氫化合物) 石油煉製業排放量為9,773噸,六輕怎能再騙環評委員口頭減量來擴廠,應先具體落實汙染防治。

環保律師詹順貴表示,由環保署及雲林縣政府等研究報告,六輕VOCs查核值與實測推估值都已超過環評限值4302噸/年,也超過六輕核算值,顯然環評委員於六輕四期所通過之六輕自建係數核算值嚴重低估,應再修正,環評委員不能再以錯誤VOCs核算值進行擴廠計算基礎,否則已涉瀆職與護航。

彰化醫療界聯盟成員楊澤民博士表示,本月7日環評會所審查之低估汙染排放量3739噸/年已被雲林縣政府否定,3739噸/年只是估計量,並非實測值,不能理解環保署沈世宏署長於本月7日環評會為何指稱3739噸為”實測值”,明顯有護航六輕嫌疑。而其實依照雲科大的研究報告,六輕VOCs汙染排放每年已超過2萬噸(表二),雲林縣政府理應要求六輕依照2萬噸的VOCs排放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而不是以低估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彰化人十多年來呼吸六輕汙染排放空氣,身體健康嚴重已受到威脅,這也是彰化人要站出來反對六輕擴廠並要求污染減量理由,要求環保署勿違法進行通訊投票。

雲林環保聯盟理事林慧美表示,六輕已對雲林人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由台大詹長權教授報告,顯示民眾肺、肝、腎、血液及免疫系統皆受不良影響,環評委員不能再當護航六輕擴廠的劊子手。

註一: 環保署及雲林縣環保局報告

  • EPA-100-FA12-03-A058,環保署,中部及雲嘉南空品區汙染減量推動計畫 101年1月
  • EPA-99-FA12-03-A15,環保署,石化業廢氣燃燒塔暨設備元件排放管制光學量測技術評估專案計畫 99年12月
  • YLEPB-98-021雲林縣環保局,98年度加強離島工業區空氣汙染物整合執行計畫 期末報告99年12月
  • YLEPB-97-019雲林縣環保局,97年度離島工業區空氣汙染監測、檢測許可查核與總量管制計畫98年10月

新聞聯絡人: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02-25596662 彰化醫療界聯盟 張小姐0911757521 雲林環保聯盟 台南辦公室:林小姐 06-3363763

關心團體:雲林環境保護聯盟、雲林野鳥協會、彰化醫界聯盟、彰化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陣線協會、台灣生態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農村陣線、台灣綠黨、水患治理監督聯盟、看守台灣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屏東環境保護聯盟、新竹縣新埔鎮愛鄉協會、公民參與聯盟、台灣教師聯盟、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發展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龜重溪保護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協會、三重社區大學、屏東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屏東愛鄉護土自救會、高雄大崗山人文協會、荒野保護協會、草山生態文史聯盟、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台灣永續聯盟、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台灣醫社、台灣守護聯盟… (邀請中)

表一、六輕有機性揮發物VOCs排放量已超過環評核定,每年4302噸

六輕有機性揮發物(VOCs)排放量  /

雲林縣環保局

(核算值)

雲林縣環保局研究報告(查核量)

環保署研究報告

(查核量)

環保署公告

4341/

(2012/09/10核算)

(2012年9月10日止,雲林縣府核發六輕許可VOC排放量總計為3208公噸,再加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歲修作業等四項VOC排放量1,133公噸)

 

3739/

2012/6/13雲林縣環保局核算)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0年所查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歲修作業等四項VOC排放量,計1,133公噸) 中並未包含六輕異常排放及100年5月12日後工廠遭縣府停工處分及經濟部工業局要求之分區分期停工檢修之排放量。

僅三項共4342/年,

包括2686噸/年(製程排放口) ,729噸/年(燃燒塔,97年),927噸/年 (儲槽,97年) (2007~2009)

YLEPB-98-021雲林縣環保局,98年度加強離島工業區空氣汙染物整合執行計畫 期末報告99年12月

YLEPB-97-019雲林縣環保局,97年度離島工業區空氣汙染監測、檢測許可查核與總量管制計畫98年10月

註: 未包括加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歲修作業等四項VOC排放量1,133公噸)

5713噸/年

包括1958噸/年(空汙費申報總量)及3755噸/年(空汙費短報量)

(EPA-100-FA12-03-A058,環保署,中部及雲嘉南空品區汙染減量推動計畫 101年1月)2900噸(設備元件,空汙費計算)

 

註: 未包括加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歲修作業等四項VOC排放量1,133公噸)

9,773噸/年

 

TEDS7.1(100年1月公告)雲林縣NMHC(非甲烷碳氫化合物) 石油煉製業排放量為9,773噸。

 

表二: 六輕廠區通量實測已統計方法計算,結果顯示六輕有機性揮發物VOCs年排放量約為690026040公噸

文獻

摘要

謝祝欽,2006,中

部雲嘉南空品區臭氧污染成因調查研究分析

在六輕廠區通量實測方面,分別以不同之統計方法進行計算,計算結果顯示其年排放量約為690026040公噸,以其第二大之通量值加以換算出排放量約為3670042950公噸,其中第二小之通量值計算所得之年排放量約為3910~4120噸,在去除最大及最小之離異值後估算其年平均有機性揮發物VOCs排放量約為745024200噸,而儲槽區之年排放量則約為53208370噸左右。若將實測數據與許可資料庫之排放量結果進行比較,許可排放量約為3230噸,與以第二小之通量值做為標準計算所得之年排放量3910噸至4120噸相近,因此由此可知目前六輕全廠許可管制之排放量應有明顯低估的情形。

 

註三: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9.11

有關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提出219次環評大會會議紀錄申覆案,因涉國民健康及排放量爭議等議題,雲林縣政府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予以駁回。

環保署101年07月25日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第7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219次會議決議事項(四):請將燃燒塔(含異常排放)、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及歲修作業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量納入六輕計畫排放總量計算,其查核方式納入定稿。然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8月9日(101)塑化麥總字第101426號函,針對環保署前述決議事項提起申覆。環保署於101年9月7日召開221次環評大會,會中各界熱烈討論,雲林環保局針對會議疑義提出說明如下:

一、依據『空污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年排放量之計算、申報內容、程序與方式、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另依據『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固定污染源,其許可證內容,應納入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及審查結論核發。是故,環保局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均依照環保署環評審查通過內容(含係數)核發,且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亦依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進行核算,六輕也據此進行申報。

二、有關六輕工業區VOCs排放總量計算方式,查六輕環境影響評估僅核定計算排放管道、燃燒塔、船舶、設備元件、裝載操作設施、廢水處理設施、油水分離池及有機液體儲槽等8項污染源,六輕申報100年排放總量為2,339公噸。惟環保局核算8項為2,606公噸。另,環保局並納入環評未核定之項目,有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及歲修作業等4項(4項合計為1,133公噸),12項總計為3,739公噸,但其中並未包含六輕異常排放及100年5月12日後工廠遭縣府停工處分及經濟部工業局要求之分區分期停工檢修之排放量。

三、環保署於100年1月透過網路公佈『台灣排放量資料庫』(TEDS7.1版)所公告石油煉製業-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排放量為9,773公噸,另101年8月公佈之TEDS8.0版所公告石油煉製業NMHC排放量降為124公噸,與環保局依空污法進行清查核算方式不同。

四、有關環評219次大會會議決議事項(四)應增加五項VOC排放量納入總量計算及查核方式不應刪除。

此外環保局葉德惠局長出席環保署審查李俊璋老師有關六輕工業區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有以下兩點聲明:

1.李老師所接受委託之健康風險評估僅針對特定之空氣汙染物(每年10種,三年計30種揮發性有機物),並未能代表六輕排放至少200種以上之空氣汙染物,且如毒性化學物質只評估丙烯腈,未能評估另一毒化物乙腈等,因此李老師健康風險評估之報告結果會呈現較實際風險為嚴重明顯低估之狀態。

2.由環保局委託詹長權老師之期末報告之結論顯示鄰近六輕民眾尿液中之1-OHP增加(石化業排放多環芳香烴PAH之代謝物)及附近居民肺部功能降低等不利影響,依據「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第6次差異分析報告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環保局將提供相關報告作為開發單位及環評小組討論使用。 (發布日期:2012-09-11)

主題: 

臉書討論

回應

1.關於六輕VOCs的排放總量,係本署空保處於今年3月14日及4月17日召開會議討論,責成雲林縣環保局進行查核後,雲林縣環保局於6月13日函送「雲林縣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準則作業手冊」及「100年度六輕VOCs總量查核資料」並確認六輕100年度VOCs總量查核結果為3,739 公噸,環保署環評委員會在六輕4.7期環評差異分析審查時予以採納。資料是由雲林縣政府提供本署採納的,楊澤民先生在當日會場中也已聽到說明,不知為何還說是環保署沈世宏署長的數字,且指責署長是護航六輕。
2.至於雲林環保局說新算出的數字已超出六輕VOCs排放每年不得超過4,302公噸的總量限制,如果經該局確認,雲林縣政府可以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已給予縣政府完全的授權,在核准六輕目前停工中的工廠復工前及未來核發新設工廠的空污排放許可前,將陳情團體的訴求納入考量,來處理六輕排放超量的問題,這是雲林縣政府維護雲林人民健康與生活環境有責任把關的事。環保署環評委員會在審查相關環評報告案件時,也會將最新資訊納入考量。
3.李俊璋教授研究團及詹長權教授團隊進行六輕污染排放對國民健康風險評估,都是對六輕影響的現況及因果關係進行了解。而無論他們研究結果如何,雲林麥寮地區的環境品質都需要進一步的改善。環保署環評委員會通過六輕4.7期環差案或正審查中的六輕4.6期環差案的附帶條件,都會是要求六輕既有的舊廠必須先減少污染量到大於新設廠增加污染量的一定程度,來確保新廠設立後雲林麥寮地區的環境品質仍然可以繼續改善。因為是在這種可以維護雲林人健康的邏輯前提下做成的決定,所以不需要等到上述兩個團隊的研究結果出來就可以做決定,並不是迫不及待為六輕護航才通過案子。
4.這項邏輯詳細說就是:「一個地區如果為了經濟發展與生活水準的提升要新設工廠,但是這個地區的環境空氣已經超過了國家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時,改善空氣品質照顧國民健康才是首要的工作,怎麼可以容許新工廠設立而增加污染物的排放,繼續惡化空氣品質呢!其實,遇到這種兩難的議題,美國等先進國家早有雙贏的兩全作法。那就是新工廠不是完全不可以設立,而是先要求這個地區的舊工廠必須配合減少污染排放量,而且減少的量必須相當程度地大於新工廠未來新增的污染排放量。這樣的要求,就會使這個地區的污染排放總量比原來的更低,新工廠設立後,這地區的環境品質也會有機會獲得逐步改善而有保障國民健康的效果。」
5.關於"核算值"及"查核值",大家必須了解的,就是每年4,302公噸的總量限值,有相當多的部分是不容易量測而必須用估算的。"查核"的意思就是有一部分是根據檢查測定的結果計算,有一部分是根據估算的結果,加總之後,雙方將結果再加以核對,這過程稱之為"核算"也不是不可以。排放總量限值是用在決定給不給新廠許可或停工的工廠可不可以復工的時候使用,屆時會以雙方確定的合理估算方法,來計算未來的排放總量,提供主管機關決定有沒有超過總量的限制。在執行稽查管制的時候,並不是用每年4,302公噸這個VOCs排放總量限值來取締或處罰的,而是將其轉變為查核開發單位是否有遵照許可或復工前估算排放量當時所承諾要採取的措施或設施去執行,例如查核是否已依承諾使用浮頂式儲槽而非違反承諾使用固定槽頂式儲槽,再對其具體的違反事實加以處罰及要求改正。
6.六輕100年度VOCs總量查核結果為3,739 公噸的數值,是雲林縣環保局在六輕4.7期環差案審查過程中提出的數字,七月時案子通過了,到現在九月的時候,雲林縣環保局說重新算的數子比原來的高。這一點是執行面的問題,因此雲林縣政府自己就可以處理的,因為後續的新廠排放許可核發或停工中工廠的復工都是在空氣污染防治法授權雲林縣政府的有權處理範圍。雲林縣政府有權決定不准其排放超過總量限制,陳情團體去向雲林縣政府澄清就行了,不須再回到環保署處理。
7.關於誤解環評委員中沒有公衛專業委員參與六輕案審查健康風險一事,環保署表示,其實該署已組成由爭議各方推薦專家參與審查的專家會議機制,將審查攤在陽光下進行,建立公信力。參與六輕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審查的專案小組成員14位,其中9位是健康風險、公共衛生與流行病學專家。環評委員李俊璋主持台塑六輕健康風險評估計畫,雖於環評大會最後表決是否通過環評報告書時必須迴避,但因前述各方推薦公衛學者參與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審查的程序,已先確立健康風險評估結果是否正確,並不影響其他非公共衛生與流行病學專家的環評委員,依據正確的健康風險評估結果進行最後的表決。
8.另外,關於改聘李俊璋教授以外的公衛專家為環評委員的要求,因為本署已訂有利益迴避作法,所以不需要。其理由是:環保署聘請環評委員是先由各界推薦人選,然後經有公信力資深環保學者組成的遴選委員會推選出每一專業領域三位,最後再由署長勾選其中一位。勾選時,由於每位專家學者都有可能接到委託計畫,因此並不需要將他們接計畫情形納入考量,因為迴避的規定已經要求審查到與環評委員本身所屬單位或與親人或與所接計畫有關單位的環評案時就必須迴避。李俊璋教授沒有出席與台塑有關的環評審查會議,就是利益迴避。而且環保署聘請的本屆環評審查委員中,不是僅有李俊璋委員具公共衛生專長背景,龍世俊委員為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博士,亦曾在國內大專院校任教公共衛生相關學程。
9.本署希望下次開會時大家能夠遵守旁聽要點,遵守整個會議的議程,如此當然不會採取通訊投票的方式進行。如果環保團體讓會開不下去,才會讓環評委員進行通訊投票。

路過經過 雖然是舊文 也來說ㄧ說

1.對於標提那天的結果是六輕申覆結果沒過關.
2.主文整篇內容引用了雲林縣政府錯誤的公文.